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招聘派遣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法院审判、执行辅助人员力量,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审判辅助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使用与管理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方式管理,人员不占编制,没有执法权限。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派遣公司负责派遣到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工作,由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负责日常管理与考核。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法官助理6名、书记员3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法官助理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9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书记员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能够熟练掌握亚伟或其他输入法,打字速度每分钟100字以上,准确率90%以上,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9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无吸毒史。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人员;
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正在被公安机关调查的、被判处刑罚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本人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报考人员与本院工作人员有夫妻、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关系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法院派遣制审判辅助人员岗位工作的。
四、工资待遇
297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单位缴纳“五险一金”。聘期两年,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标准的80%发放,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将予解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报考人员可通过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查阅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招聘信息随时更新,请报名人员每日登陆查阅。
(二)报名
①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1日8:30至10月18日17:00。
②报名方式:在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报名系统中报名,请应聘人员使用手机操作,点击附件链接报名。
③温馨提示:“学信网在线验证码”确保一个月内有效,以便资格审查验证学历。
(三)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进入后续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当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组织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考法官助理岗位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报考书记员岗位笔试、技能测试满分分别为50分,合格分数分别为30分,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综合成绩分数相同的按照技能测试分数高低确定排名;
面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考试总成绩=笔试(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录取成绩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录取。拟招聘人员的总成绩不能低于60分。
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负责组织实施,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政审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参照公务员考察工作相关要求对其思想*治表现、道德品质、违法违纪情形等进行政审;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参加政审合格的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
(八)招聘由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84829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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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