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避免“偷鸡不成蚀把米”,建议看清楚合同条款后再做安排。理论上来说,买二手房,签定合同交了定金以后,如因买方个人的原因导致房贷办不下来,是属于买方违约,这时候,买方须要现金付清房款又或者承担违约责任解除合同。
那么导致房贷办不下来的原因大概有以下4种:
1、征信原因
买房人征信存在不良记录,比如:近两年内出现连续三次或者累计六次逾期还款记录,那么银行就有可能会拒绝你的房贷申请。
2、买房前有其他贷款且尚未结清
如果申请房贷之前,你申请了一些经营贷、信用贷等贷款,而且尚未结清,那么银行就会认为你的首付款是借回来的,对后续的还款没有保证,所以银行也会拒绝你的房贷申请。
3、收入证明和银行流水
这两项是你有足够能力还房贷的证明,一般来说,银行审核的要求是月供款的两倍以上,如果你没有稳定的收入,没有达到银行的要求标准,那么就会影响你贷款的额度,甚至有可能会拒绝你的房贷申请。
4、证件不齐全
申请房贷面签的时候,除了要提供收入证明和银行流水以外,还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已婚)、房屋查册证明(限购区域),如果无法提供以上证件则无法申请房贷。
最后建议:买房人在签合同交定金前,一定要自查自己的贷款资格和贷款条件合不合格,确认没问题后再支付定金,否则出现贷款办不下来,吃亏的还是买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