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裁判文书网日前披露重庆市小米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苏某某相关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辽宁辽中县人民法院判令苏某某偿还小米随星借(原小米贷款)本金9000元以及年利率24%罚息。
天眼查App显示,2020年10月,苏某某与小米随星借签订了《个人消费贷款》,贷款9000元,贷款期限为12个月,贷款初始利率为0.07%,但苏某某仅偿还本息836.73元后停止还款。
小米随星借请求法院判令苏某某偿还借款本金9000元及利息、罚息暂计至2022年1月10日止,合计为11784元。
辽中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苏某某未按约定还款义务,系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年利率24%计算利息及罚息不超出法律规定予以支持,不久前一审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