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人不是催收公司,更不是第三方协商公司,我们因工作原因接触过很多被告,每个逾期人员背后都有一个故事,当了解他们案情的时候能体会到他们的陷入绝境的心情,在调阅卷宗的时候,鄙视过催收为了拿到证据使用的下三滥手段(正常催收的除外),庭审时见识过原告代理的咄咄逼人和寸步不让,看到过法官的悲悯之情和在完整的证据面前又无可奈何!!当然也遇到过善良的原告代理律师,遇到过热心为民的审判长。感谢那些善良,让世态炎凉的世界多一点温暖,让山穷水尽的人们看到了希望。
我们将会把工作经验总结成一套流程提供给大家,预计包含如何应对暴力催收,如何跟银行协商个性化分期,一审答辩状模板等,帮助逾期的人们减少损失,少走弯路,不被法院起诉,早日回归正常生活。
今日案情分析: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庭前调解很重要,庭前调解很重要,庭前调解很重要.....信用卡逾期被诉不出庭,不准备答辩状,是最大损失!!很多被告一接到法院传票就蒙了,因为没有任何准备,并且没有在逾期过程中没有收集任何证据,不知道怎么做。有些人会急忙找个代理律师,因为没有什么有利证据,判决结果出来后也不是很满意。如果我们在卡逾期后没被起诉前开始收集证据,就是接到法院传票,我们不去请律师,自己一样能把官司打好。
在我们所接触的此类案件中,一审判决书下来以后,无论一审结果有多好,只要没有达到我们的预期,我们都会帮代理人上诉,很大原因就是为了二审开庭前的调解,争取把损失降到最低。
本案可以说是最好的结果,被告不需要还利息和其他费用,只需归还本金,并且本金分18期,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调 解 书
(2021)粤01民终25223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XXX,男,1973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XXX县。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法定代表人:XX,行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XXX,广东德法理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XXX因与被上诉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2021)粤0104民初2144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11月2日立案后,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依法适用第二审程序,由审判员XXX独任审理。
本院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XX确认,截至2021年7月1日,XXX尚欠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卡号:52×××71)项下透支欠款本金37375.42元、利息25248.75元、其他手续费2842.17元。
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意XXX于2022年1月开始分18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37801元;首期于2022年1月28日前还2101元;自2022年2月28日至2023年6月28日止,分别于每月28日前还款2100元。
三、一审案件受理费806元,由XXX于本调解书生效之日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收款账户如下:账户名: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发大厦支行,账号:10×××91。
四、如XXX未按期足额履行上述第二、三条约定的偿还义务,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本调解协议第一条确认的金额,并从2021年7月2日起按《广发银行信用卡客户协议(个人卡)》的约定计收利息至债务清偿之日止。
五、一审案件受理费806元,由XXX负担,并由XXX按照上述第三条约定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迳付;二审案件受理费750元,减半收取375元,由XXX负担。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