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加大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享有受教育权,根据《汉中市教育局转发〈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2 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通知〉的通知》(汉教发[2022]51 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 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通知如下。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首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都要参加预申请,实现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全覆盖,将有贷款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预申请范围。5 月初,已对县域内普高和中职有贷款需求的毕业生进行了预申请,并导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待其正式录取后办理贷款手续;对于未做预申请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高校首次贷款和已被高校录取未做预申请的大学新生)应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陕教规范[2019]15号)精神,先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附件1)且带上申贷资料,到贷款受理点进行预申请,符合条件的再正式办理贷款手续。
来源:汉中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