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办事企业、办事群众:
为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全力做好服务群众工作,根据公安厅交警总队统一部署安排,现将驾驶证注销、逾期未换证、驾驶学习证明、使用原号牌到期、机动车超过三个检验周期未检验即将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等五项业务分别进行了延期,现将具体延期情况公告如下:
一、驾驶证注销
对于2022年7月29日至9月15日期间,因超过有效期3年未换领证的驾驶证,综合应用平台统一延期3个月并将驾驶证状态调整为“注销可恢复”状态。
二、逾期未换证
对于2022年7月29日至9月15日期间,因超过有效期1年未换证的驾驶证,综合应用平台统一延期3个月并将驾驶证状态调整为“逾期未换证”状态。
三、驾驶学习证明
对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止在2022年7月29日至9月15日期间的,综合应用平台统一将驾驶学习证明有效期延长3个月。
四、使用原号牌到期
对于2022年7月29日至9月15日期间,符合使用原号牌条件的,系统将原号牌保留时间统一延长3个月。
五、机动车超过三个检验周期未检验即将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时间
只针对2022年7月29日至9月15日期间,因三个周期逾期未检验即将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系统将强制报废标准时间统一延长3个月,检验有效期止时间不做调整,其他机动车不在此次调整范围内。
巴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