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结婚后共同出资买房,通过贷款的方式取得房屋产权,离婚房产应该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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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夫妻在结婚后共同出资买房的,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房屋价值应该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的金额计算。再次,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离婚房产分割时,应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如果离婚房产是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买并取得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房贷,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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