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挂牌成立了全市首家“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旨在运用税务公职律师的专业素养,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涉税业务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引导纳税人知法懂法用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在源头处化解矛盾,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税务公职律师在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涉税业务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
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现有公职律师8名,成立以来已成功化解17单涉税争议矛盾问题,化解矛盾争议满意度100%。纳税人缴费人如对税费事项有异议,在与税务部门沟通后可以发起调解申请,调节中心的公职律师将在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根据争议的具体情况进行调节。
“因为对税收政策的细节不了解,一些纳税人会提出异议,增加不必要的行政成本。公职律师可以起到沟通协调的作用,帮助纳税人理解政策,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公职律师吴少衡表示。
据了解,为打造能发挥“枫桥经验”优势的涉税调解中心,早在今年年初,香洲区税务局便在市税务局的统筹指导下深入调研办税一线高频多发税费争议问题,并按照类型、数量等收集梳理经验做法,为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的设立奠定了良好基础。
在实际调解过程中,公职律师发挥专业优势对纳税人缴费人的异议开展集体讨论、实地调查、法制审核,分析涉税争议产生的原因和解决途径,对可能出现分歧的问题与纳税人及时进行沟通,审慎检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对因纳税人主观原因而产生的涉税争议进行疏导、教育、调解,大大减少了征纳双方的负担及争议解决成本。
来自深圳的彭女士近期到珠海办理车位转让。在缴纳车位转让相关税费时,发现税务部门没有依照自己的合同申报价格计缴税费,而是按核定价格计缴税费,导致她要缴纳的税费超出了预期。彭女士感到很不理解,于是提出了异议。
针对彭女士的问题,调解中心立即组织公职律师专家团队前往纳税人车位所在楼盘进行现场调研,并向中介评估方了解目前二手车位市场价格。
经过调研后发现彭女士的申报价格相比市场价格明显偏低,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公职律师依据调查结果,从法律专业角度给彭女士仔细讲解了目前关于不动产转让缴税依据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公职律师的政策解读很到位,我终于明白了要以核定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的原因,心中的困惑也打消了。”经过公职律师的专业讲解及纳税人、公职律师和税务部门三方的有效沟通,彭女士终于在车位转让契税价格上与税务部门达成了一致意见。
彭女士的情况并非个例,因对涉税法律事项不够了解,很多纳税人缴费人在办理业务时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惑和难题。
为了推动涉税争议事项源头化解,公职律师涉税咨询调解中心建立起分类管理机制和涉税矛盾预防机制,组建起由税务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业务能手等组成的专家团队,创新当面“问诊”等多样化的服务方式,尽全力将涉税争议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我们也不断加强与司法等部门的合作,定期开展跟班学习、交流锻炼,竭力提升公职律师复杂行政争议问题处理能力,更好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提升基层税收治理能力。”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乔表示。
据悉,为进一步发挥调解中心作用,税务部门还建立起涉税矛盾预防机制,公职律师团队利用“宪法宣传日”、税宣月等时间节点,积极开展税法普及活动,宣传介绍最新税费政策。针对社保费、股权转让、不动产过户等疑难问题,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税法讲解和涉税维权服务。
接下来,税务部门将依托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在实践中完善涉税争议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做到“先一步”化解税务争议,并不断加强公职律师梯队建设,努力以最小成本、最高效率化解纳税人缴费人的问题,从源头减少转入复议诉讼的案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提升基层税收治理能力。
【记者】冉小平
【通讯员】朱瑞轩
【作者】 冉小平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