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在很多商店特别是银行柜台,对外都写有醒目的“离柜概不负责”的牌子,意思是钱货两清,买定离手,概不退换的意思。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这一条款基本上已经很少看到,因为很多消费者都认为这是霸王条款,确实这一条款不仅只是单方面意思表示,而且也疏远了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不利于消费者。
比如银行挂这样的警示牌,也是银行单方面的意思。钞票真假多少当面点清,事后有问题再找银行,银行一般不予承认。那么在实际操作中,如果银行少给了客户钱,客户又没有当场发现,客户是不是就必须认倒霉呢?这方面很多人都有误解,认为银行会黑客户的钱。其实根本不是这样,客户如果事后发现银行少给了钱,回头去找银行,银行工作人员会仔细轧账,并核对监控,确认无误后会把钱退给客户,并向客户道歉,作为出门差错,经办柜员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即使客户没有发现或根本无法发现,这笔现金差错也不会隔夜处理,当天日终轧账会发现差错,换人清点无误后,立即组织人员查找,联系客户,退给客户,哪怕是一块钱也必须查清退还。如果确实找不到,会挂账处理,继续查找,不会纳入银行收益。现在大数据情况下,一般都会找到。如果经办柜员隐瞒不报,私下拿走这笔钱,无疑会以贪污行为被开除。所以,作为客户,你永远不必担心银行会黑你的钱。
如果是银行经办柜员业务不熟练或不小心把钱多给了客户,客户是否可用“离柜概不负责”来免责,不予退还呢?当然不可以。因为客户此时触及法律上的“不当得利”情形,不当得利应当无条件退还财物受损一方,如不退还,就会被以非法侵占公私财物罪论处。“离柜概不负责”只是银行单方面的意义表示,不具备法律效力,而不当得利是法定必须归还的情形,客户不可以凭“离柜概不负责”来举证不当得利的合法性,所以,如果银行工作人员多给了你钱,较好主动及时归还,千万不要耍赖,否则银行报警,你肯定会落得名利两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