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小额贷款:
一、个人小额贷款申请条件及程序:
1、凡具有中国国籍,年龄在18(含)-60岁之间,身体健康、有正当职业和稳定收入来源的自然人;
2、能提供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认可的抵押物或质押物的本地居民。
二、办理流程:
1、借款人向所在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申请表;
2、经村委会审查核实后签署同意意见,加盖公章;
3、将相关资料提交至乡镇审核盖章后上报县金融办审批备案。
三、注意事项:
1、借款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身份证过期请到公安重新开具临时身份证明;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借款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可靠,如有虚假不实之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借款申请人承担。
3、所有资料均须一式二份报送审批部门存档保存备查。
4、为方便群众及时了解仪征市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有关政策动态及相关业务办理流程等信息公告栏的更新情况,请广大市民积极关注"仪征发布"。
四、相关政策解读:
个人信用报告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对个人信用信息的采集记录形成的信息载体和个人信用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征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对企业或者个人提供征信服务的中介组织",第三条规定,"国家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外的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团体开展征信活动"。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和条例规定,《江苏省人民办公厅关于促进全省社会投资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326号)中明确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和小额贷款;《扬州市人民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全市消费信贷市场发展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扬府办发〔2017〕51号),进一步明确了扬州要通过多种方式培育和发展消费金融市场主体。2017年7月1日正式实施《社会融资规模存量指标管理操作办法》,其中对非金融企业的授信集中度要求由80%降低到50%,意味着未来将有更多的民营企业获得融资机会。2018年5月8日央行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贷工作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通知》,再次重申要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三农"领域的支持力度。2018年6月14日银保监会下发的《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国银行保险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重点强调了小贷资产质量的考核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