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天水检察机关按照市委政法委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法治为企办实事”实践活动和政法单位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安排部署,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不断提升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精准性、实效性,为打造公平公正、优质高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积极走访调研 了解企业需求
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各项决策部署,适应民营经济发展新阶段,紧紧围绕省委政法委出台的政法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十项措施”和市委政法委6个方面36条实施意见,提高对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法治为企办实事”实践活动和政法单位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思想重视,以高度的*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握 “省之大计”,围绕“市之大事”,将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作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大局、延伸检察职能、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由检察长带头,党员干警联系服务全市重点企业。截止目前,全市两级院132名干警走访了重点企业170家,收集到各类线索28件,线索涉及民事纠纷判决执行难、企业资金难、企业周围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等问题,多数企业希望检察机关提供专业法律服务。针对企业提出的法律需求,能够现场解答的均已现场提供咨询服务。目前摸排的涉企线索已办结6件,其余正在办理当中。
强化监督办案 优化企业发展法治环境
充分履行检察机关批捕、起诉职能,对妨害企业发展、金融诈骗、非法集资、强迫交易、职务侵占、侵犯知识产权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和侵害营商环境的各类刑事犯罪案件,实行专案专办,依法快捕、快诉,今年上半年起诉30余人,切实保护企业及经营者合法权益,营造平安稳定的企业发展环境。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严格按照涉企案件“慎捕慎诉”实施细则,不断改进办案方式方法,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大程度减少和避免办案对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及正常经营活动带来的负面影响。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组织开展执行监督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聚焦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等案件,切实加强对确有错误的涉企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的监督,目前已办理涉企执行监督案件4件,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
建立健全第三方机制 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
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企业合规改*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主动联系市工商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制定了《天水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天水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选任管理办法(试行)》,组建了第三方机制管委会,选任了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以确保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规范运行。为有效预防惩治企业违法犯罪,服务保障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自5月以来全市两级院积极摸排办理中的涉企案件,并按照《甘肃省人民检察院企业合规案件办理工作办法(试行)》的规定,严格把握适用标准,逐案把关,依法规范案件办理,确保涉案企业“真整改”“真合规”,对犯罪情节轻微、犯罪嫌疑人有悔罪表现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的案件,依法慎捕慎诉。强化能动履职,推动涉企案件溯源治理,对具有典型性的涉企案件,深入分析案发原因,梳理查找机制体制和社会治理方面的漏洞弱项,提出于法有据、合情合理、可操作性强的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以达到“办理一案、改善一片、治理一域”的良好效果。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通涉企案件来信来访“绿色通道”,积极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政策解读、以案释法、解答咨询等法律服务。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园区”活动,编印并分送《防范经营法律风险50项提示》、《民营企业民商事法律风险防控指引》等宣传资料,帮助企业防范经营风险、守住法律底线。充分运用“两微一端”、互联网等检察宣传阵地,及时发布强化中小企业保护和打击涉企犯罪的政策、法律法规,释放和突出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发展的积极信号,提升检察司法公信力。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细化实化措施,组织两级院干警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再走访,确定常态化联系人,及时了解企业存在问题。对存在问题实行 “挂账销号”,加大督办力度,确保所有问题 “销号清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积极为企业寻求法律咨询、权利救济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让企业和群众“较多跑一次”。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分工协作,形成协同作战、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全力促进全市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