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还用说吗?自己套出来的钱当然还是要自己承担责任的,而且不只是承担民事责任这么简单。
我从事法律实务工作10多年了,我来说一说这个问题。
从表面上来看,就是你拿出钱来借给了你的朋友,但是从法律的层面来讲,是有两层法律关系的。
你和银行之间形成了一种特殊的借贷关系。你刷出钱来,之后是要由你来偿还银行的。
信用卡是一种比较特殊的产品,信用卡的所有权是归银行所有的。持卡人所具有的只是使用的权利。
而且信用卡里面的透支额度也是归银行所有的,当持卡人从信用卡中透支消费的时候,相当于从银行提前借款,只要事后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内还款的话,银行是不收取利息的,但是超出这个还款期限的话,银行是要收取利息和滞纳金的。
这是接下来我们要讲的,你和你朋友之间并不能成为民间借贷关系。
如果你只是把自己的钱借给朋友,那么显然双方之间形成借贷的关系了,但是从信用卡里透支出来的钱用于出借的话,则不构成民间借贷关系。
根据《****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显然,从信用卡套现的行为就相当于这种套取金融机构贷款了,用于转贷的话,自然这种民间借贷合同是无效的了。
根据《民法典》第157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因此,你的朋友应当将相应的款项返还。
不过由于双方之间并没有产生民间借贷的行为,那么你朋友是无需支付你利息的,但是你应当支付银行相应的手续费(信用卡提现是需要手续费的)和利息(如果超过还款期限的话)。
如果信用卡透支数额超过5万元,在规定的还款期限内没有还上信用卡,而且经过银行两次有效催收以后,仍然没有偿还的话,可能就会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根据《刑法》第196条的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数额较大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当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信用卡套现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据刑法第225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至少需要判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