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对于没有偿还能力的债务人来说,最终的归宿就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而一旦被纳入失信人黑名单,就等于给债务人判了“死刑”。
债务化解,过于崇尚征信万能,执行万能,最终却发现,债务黑洞越来越大。
不但债务纠纷无法得到有效化解,反而让矛盾越来越深,越来越多,究其原因,就是征信已经跑偏了。
征信的作用应该是帮助和引导失信人走出困境,绝不应该沦为债权人的催收工具。
人无信不立!
信用在我们的生活中至关重要!这不仅对于债权人,对于债务人,对于所有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尤其是经历过三角债的朋友们应该深有体会。
征信是对失信行为记录的征集和记录,同时也会联合相关部门对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中国人崇尚儒家学说,所以对自己的名声和脸面看得非常重;所以当被起诉,“老赖”,不讲信用这样的帽子即将扣在自己头上的时候,很多人都会产生恐惧,担心。
为了避免这些“脏水”泼在自己头上,一些债务人便穷尽手段,挽救自己的征信。
而正是抓住了债务人的软肋,债权人和催收利用征信大做文章,以至于很多人不明不白,稀里糊涂地就掉进了债务陷阱。
最常见的就是网贷的催收团伙们,编造伪造公函:如果不还款,将XXX征信信息上报,让自己不能读书等等。
可能很多债务人都被以征信名单“威胁”过。事实上,这都是催收的套路,征信上报不是他们一句话的事。
但是一些债务人还是因此走上了不归路。
1、一些人为了挽救征信,不惜拆东墙补西墙,最后陷入巨大的债务黑洞;
2、部分债务人为了挽救免于被起诉,甚至报复债权人,造成严重的矛盾;
3、大量虚假诉讼,让债务人陷入被动;
4、不和解,不撤诉,让债务人长期待在黑名单里,无法回归正常,无法化解债务纠纷;
最后大家发现,不但债务人的征信黑了,债务黑洞也越来越大,债务双方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深。这种一损俱损的做法,其实就是过于依赖征信,认为征信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杀手锏!
前面说过,没有偿还能力的债务人,最终的归宿就是失信,尽管很多人不情愿,也非故意,但是事实就是这么残酷。
而债权人则认为,还不还钱完全就是债务人讲不讲信用的问题!
基于对征信的错误理解和使用,才让当前的债务矛盾日益突出。
征信对于债权人来说,就是对债务人施加压力的工具。
征信对于债务人来说,就是悬在头上的达摩克利斯剑。
征信在债务化解中出现了两个极端。
毫无疑问,对于恶意失信的行为,我觉得如今的征信惩罚太轻,不足以遏制这种违法行为;但是对于非恶意失信的债务人,征信惩罚又显得太重,以至于被纳入失信人名单中的债务人,失去自救的能力。
惩罚太轻,恶意逃废债的不会因为征信黑名单就会主动偿还债务;惩罚太重,债务人失去创造能力,更加没有能力偿还债务。
很显然,征信对于债务化解的作用,是微乎其微的,因为它限制不了有钱不还的,但是却能对诚而不幸的债务人形成致命的打击。
具体来分析一下,为什么说征信对诚而不幸的债务人形成致命的打击。
征信对于债务人来说,就是最后的救命稻草!
1、最后的希望破灭
事实上,除了一部分以获取利息为目的的借贷,大部分借贷都是建立在信任和帮助的基础之上的。
反过来说,如果债务人真是不讲诚信,人品不堪,素质低下之人,现实中是很难借到钱的。当然我说了,还有一些唯利是图的高利贷放贷者,他们自信能收回贷款者。
当债务双方基于信任、帮助、情谊、乃至宗族牵连等建立的债务关系轰然倒塌的时候,债权人很快便撕破脸皮,这种反目成仇就会变得毫无人性。
攻击谩骂,人身伤害,落井下石,造谣诽谤,无所不用其极;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关于债务人失败破产,还不起钱,不讲信用的消息瞬间传遍亲戚群,好友圈。
一个人没钱可能没人笑话,但是被人说不讲信用,那就是断了所有退路!
树倒猢狲散,被孤立,被抛弃,被边缘。
2、被纳入失信人,最后的救命稻草被掐断
说实话,中国人最怕的就是摊上官司,尤其是以“失信”原因摊上官司的,好说不好听。
一番努力挣扎之后,还是未能幸免地走上被告席,对于债务人来说,用生无可恋来形容也不为过。
被起诉,接下来用脚趾头都能想得出来,冻结银行账户,查封查扣财产,被纳入失信人名单,最后广而告之。
无奈之下,亡命天涯。
3、征信的限制,让债务人丧失自救能力
其实,既然敢借钱,就不可能没有承担债务的勇气和责任;但最怕的就是:债务纠纷产生的时候,心有余而力不足。
尤其是当债务人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的时候,基本上失去了创造财富的可能。
大部分债务人都是死在这个环节。
征信不良记录,找不到稳定高收入的工作;
冻结银行账户,无法正常进行收入或经营交易;
无法办理营业执照,无法担任企业高管,大大降低偿还能力;
失信信息满天飞,债务人失去合作,工作的机会;
限制乘坐飞机高铁,降低债务人的工作效率,增加出行费用
最近很多地方出台限驾令,让债务人又少了一条增加收入的渠道。
总之,被纳入黑名单,就成了名副其实的“黑人”,见不得光。
当然,限制还远不及此。
如此环境下,债务如何偿还得了?
