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小贷是什么网贷?广西:小贷公司试水网络贷有新规

原标题:小贷公司试水网络贷有新规 必须以自有资金为主发放贷款自治区金融办近日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监管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明确在我区依法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可应用信息化技术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根...

原标题:小贷公司试水网络贷有新规 必须以自有资金为主发放贷款

自治区金融办近日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监管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明确在我区依法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可应用信息化技术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

根据《指引》,在我区申请设立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除应具备我区要求的一般性条件外,还应具备通过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平台全流程线上完成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条件;主发起人持股比例不得低于51%;为经营规范稳健且主要经营指标在本行业排名靠前、拥有大数据基础的互联网企业,或有互联网平台资源支撑的全国性大中型企业(集团);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等。

《指引》规定暂不允许典当行、商业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担保公司、私募基金、各类交易场所和投资理财类公司、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等信息中介机构发起或参股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禁止使用上述企业或平台作为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网络平台。

《指引》还明确,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必须坚持以自有资金为主发放贷款;贷款投向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主要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借款人为自然人的,同一借款人线上业务金额上限原则上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借款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同一借款人线上业务金额上限原则上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记者/谭卓雯 原文编辑:罗小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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