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扩建
违法抢修
给房子“穿衣戴帽”……
如果还有这些违建行为
且不拆除
后果将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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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公布《关于开展违法建设当事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违法建设当事人逾期未执行以下3类执行文书的,将纳入其失信记录。
这3类执法文书包括: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区县政府)对存量违法建筑发出的《强制拆除(回填)违法建筑决定》;
区县政府对在建违法建筑发出的《消除/整改在建违法建筑的公告》;
人民法院对违法建设案件作出的《执行裁定书》(罚金类)。
信息关联识别匹配:
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作为关联匹配的标识;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关联匹配的唯一标识。
违法建设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收集汇总逾期未执行政府(法院)执行文书的违法建设当事人有关信息,及时向当地发展改*部门报送。
发展改*部门将在3个工作日内将违法建设当事人有关信息纳入信用管理,会同有关单位依法实施失信惩戒。
违法不得利
投机不赚钱!
小编提醒各位市民
千万不要心存侥幸
以身试法
否则得不偿失!
End
记者:石嘉黎
编辑:赵舒婷 ▏编审:吴大全
值班:任桂容 ▏总编辑:白 乐
酉阳自治县融媒体中心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