滥用征信,是基于对债务人的偏见,是基于对债务人非理性的判断,是两败俱伤的做法。
事实上,每一个债务人,恨不得通过自己的努力,早日走出债务泥潭,可是有谁能给与他们那样的机会呢?
近几年,我接触到大量的债务人和债权人,发现双方都进入死循环。
一个极端是:所有的债务人都在述说自己不是不想还钱,而是真没钱,甚至遭到限制无法创造财富,以及遭到违法催收、误解乃至不公平的对待。
另一个极端是所有的债权人都在数落债务人没信用、人品差、躲避债务。
那么,你真正了解过自己的债务人吗?
他们真是你口中的有钱不还,花天酒地,豪车洋房吗?
我跟很多债权人聊过,听到较多的答复是:他们无从了解,或者听别人说的,还有的就是人云亦云。
你连自己的债务人都不了解,他们失信,赖账,有钱不还的结论是哪来的呢?
治病讲究个对症下药,你连债务人是有钱还是没钱都不知道,仅凭没有偿还债务就断定他们不讲信用,最终只能将双方逼上不归路!
征信在债务化解中,不仅仅是惩罚失信行为,更重要的作用应该是帮助失信人走出失信误区。
一个完善的征信体系,就是识别、记录、惩治、挽救、恢复,形成一个信用闭环。但是如今的征信机制,仅仅停留在记录和惩罚阶段,甚至连最起码的识别机制都是不完善的。
1、债务人的识别务必精准。
我接触过数以万计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中95%以上都是因为没有偿还能力而被纳入失信人名单中的,仅有极少数是因为债务双方之间产生纠纷,产生对抗情绪没有偿还债务被起诉的。
这个比例,完全符合执行网结案数据。
所以从理论上来说,被纳入失信人名单中的债务人,绝大部分是因为没有偿还能力,被迫失信。
而最高法关于善意文明执法中也明确规定:不得将没有偿还能力的债务人,非恶意失信的债务人纳入失信人名单。
很显然,这种一刀切的操作仍然是执行中的顽疾。
当然,原因是多方面的,可能是基于案件的执结率要求,可能是对于失信人的情绪化判断,也可能是需要给债权人一个交代。
总之,不改变一刀切将债务人纳入失信人的做法,不改变无差别的强制执行,就完全违背了债务化解的流程。
因为害怕征信,怕被征信影响的,恰恰正是没有偿还能力的债务人。
2、引导债务人走出失信误区是关键。
去年,有个别法院,建立的失信人重建系统,给这部分人提供工作担保,确保他们能顺利找到工作,收入的一部分除了正常生活之外,其余的用于还债。
这样的做法,更容易让债务人感受到法制的温度,人性的光芒,更有利于债务的化解。
比起单纯的惩治限制,这样的执法明显上了一个新台阶。
所以,对于没有偿还能力的债务人,不能断了他们的后路,而是要解决目前的难处。
犹如医生治病,不能只告诉你得了什么病,任由你自生自灭,还要对症下药,治病救人。
3、政策优化,助力债务化解,诚信重建
除了精准识别失信行为,引导失信人走出失信误区之外,更重要的是通过政策优化,助力债务化解,诚信重建。
事实上,一旦被债权人告上法院,不见到钱很难撤诉,他们最终的诉求就是强制执行,就是黑名单,甚至不惜一哭二闹三上吊,让法院将债务人纳入失信人名单。
所以,法院既要担任裁决职能,更要发挥调解功能。
对于不回避债务的,尽量达成调解;一旦进入裁决或强制执行阶段,债务纠纷是很难化解的。
其次,大力推进信用修复政策实施落地。
对于明显缺乏偿还能力的,有积极偿还态度和规划的,尽早移除黑名单。
最后,尽快实施《个人破产保护法》。
个人破产保护法的实施,更有利于债务人东山再起,更有利于债务的清偿,更有利于诚信的重建。
反过来说,只有债务人跳出征信这个“笼子”,大家都从债务纠缠中解脱出来,债务人得到了充分的发展机会,而债权人也顺利的拿到了自己的钱。要让征信在债务纠纷的处理中,形成一个闭环。而不仅仅是债权人的催收工具!
所以,与其把大家都困在债务泥潭里,不如跳出这个框子,彼此给大家一次机会,唯有这样,债务纠纷才能得到有效、顺畅地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