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多家企业因“无偿借款”未申报纳税而被稽查,从2022年开始,老板在进行这类操作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纳税问题。
很多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与自然人之间存在一定的资金往来,其中以无偿借款出现的频率最高,不收取利息,但企业同时也忽略了纳税的问题,一旦被税务稽查,企业面临的将是补税+罚款等处罚;金额过大,甚至会面临刑事责任。
以下是无偿借款被稽查的案例:
案例一:
经查实,嘉兴***有限公司2016年至2018年无偿借款未按金融服务视同销售服务申报收入少缴纳税款,少缴纳增值税合计11463.56元,少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合计802.4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靠前款规定,我局决定对该单位处少缴税款12266.02元百分之五十罚款6133.01元。
案例二:
未按规定视同销售确认2016年至2018年借款利息收入及确认车辆销售收入,以虚假的纳税申报少缴少缴增值税99648.88元、城市维护建设税6975.41元、印花税23.3元、企业所得税37061.04元。上述行为已构成偷税。2016年至2018年未按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16493.71元。
企业向个人借款,存在哪些涉税风险?
1. 增值税风险
一般情况:按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特殊情况: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财税〔2019〕20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所以,除特殊情况外,无偿借款属于增值税应视同销售情形,不进行视同销售处理,违反增值税相关规定,存在增值税风险。
纳税人发生无偿借款且不进行视同销售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1)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2)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3)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注意】利息收入一般按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借款利息收入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适用6%增值税税率。
2. 企业所得税风险
公司发生的经营性借款利息支出税前扣除需取得发票、满足关联借款的债资比要求,利率水平不高于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等,另外还需要考虑股东出资是否缴足等特殊情形。
(1)取得发票
企业对个人的利息支出,超过“小额零星”标准的需要个人在税务局申请代开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2)不需要发票的情况
支付个人500元/次(或者每日累计5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不需要发票,可以凭自然人开具的个人收据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3)满足债资比及利率水平的要求
1)非关联方借款
支付给个人利息,满足下列条件且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息部分可以税前扣除。
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2)关联方借款
支付给关联方个人的利息,需满足债资比且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息部分可以税前扣除。
(4)公司发生的经营性借款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 个人所得税风险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企业无偿借款给个人,在纳税年度终后还未归还,同时又没有用于企业生产经营,那么未归还的借款就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将按照利息、股息以及红利所得项目来计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向个人借款,要做好哪些检查?
1. 查看是否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是否明确了借款用途、借款金额、时间和利率。
2. 查看借款人是否提供了代开的发票。
3. 查看借款利率水平是否不高于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超过部分的利息无法税前抵扣。
4. 判断借款人是否是公司的关联方,如股东借款给企业,关联债资比限制,金融企业为5:1,其他企业是2:1。超过部分的利息无法税前抵扣。
5. 对于自然人代开发票部分,需要企业在支付个人借款利息时,代扣代缴个税。
无论是企业向个人借款还是老板向公司借款,一定要注意,以借款的方式拿钱是需要还回去的,如果不还那便需要交税。老板如何合理合法从公司拿钱并且少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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