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 2022-05-19 15:59:03
胶东在线消息 问题编号为1161772的网友留言咨询:您好,芝罘区缴纳的公积金,在高新区全款买的二手房,而且是个人的首套房,请问可以公积金贷款吗?如果可以,请问怎么办理?贷款额度怎么计算?谢谢!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现就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如果是表述中的已全款购买的二手房,则不可办理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月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家庭的首套或第二套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测算以家庭公积金帐户余额20倍,除去首套房不低于30%,二套房不低于40%的首付款,结合家庭负债能力综合测算,请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件到公积金中心服务窗口办理。缴存职工在烟台市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牟平区、开发区和高新区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在以上六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及市中心自由选择经办地。感谢您对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支持!
初审:栾芸
复审:宋君
终审:孙玲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