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官方一直在释放农户承包地有偿退出的消息,言外之意,到了非退出不可的地步了?因为,我国已完成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农业发展方式亟需转变,以后谁种粮、怎么种粮,得有可行解决措施了。
一直以来,土地承包制与土地拥有权的矛盾,限制着土地发展权的探索,最终限制了粮食的生产。农村土地**在不断深化,才有了农耕地的“三权分置”。一些地方,在探索试点农户承包地有偿退出,原因在于:
一方面,以县城为主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鼓励农民工或农民市民化,还有一个县城地产存量需要消化。比如:为了刺激房地产经济,最近,浙江温州要求农民交住房公积金,鼓励农民进城买房。其中,这个在东部地区一些农村还行,要是放到中部地区、西北地区,这就是祸害农民,惦记农民口袋两糟钱,会引起新的社会矛盾,房价疯涨的时候跟农民没关系,房价不降价,死扛着,还让农民来接盘,难以接受。
另一方面,在乡村振兴的推动下,社会资本在积极下乡,参与乡村建设及农业发展,还有一些返乡、下乡创业者,也在从事涉农项目,土地供给需求需要满足。另外,一些有意愿进城落地的农民,存在长期弃荒抛荒现象,需要得到整治,只能让其有偿退出承包地,让愿意种地的职业农民进来,促进农业发展方式的改变,进行适度规模化经营。社会资本有需求,农民进城有意愿,更能激活闲置土地,让其实现更大价值。
前提条件是农村耕地有偿退出的平台和机制要抓紧完善,要按照依法依规合理自愿有偿的原则,加快建立进城落户农民承包地经营权等市场化退出机制,明确退出的主体资格、退出的基本程序、补偿标准、退出土地利用管理和退出农民生活保障等多方面考量,积累有益经验。
目前,一些试点地区,在探索过程中,形成了以下两种有偿退出方式,例如:
永久退地:每亩补偿3万,假设农户有10亩耕地选择永久退出,则总计获得补偿30万;
按期退地:每亩补偿500元/年,假设农户有10亩耕地选择退出30年,则补偿15万。
至于进城落户的农民或有打算进城落户想法的农民,怎么选择,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留好退路很重要。
坚持“房住不炒”后,大量闲置资金找不到出路,社会资本下乡配合乡村振兴战略,盘活农村闲置资源,这是大趋势,但也不是所有的农民都会进城落户,乡村需要产业链条长、农民参与度高、农村受益面广的产业,更需要更多新型职业农民,解决我们的口粮问题。
总之,探索农户承包地有偿退出机制,说明农村土地**还在继续,只有改*,才会释放发展潜力,更能激活底层市场活力,乡村经济才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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