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关于落实住房公积金
阶段性支持政策的公告
南充: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不少小伙伴都还有不少疑问
前段时间
南南发布相关问题解答靠前弹
南充公积金热点问题解答(一) 【贷款篇1-10】
现在热门问题解答第二弹也来啦~
快一起来看看吧~
南充公积金热点问题解答(二)
【贷款篇11-20】
11
征信记录不良可否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我市在公积金贷款审核中,特别关注借款相关人近五年的信用记录。根据不良记录的不同程度扣减可贷额度,甚至拒贷。所以,长期保持个人良好的信用记录非常重要。
12
直系亲属之间的二手房交易可否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职工配偶、父母、子女之间的房屋交易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不能提取公积金)。
13
二手房贷款的房价参考依据有哪些?
答:我市在核定二手房贷款额度时,其房屋总价的参考依据主要是签约价、评估价、计税价,按三者最低值作为计价依据。
14
公积金贷款的每月还款日为好久?
答:我市实行的是“对日扣款还贷”,公积金贷款首次发放日即为以后每月固定还款日(如当月没有对应日的,则当月最后一日为还款日),节假日正常扣款。
15
如何理解“委托扣款还贷”模式?
答:“委托扣款还贷”是指我市公积金借款人及配偶(以下简称“委托人”)授权我中心直接从委托人在我市公积金个人缴存账户中扣收当月应还款额,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又叫“对冲还贷”)。不足的,再从《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人银行卡中扣款。
扣款顺序为:主贷人公积金缴存账户→配偶公积金缴存账户→《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人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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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委托扣款还贷后,约定的还款银行卡上是否还需存钱?
答:有必要存钱。委托人应及时查询、实时关注公积金缴存情况和贷款偿还情况。应至少在银行卡上实时保留1个月的还贷资金,避免因委托人所在单位公积金缴存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个人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不足,导致委托扣款还贷失败而出现贷款逾期,影响个人征信,由此造成的贷款逾期等违约责任由借款人承担。
17
我市住房商贷可否转为公积金贷款(即“商转公”)?
答:2017年,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定,我市暂停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业务。当前,我市公积金存贷比率仍然较高,故短期内仍不会开展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业务。待以后资金充裕、条件具备,再及时报经批准开展。
18
在南充外购房,能否在我市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不能。应通过我中心网上大厅、自助查询机等渠道出具异地贷款证明,到外地城市公积金机构和楼盘咨询申请。
19
办理公积金贷款是否收费?
答:我市公积金管理机构在办理各项业务中均不收费,既不收取任何保险、公证、担保、资料工本费,也不会收取任何加急、*办、手续费。办理房屋抵押的登记费和二手房评估费也由我中心承担。。
20
公积金贷款为什么有金融机构参与?
答:国家规定,公积金管理机构不是金融机构,不得直接向借款人办理贷款业务,故部分贷款业务由公积金管理机构委托金融机构承办。2016年起,我市各贷款受托银行(工农中建)工作人员均进驻我中心各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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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