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花了多年的积累才买了一套房子,可是也有一部分人,买房之后后悔了,想解除购房合同。一般情况下,只有购买的房子有问题才可以解除购房合同,如果房子没问题,买方想解除合同就没那么简单了。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购房合同呢?下面太平洋房屋就为大家具体地讲一讲,一起来看看吧!
我国现行的房屋产权登记制度规定,买卖双方在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交付了房屋,并到房管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后,买方就拥有了房屋的所有权。
这个时候,如果一方反悔,想要解除合同的话,法律上是不予支持的。但是,民事合同作为买卖双方意思自治的产物,只要不违反法律,不损害国家的公共秩序,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约定好解除合同的条件后,是可以解除合同的。合同解除之后,房屋返还出卖人,并须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相应的价款。
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房地产买卖合同: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法履行或者不能全部履行的;
3.因一方违约,使房地产买卖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的;
4.出现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条件的。
双方协商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应当订立书面协议。一方当事人根据上述2、3、4项的规定要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者解除房地产买卖合同致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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