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不少逾期的负债人都收到过类似的短信:
"XXX欠分期借款,1小时不处理将对微信端口,群推助手向你好友循环推送你的欠款信息,直至处理欠款。退订回T"
或者:
信用卡网贷逾期,最让负债人担心的事里面,如果说被”爆通讯录“不是第一名,也至少是第二名了。
忠告所有的负债人,如果有钱,或者能周转到钱,及时主动积极的还款。不然等到遭受违法侵权了之后,再去还款,那么没有必要的损失已经产生了,很可能后续的维权也只能换回一句不痛不痒的道歉。
至于山穷水尽,借无可借的负债人,除了要专心挣钱以外,也值得深入了解一下到底什么叫做“爆通讯录”,可以节省很多没有必要的精力损耗。
这个词给人的感觉,是自己的通讯里的联系人会被逐一的拨打,让自己负债未还的事人尽皆知,彻底社会性死亡。
他们获取通讯录的方式可能有:
当初申请贷款时,主动授权上传(部分网贷APP不授权就不能”继续“),;
贷款APP默认获取的通讯权限,偷偷上传的;
贷款平台/催收公司与通讯运营商合作获取你的信息。
其他非法手段
这种事情真的存在吗?这种行为合法吗?为什么一直听到有人说被”爆通讯录“了呢?
先说三个结论:
下面展开讲讲:
通讯录的获取
在不少网贷申请的时候,要求强制开启获取通讯录的权限。以iphone为例,打开设置-隐私-通讯录,就可以看到哪些网贷软件有读取你通讯录的权限。
如图中的三个软件,你可以在右边把它关掉。
如果你已经下载了这些app,可以通过这个方法知道哪些平台读取了你的通讯录。
自从2021年11月1日个人隐私保护法生效以来,各大APP都陆续增加了“个人信息收集说明”以及“共享个人信息说明”。
以某贷款平台软件举例,在其“个人信息收集说明”中,可选提供项都包含“通讯录、通话记录”。
“可选提供”是一个非常值得琢磨的一个词。所谓可选,就是可以同意,也可以不同意。如果没有经过本人同意私自获取了,那就是“违法行为”。在实际申请贷款的时候,到底有没有明确征求过贷款人同意呢?
当然,要证明对方是违法,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否则口说无凭,逞口舌之快,对解决债务问题没任何意义。
法律法规严格限制
近几年,国家在大力整治APP过度获取个人隐私的行为,网信办也时不时公布一波过度获取个人隐私的APP,对于获取通讯录这种行为已经受到了严格的限制。一旦违反,轻则警告下架,重则罚款取缔。
某60贷款软件在21年315晚会就被点名违规获取通讯录权限的行为。
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 个人信息专项治理 :
http://www.cac.gov.cn/2019-05/23/c_1124532020.htm
行业协会的公约
根据《互联网金融行业催收公约》
第十三条 债务催收对象应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要求,不得骚扰无关人员。
第十四条 从业机构无法与债务人取得联系时,为恢复与债务人联系,方可与债务人事先约定的联系人进行联系。
第十五条 在开展债务催收时,催收人员应第一时间表明所代表机构的名称,现场催收时应主动出示相关证件及借款资料。
第十六条 催收人员在与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沟通时,应使用文明礼貌用语,不得采用恐吓、威胁、辱骂以及违反公序良俗的语言或行为胁迫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
第十七条 催收人员应在恰当时间开展债务催收活动,不得频繁致电骚扰债务人及其他人员。、
第十八条 催收人员不得向债务人外的其他人员透露债务人负债、逾期、违约等个人信息,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情形除外。
以及《中国银行业协会消费金融公司行业自律公约 》的文件,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进行催收是被严格禁止的。
这个时候对方辩称
“这是合同上约定好的 ”
“合同约定难道比国家的法律的效力还大吗? ”
如果已经知道对方已经非法过度收集了个人隐私信息,该怎么办呢?
不要试着和催收人员讲道理,他是来要钱的,不是来讲理的。
我们要做的就是确认事实,合理取证,积极维权。
通讯录的使用
根据2021年1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第二章第二十三条:个人信息处理者向其他个人信息处理者提供其处理的个人信息的,应当向个人报告接收方的名称,姓名联系方式。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和信息种类并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
第二章第二十八条:敏感个人信息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个人信息处理者方可处理敏感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中的金融账户信息,特别是在未经授权下获取的通讯录信息,属于敏感的个人信息。这些敏感信息,一旦被网贷平台泄露或者授权第三方催收机构非法使用,容易导致欠款人的人格尊严收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收到危害。网贷平台和催收机构也将因此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章第四十四条:个人对其个人信息的处理享有知情权、决定权,有权限制或者拒绝他人对其个人信息进行处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债务人有权要求网贷平台撤回个人信息,拒接第三方催收对个人信息进行处理。
也就是说,当第三方催收威胁你要“逐一拨打你的通讯录”时,你需要:
1. 确认事实,“你当前已经非法获取了我的通讯录对吗?”
