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个人账户初始支付密码是什么?
答:北京银行会通过手机短信形式告知参保人员,初始密码无需激活即可使用。
问题2:个人账户支付密码可以修改吗?
答:可以通过医保公服平台、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各区经办机构窗口进行密码修改,还可设置限额免密支付。
问题3:使用共济账户结算医药费输入密码时,应输入谁的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密码?
答:应输入本人的个人账户支付密码。
解析:使用谁的卡就输入谁的密码。
问题4: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密码被锁定怎么办?
答:参保人员当日密码累计输入错误达到5次,密码验证功能将被锁定24小时,但参保人员仍可通过医保电子凭证完成支付。可通过医保公服平台、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各区经办机构窗口重置密码,解除锁定。
问题5:如何修改多个共济账户使用顺序?
答:共济对象可通过医保公服平台、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各区经办机构窗口对多个共济账户使用顺序进行修改。
问题6:医保实时结算票据上“个人账户支付”项,显示的是本人个人账户支付金额,还是共济账户支付金额?
答:个人账户定向使用后,医保实时结算票据上“个人账户支付”项,显示的是本次结算所使用的个人账户支付总额,即本人个人账户与共济账户支付的金额之和。
问题7:北京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是否可以使用个人账户和共济账户直接结算相关费用?
答:2022年12月1日起,北京市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可在异地备案统筹区开通跨省直接结算相关业务的定点医药机构使用个人账户直接结算。办理共济账户备案手续后,也可使用共济账户直接结算。
问题8:使用个人账户(含共济账户)结算医药费后,发生退费时,个人账户资金如何退还?
答:参保人员使用个人账户(含共济账户)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后发生退费时,医药费用按原渠道退还。
问题9:参保人员如何查询个人账户资金情况?
答:参保人员可在医保公服平台“我要查”菜单、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各区经办机构窗口查询2022年9月1日后定向使用的个人账户资金划入、结息、使用等情况。对于2022年9月1日前已分配的个人账户资金仍可自由支取,参保人员继续通过北京银行查询个人账户余额。
问题10:参保人员申请手工报销的医疗费用如何支付?
答:个人账户定向使用后,手工报销款按照以下原则,汇入参保人员的关联账户:
1.如医药费全部由现金支付,报销款全部汇入个人参保绑定的委托代发银行账户,可自由支取;
2.如医药费全部由个人账户(含共济账户)支付,报销款全部汇入个人账户(含共济账户);
3.如医药费由部分现金加部分个人账户(含共济账户)垫付,返还报销款遵循“现金优先”原则,优先补齐现金支付部分,再按个人账户、共济账户的顺序返还支付。
问题11: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手工报销结果反馈表单中“本次支付个人”、“本次实际支付个人现金”、“本次个人账户支付金额”分别指什么?
答:“本次支付个人”指参保人员全额垫付的医疗费用经手工报销后,按医保相应待遇应支付的报销款。“本次实际支付个人现金”指本次报销款应汇入个人参保绑定的委托代发银行账户的金额。“本次个人账户支付金额”指本次报销款中应汇入或支取个人账户的金额(含本人个账金额和共济账户金额)。本次支付个人=本次实际支付个人现金+本次个人账户支付金额。
问题12:个人账户医保专用存折还有什么用途?
答:2022年9月1日前已分配的个人账户资金,需要继续使用医保专用存折在北京银行支取。同时,医保专用存折还可作为参保绑定的委托代发银行账户,用于接收医疗费用手工报销资金、大病“二次”报销资金、医疗救助资金。
问题13:在什么情况下个人账户可以清算?
答:因参保人员死亡、转外国籍、外国人离境,或跨制度参保(转公费医疗等)原因终止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情形,可在办理终止参保手续后申请个人账户清算。
问题14:城镇职工跨统筹地区流动时,个人账户资金如何处理?
答: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职人员办理将外省市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资金转入本市业务时,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本市个人账户,统一管理;办理转出业务时,个人账户资金转移至新参保地。
问题15:参保人员在医保公服平台进行实名认证时提示“参保人手机号码不存在,请联系参保单位或社保所补充参保人手机号”,如何处理?
答:参保人员在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实名认证时出现上述提示是因为在办理参保登记时未采集参保人员手机号码或采集的手机号码错误,导致无法通过实名认证。
参保职工可通过以下步骤解决上述问题:1、下载北京通app,使用手机号码接收短信验证码登录,完成人脸识别认证;2、访问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http://rsj.beijing.gov.cn/csibiz,通过“职工个人业务”的登录入口访问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使用相同的手机号码重新接收短信登录进入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3、进入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选择【申报业务管理】模块下的【参保人变更个人(社会保障卡)信息】功能,修改【五险共有项信息】中的【参保人手机号码】字段;4、参保人手机号码修改成功后次日,访问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index,完成个人用户注册和实名认证。
此外,参保职工也可通过参保单位,退休人员通过社保所向经办机构申报完成手机号码的补充或修改,参保单位也可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办理。在完成手机号码维护后次日,参保人员重新登录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实名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