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提示】含税的销售额需要进行价税分离: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
二、一般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销售额=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不计入销售额的:
1、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3、销售货物同时*办保险等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4、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三、视同销售的销售额
1、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2、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3、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a、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b、含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
=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四、特殊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1、折扣方式
a、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b、如果折扣额另开发票,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2、以旧换新式
a、金银首饰以旧换新,可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
b、其他以旧换新业务,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
3、以物易物方式
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按规定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4、包装物相关收入方式
a、销售收入:直接计入货物的销售额
b、租金收入:计入价外费用
c、押金收入(不包括酒类):时间 1年内, 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逾期或超过1年的,并入销售额;
d、押金收入(啤酒、黄酒):时间 1年内, 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逾期或超过1年的,并入销售额;
e、押金收入(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收取的同时直接并入销售额
【提示】收取的租金和押金都是含税价,需换算为不含税金额。
五、营改增行业的销售额
1、贷款服务:全部利息+利息性质的收入
2、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手续费、佣金、酬金、管理费用、服务费、经手费、开户费、过户费、结算费、转托管费等种类费用;
3、金融商品转让: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卖出价-买入价。
【提示1】出现负差的,较多可结转至下一年。
【提示2】买入价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提示3】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经纪代理服务: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收费
5、航空运输企业:不包括发展基金(原机场建设费)和代售代收的转付价款
6、客运场站服务:全部价款+价外费用-支付给承运方的运费
7、旅游服务: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
8、建筑服务:全部价款+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9、房企销售的房地产项目: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