2. 要求撤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章第二十八条,我要求撤回我的个人信息,立即生效。这通通话已经全程录音,如果有发现违法行为存在,我将积极维权,追责到个人”
第四章第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主动删除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处理者未删除的,个人有权请求删除:
(一)处理目的已实现、无法实现或者为实现处理目的不再必要;
(二)个人信息处理者停止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或者保存期限已届满;
(三)个人撤回同意;
(四)个人信息处理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违反约定处理个人信息;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保存期限未届满,或者删除个人信息从技术上难以实现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停止除存储和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之外的处理。
根据该条规定,我们可以依法要求撤回个人敏感信息,包含个人通讯录及通话记录等。同时,如果发现网贷平台本身,或者第三方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约定来处理个人信息,我们也能要求网贷平台主动删除个人信息。
刑事责任
网贷平台把你的信息给第三方催收涉嫌“侵犯公民个人隐私” ,通过个人隐私来进行盈利的行为毫无疑问是违法的行为,不光是要受罚,还要坐牢。
近年来打击暴力催收的主要罪名就是“侵犯公民个人隐私”
从2019年鸿智金融科技的判决书的“证人证言”以及“被害人陈述”部分,还能清晰地看到骚扰与债务不相关的第三人的痕迹。
但是到了2021年湖南强贲被查的时候,爆出来的违法事实是 “月购买10万余条,累计200万条”。(涉及到湖南强贲员工被判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罪的判决书:(2019)苏111刑初191号)
问一个问题,如果他们已经有了你的通讯录,为什么还要持续买卖你通讯录信息?
合理推断,那是他们没有现成的通讯录可以打,所以要花钱买。
合法和合规的第三方催收公司,应该是没有你的通讯录联系人信息的。不然,知道你害怕联系人知道,打开通讯录,连着拨打10-20个,正常人立马就崩溃了,犯不着一次一个电话的来威胁你。
为什么看到一些平台上不少人提到被“爆通讯录”了呢?
如果你仔细去看他们发出来的情况细节,大都是只有1个或者2个朋友被联系到了,而且这1-2个人不是自己提供过的人。
实际上,根据“六度分离理论”,如果他掌握你的基本信息,包含且不限于:
他们是大概把这些信息拼凑起来,“打听”出一两个你身边的联系人。
打个比方,催收通过他的户籍地址联系到了他的老家,通过老家的人找到了他的奶奶,催收给他奶奶打电话的时候,老婆就正好在边上。这下,本来想自己死扛的债务,不得不被迫和全家人摊牌。
实际上,这种打听的方式也有涉嫌侵犯个人隐私,且非常费时费力。如果你不是欠款金额巨大或者彻底失联,一般遇到这种情况的可能性不大。
至于联系工作单位这件事
老实讲,真的见仁见智,有领导一听到自己负债的事就直接劝退的;也有领导知道自己负债,依然给与支持和鼓励的。我们决定不了领导会怎样反应,但是我们可以让违法违规行为在第一次发生的时候,就付出代价。
与此同时,身为负债人,对于合法合规的催告行为,在有精力时间的情况下,理应积极配合。主动和平台沟通,让对方能清晰地了解自己的状态和强烈的还款意愿,也能极大程度的约束对方,不要做无谓的尝试。
一旦最坏的情况,真的遇到愣头青铤而走险,违法违规的催收,就要接受现实,积极取证,后主动维权。让违法违规的人,付出相应的代价。
没有人可以保证你不会被“爆通讯录”,即使从法律法规、利益驱动以及现实操作的方面综合考虑,仍然还是会有人为的不确定性,会刺激催收人员非法联系你未经授权的第三人。毕竟对于一个底薪2000多块,每天靠着压迫别人挣钱的人来说,冒着罚款几百块的风险,赚到几千块佣金的诱惑是巨大的。
至于那些收着高昂的佣金,冒充你代接电话的中介,口口声声说能让你1-2年免催,到期一次性结清的,就是赤裸裸的欺骗。特别是张口就来,承诺抵挡70%-80%的催收电话,更是无稽之谈,毫无根据可言。这些你自己接电话就能做到,完全不用花冤枉钱。
最后,能真正停止催收的方式只有两个:
除此之外,与其担惊受怕,不如把时间都花在挣钱上。大部分人,用来担惊受怕的时间和精力,都足够结清一两个账户了。
加油,负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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