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客户在后台问奶爸:
之前买了份百万医疗险,去年底出险了,现在还在治疗,但保障快到期了,还能赔吗?
关于这个问题,奶爸今天来给大家系统地说说。
由于医疗险属于先付后报的报销型险种,
往往需要被保人出院结算后,再拿着发票、病历等材料去申请理赔。
但有时候就会出现很尴尬的情况:
在保障期内出险,人还在医院里住院治疗呢,产品的保障期就到了。
此时,大家难免会担心:
对于前者,其实是完全没有必要担忧的,只要在保障期内出险,即使保障到期了也能继续申请理赔。
不过如果涉及的是意外险,我们就要尽早报案,因为间隔时间过长,可能会影响保险公司核查事故真相,届时可能只赔付一部分保险金,甚至拒赔。
而针对后者,保险公司则有一个非常人道的“责任延续”,即产品保障到期后,被保人治疗仍未结束,可以继续承担一定时间的医疗费报销责任。
例如百万医疗险尊享e生2022、医享无忧(保证续保20年),则最多可以承担30天的治疗费用:
除此之外,小额医疗险和意外险也同样有“责任延续”,
例如太平洋暖洋洋少儿住院保和小蜜蜂2号超越版意外险。
延续一定时间的保障,这个设计比较人性化,给到被保人一定的缓冲时间,
不过,如果累计保额和累计住院天数达到了约定的上限,保险公司也还是不能报销的。
奶爸研究过许多款医疗险,发现大部分产品的条款都有载明“责任延续”情况,
但还有少部分没有明确说明的产品要怎么办呢?
如果是保证续保的百万医疗险,我们只要记得及时续保,无等待期重新获得保障,这样也就不用担心理赔问题;
如果是一年期的百万医疗险,这时建议大家在投保前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咨询是否包含责任延续保障。
虽然有了“责任延续”,保险公司可以继续赔付,
但我们都知道,百万医疗险一般都有1万元免赔额,
如果治疗时间横跨两个保单年度,那么保障到期后的理赔情况,也根据是否保证续保而不同。
举个例子,
假设小陈在2021年1月1日投保了某不保证续保的一年期百万医疗险,保障期到2021年12月31日。
在2021年12月28日,小陈突发心梗入院,一直治疗到2022年1月15日才出院。
12月28日到31日这4天,经社保报销后,假设个人自付费用为3万元;
2022年1月1日到1月15日,这15天内,社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费用为7万元。
因为是在保障期内产生的治疗费,所以扣除1万元免赔额后,12月28日到31日的治疗费用保险公司能够报销2万元,
而2022年1月1日到1月15日个人自付的7万元治疗费,因为是延续保障期内的疾病治疗,并且在保障期结束后的30日内,所以保险公司同样会承担保障责任。
但如果这份百万医疗险是保证续保产品,在2022年1月1日续保过后,就会有一份新保单。
这个时候免赔额该怎么算?不同保险公司,理赔方式不同。
大致分为以下两种:
1、按照两份保单理赔
前4天报销费用:3万-1万(免赔额)=2万
后15天报销费用:7万-1万(免赔额)=6万
10万的个人自付费用,总计报销8万。
2、划入续保前的保单一起理赔
报销费用:3万+7万-1万(免赔额)=9万。
因为续保后花费更多,所以这种只计算1次免赔额的理赔方式会报销得更多。
还需要注意的是,假设A产品是保证续保的医疗险,B产品是不保证续保的医疗险,
如果保险事故的发生日期是在保障期结束后,则B产品是不予理赔的,
而如果是保证续保的A产品,因为续保一般都不用重新计算等待期,所以如果是在上一个保单年度保障期结束不久后出险,A产品依然可以理赔,这时候就体现出保证续保医疗险的优势。
当然,如果上个保单年度未出险的话,大部分非保证续保的产品,没有停售的话都能顺利续保,且不用重新计算等待期;
但如果出险了,就要注意在保单到期前提前询问能否续保,或投保新的产品,避免出现保障空缺。
保险公司在设计产品时,一般会考虑到被保人的各种情况,给到相应的解决措施。
例如上述保障期内出险,保障到期治疗还未结束的情况,保司就有责任延续期。
与此同时,这些细节就展现出了保险的人文关怀。
如果你在理赔过程中有任何疑惑,可以在评论区留言给奶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