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段时间,很多客户反映银行办卡太难,不是查这个就是问那个,像审犯人似的。除了要告知办卡的目的,还要签一些资料,对外地来的客户审核程序更严格,不仅需要告知用途,还有可能会被问及一些其它问题,比如单位所在地在什么地方、为什么来这个地方工作,更有离谱的要提供工作证明,经过舆论发酵,现在几乎没有提这种要求的,银行管理层只是让基层员工严格审核,即使如此的审核,有好几个网点也被监管机构给暂停办理开户资格了,因为这几个网点办理出去的银行卡又出现涉嫌参与非法活动。
看到这些我们可能会觉得可笑,银行认真严格执行会伤到一些客户,反过来却伤了自己,没办法银行在监管和客户面前就像个小媳妇,很难让双方满意。比如对公账户的开立,现在政府的趋势是提高营商环境,像什么开立营业执照,能简就简,开立公户呢,银行也要配合趋势,简化流程,可谁知道这个公司开了公户后竟干起了洗钱的勾当。这类客户虽然不多,一旦发生这种事情都是银行承担责任,指责银行没认真审核经营场所,可营业执照开立的时候,经营范围和营业场所是工商局确立的,鄙人认为要说首要责任非工商局莫属,怎么能把所有责任都推给银行呢?
可有时也得理解监管当局,时代发展,资金流动太快,金融洗钱、金融诈骗犯罪太猖狂,几乎所有案件在司法部门查到源头之后,会发现所有参与的账户都不是犯罪份子自己的,都是他们买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司法部门破案的难度和准确度,为了打击犯罪份子保护人民财产,监管部门对开立账户的源头部门也就是银行提出了更高的办理流程,以从根本上解除不法份子的资金流动渠道。
按照国家的最新规定,每个人在每家银行(每家银行不按地域划分,比如农行就是指全国的农业银行,无论你是广东的还是东北的)只允许有1个一类账户,不能超过4个账户,办理成功后的银行卡也不允许买卖、出租、出借,如果有以上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涉嫌帮信罪的,有可能被判3年有期徒刑。所以建议大家千万不要把自己的卡借给别人用,哪怕是信用卡,你都不知道别人用你的卡到底是在从事什么业务,如果是洗钱、贩卖毒品,你和你孩子一辈子都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