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套路贷”的常见犯罪手法和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制造民间借贷假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网络借贷平台”等名义对外宣传,以低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等为诱饵吸引被害人借款,继而以“保证金”“行规”等虚假理由诱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会以被害人先前借贷违约等理由,迫使对方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
解析:本条规定了套路贷中的民间借贷假象是如何形成的。
套路贷的犯罪分子通常会以小贷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的名义对外放贷,也通常会以个人名义来对外放贷的,他们往往以低吸无担保等名义来诱使被害人借款,在和被害人也就是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协议之后,会继续以其他的名义诱骗被害人来垒高借款金额等等行为。
通过这一条我们可以看到,一些社会上看到的一些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等等,通常是违法犯罪分子进行虚假借款形成套路贷的公司平台。所以在正常资金拆借的同时,如果看到类似的名义的公司,一定要擦亮眼睛。
(2)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按照虚高的“借贷”协议金额将资金转入被害人账户,制造已将全部借款交付被害人的银行流水痕迹,随后便采取各种手段将其中全部或者部分资金收回,被害人实际上并未取得或者完全取得“借贷”协议、银行流水上显示的钱款。
解析:主要是规定的是套路贷分子如何制造流水形成虚假给付事实的。
其实套路贷意见,对套路贷分子实施的犯罪手法介绍的比较详细具体和明确了。比如在制造银行流水方面,犯罪分子是分步骤来实施的,通常第1步犯罪分子会把借款的金额全部转入被害人的账户里,但是呢,被害人又不能自己支配这个账户。犯罪分子在把钱打入被害人账户后,又自行或强迫、诱骗被害人从账户里面取出全部或部分资金交给犯罪分子。这样从资金流水上,被害人已经收到了出借人也就是套路贷分子的出借全部资金,但是实际上被害人并没有实际使用或占有这些资金,其中的大部分或一部分又被犯罪分子给要回去了。
(3)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会以设置违约陷阱、制造还款障碍等方式,故意造成被害人违约,或者通过肆意认定违约,强行要求被害人偿还虚假债务。
解析:本条主要是规定的,如何来故意制造违约或单方面认定违约的。
在形成虚假的民间借贷关系之后,在债务履行时,套路大分子会故意制造障碍让被害人违约。比如套路贷分子会故意把账户查封或冻结,让被害人无法还款,这样就形成了被害人没有按时履行债务的假象。或者犯罪分子又常常在限定的时间期限内让借款人还款,当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没能及时还款时,犯罪分子就会单方面的来认定借款人违反了相应的约定。
这就是故意制造违约,或是以单方面认定违约的行为。
(4)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当被害人无力偿还时,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安排其所属公司或者指定的关联公司、关联人员为被害人偿还“借款”,继而与被害人签订金额更大的虚高“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通过这种“转单平账”“以贷还贷”的方式不断垒高“债务”。
解析:本条主要是规定的故意垒高借款金额的情况。
当被害人无力偿还之前的借款时,犯罪分子就开始进行了下面一个套路,就是让其他的平台来进行转借相应的资金给被害人,让被害人再次背负更加严重的还款压力。而这里所讲的其他的借款平台,通常也是犯罪分子另外设立的放款机构,或者是合作的放款机构。在这种连环放在连环套路的情况下,最终被害人所承担的实际借款金额,要比他当初所拿到的借款金额高过好多倍。
(5)软硬兼施“索债”。在被害人未偿还虚高“借款”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向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特定关系人索取“债务”。
解析:本条主要是规定的如何催债所在的情况。
当借款人也就是被害人在各种套路各种陷阱的情况下,最终无力偿还借款时。套路贷的犯罪分子就开始进行,以暴力或冷暴力等各种方式进行催债了。通常他们会先借助于民间借贷诉讼或仲裁的方式进行催债。当他们拿到了可供执行的判决书或者是裁决书之后,犯罪分子通常里再会以暴力或冷暴力的方式要求被害人偿还借款。在进行催债的同时,会有另外一伙人,也就是专门进行催债的人员来配合他们这个犯罪分子进行了职业催债。
当套路贷的犯罪行为进展到崔在这个环节时,被害人的财物通常会达到人财两空、被犯罪分子非法占有的情况。
《意见》第3条共列举了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恶意垒高借款金额、软硬兼施“索债”这五类“套路贷”常见犯罪手法和步骤,但在具体的“套路贷”犯罪中,上述这五类犯罪手法和步骤并不必然全部出现。实践中,“套路贷”犯罪在犯罪手法的具体选择上多种多样,可能多种犯罪手法并用,通过多个犯罪步骤实现对被害人财产的非法占有,也可能仅采用少量犯罪手法就达成了犯罪目的。
同时套路贷的犯罪分子和步骤也并不完全局限于这个意见所列举的这些内容。在实际中他和陆大夫的犯罪手段千差万别,况且他们是为了逃避打击,继续攫取不法利益,通常会不断转型,花样变化。但是他们通常是着重于假借民间借贷的名义,以非法占有的目的来实施的,所以说我们根据这两个关键因素,再结合这些犯罪手法,就可以综合来认定是否是套路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