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记者从鞍山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获悉,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失业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文件要求,全省将统一失业保险金发放时间。自2022年1月1日起,鞍山失业保险金发放时间调整为申领月份的次月15日发放(节假日延后)。
失业保险金开始年月为2021年12月及以前的(即在2021年11月30日及以前申领的),其2022年1月的失业保险金于1月28日左右发放。2022年2月的失业保险金于3月15日左右发放,3月的失业保险金于4月15日左右发放,以此类推,失业保险金期满自动停发。
失业保险金开始年月为2022年1月的(即在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期间申领的),其2022年1月的失业保险金于2月15日左右发放。2月的失业保险金于3月15日左右发放,3月的失业保险金于4月15日左右发放,以此类推,失业保险金期满自动停发。
失业保险金开始年月为2022年2月及以后的(即在2022年2月1日及以后申领的),其2022年2月的失业保险金于3月15日左右发放,3月的失业保险金于4月15日左右发放,以此类推,失业保险金期满自动停发。
据了解,2022年1月1日起,我省全面实施失业保险省级统筹, 我市失业保险业务经办也开始使用省级集中的失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使用省级集中的失业保险信息系统后,我市失业人员可以在全省任一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申领失业保险金,也可以通过掌上12333APP、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http://12333.gov.cn/)、辽宁政务服务网(
https://www.lnzwfw.gov.cn/)等线上平台申领。失业人员可选择在失业保险最后参保地领取失业保险金,也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代缴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地与失业保险金待遇领取地保持一致)。申领失业保险金时,要使用失业人员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并开通金融功能;若失业人员本人无社会保障卡,可暂时使用失业人员本人的中国银行或鞍山银行借记卡,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到社会保险部门办理社会保障卡。失业人员在申领失业保险金前不需要办理失业登记,在申领失业保险金时,由失业登记机构为其同步办理失业登记。全媒体记者 刘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