从4月26日起,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办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业务。这意味着北海市缴存职工可将住房公积金账户内资金,用于冲抵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金额(含纯住房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士介绍,在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业务推出之前,我市缴存职工得自己先出钱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然后再以还贷的名义去申请提取公积金。为了进一步减轻缴存职工的住房消费压力,方便缴存职工办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全方位防范资金风险,有效降低贷款逾期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业务。这项业务包括月对冲还贷和对冲提前还贷。其中,月对冲还贷是指借款人(含配偶)使用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资金每月定期冲抵月还款金额;对冲提前还贷是指借款人(含配偶)使用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资金用于冲抵部分或全部贷款还款金额。
记者了解到,我市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申请条件包括: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为正常缴存状态,未发生冻结、销户等情况,申请时无逾期欠款。申请对冲提前还贷时,已还贷满1年且借款人(含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充足。申请月对冲还贷时,借款人(含配偶)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借款人(含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大于月还贷额的,借款人需保留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借款人(含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小于月还贷额的,借款人(含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需预留12个月的还贷额,以便逐月扣款对冲。
借款人(含配偶)可通过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厅(个人版)、微信网厅等线上渠道进行签约并申请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月对冲还贷的有效期为1年,期满后需继续对冲还贷的应重新签订协议;对冲提前还贷协议一次一签,贷款期内,提前还贷不能超过6次。
北海日报 记者 黄娴 实习生 杨俊琦
【网络编辑:罗钊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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