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利息怎么算?借款人提前还清借款,借款利息如何计算?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利息怎么算?借款人提前还清借款,借款利息如何计算?

案情回顾

李某因生意资金周转,向朋友高某借了5万元钱,并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约定两年之后还钱,年利率按照10%计算。但一年后李某因生意好转,想将欠高某的5万元钱还了,以免还需要再加一年的利息。但高某说,按照当时约定借款期限为两年,李某提前还款属于违反合同约定,要李某继续偿还一年的利息,那么高某的这种说法具有法律依据吗?


法律解析

在日常借款中,借款合同一般会直接约定借款期间的利息,但很少人会约定如果提前还款的话,利息应如何计算。所以就会出现本案中提前还款后,出借人要求继续偿还利息的矛盾。

对此,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七条有着明确的规定:“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同时,在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也有着明确的规定:“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回到本案中,在两人的借款合同中,高某并没有和李某约定提前还款的利息计算方式,所以,高某要求李某继续支付另一年的利息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

另外,我国法律遵循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公平原则,如果李某提前还钱还被要求支付两年利息的话,无疑是显失公平的。并且李某的提前还钱并没有对高某造成任何的损失。李某可先告知高某相关法律规定,若高某执意要求李某支付另一年的利息,则李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人民法院会支持李某的主张。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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