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任何“抓手”的协商和谈判是最贻误战机的,协商到最后,很多债权人钱没要着,气得肺疼。最后离开的时候,留了句狠话:“我们法庭见”!案件胜诉,到了执行的时候才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就在协商那天之后开始转移的。
今天的执行难,一点都不亚于往年,虽然二十大来了,我们能看到各地维稳采取集中行动抓捕老赖。但是也只是治标不治本,无济于事。
解决这个执行难的问题,依然还是要从普法宣传开始,公安大力宣传反诈,我觉得执行局这个单位也应该申请一些资金用到这块来,“反赖”仅仅靠法院的官网宣传力度显然不够。
治理执行难,应当从源头开始,但凡借钱就应该拿出财产做抵押担保,否则你就有可能做担保。
凭什么一个人自己挣钱吃喝玩乐,让自己的亲人朋友为自己背锅?
有能力,向银行借,没能力向朋友借,这就是个“活坑”。
那么问题出现了,我们可能考虑的还是太少,执行上的程序其实比较简单化,最要命的就是找财产。其实过了法院的系统,大部分财产线索都能被一网打净,只不过涉及稍微看起来专业一些的老赖会玩点“小花样”。
什么假离婚,要么转移过户、要么卖、实在来不及或者卖不出去就做个高额抵押。涉及到公司的,做个假出资,或者开个影子公司。
除了这些花样,还能开出啥花来?
其实,只要我们和执行局沟通得好,申请人却可以开出花来。执行期间,会沟通的人,就能开出调查令,恢复执行也不是太难。不会沟通的人,只能投诉法官。
一张调令就成了解决执行难的根本所在,我们可以先从流水开始,诉前流水,我们可以看出真假老赖。人家的钱都去哪儿了?研究清楚了流水动向,再研究对方的动产、不动产痕迹。你总不至于卖了车和房,对方不付钱给你对吧?更不至于你卖房子给人家,你却给买房支付购房款吧?或者说你通过第三人,转给买方?然后再让买房支付给你?
又或者,你都能想到把一辆豪车放到你在政府单位上班的孩子名下吧?孩子什么待遇,可以开得起这样的豪车?
甚至,是否有人能想象被执行人会把一辆车转移到没有取得驾驶证的老爷子名下,然后自己每天开着招摇过市?
涉及到公司的?你的财务账册真的就那么难查到吗?税务那边真的一点痕迹都没有?但凡还在正常经营,或者说已经濒危,真的不会留一丝丝的线索?
总之,一句话。在我看来,所有的犯罪,都会留下痕迹,只要你能放平心态,有决心和恒心与老赖抗争,我们应当要相信法律的天平最终都会偏向于我们,只不过有的时候,被执行人尚年且年轻,我们应当要学会让“子弹飞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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