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保险雇主责任险,华安保险正式员工待遇咋样

雇主责任保险解决方案一、保险方案二、保险方案的使用范围1.投保上述方案的被保险人的雇员年龄应在 16-70 周岁(含),包括被保险人的外籍员工、劳务派遣工、借调人员、实习学生、退休返聘人员,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上述员工职业分类标准...

雇主责任保险解决方案

一、保险方案

华安保险雇主责任险,华安保险正式员工待遇咋样



二、保险方案的使用范围

1.投保上述方案的被保险人的雇员年龄应在 16-70 周岁(含),包括被保险人的外籍员工、劳务派遣工、借调人员、实习学生、退休返聘人员,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上述员工职业分类标准参照《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职业分类表》(详见附件 1)分类为准。

(2)本协议所述雇员职业工种类别参照《雇主责任险职业分类表》。

2.上述方案适用于餐饮,酒店、轻工业产品生产(仅限非冻肉制品生产的食品生产业、轻

电子品制造)。

3.上述方案的司法管辖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台地区除外)

4.本保险方案所承保的 1-3类职业人员总数占本协议承保总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投保总人数的 80%。

5.乙方可根据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安排与其他保险公司共保事宜,但需提前告知投保人。

三、适用保险条款及其他承保条件

3.1 主险条款:《雇主责任保险》

附加险条款:《24 小时条款》。

3.2 特别约定:

1、伤残赔付按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执行,赔付标准按照被保险人当地工伤保险条例执行标准赔付,最高赔偿限额不超保单约定伤残赔偿比例限额。(如存在保险人认为伤残评定异议的情况,需保险公司人员陪同鉴定或去保险人员指定鉴定机构鉴定)

2、误工费赔偿限额为60元/人/天,单次事故最高赔偿90天,累计不超过180天,免赔3天。

3、住院津贴住院期间给付100元/人/天,单次事故最高赔偿90天,累计不超过180天,免赔3天。

4、对于被保险雇员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赔偿限额为保单所载死亡赔偿限额的30%;本保单不承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雇员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5、对于年龄在60周岁(含60周岁)-70周岁(不含70周岁)的人员,承保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误工费、津贴保障均按照参保方案的50%为准。不承保超过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的雇员,对于投保时超过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的雇员,发生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6、本保单不承保高空作业时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的任何赔偿责任。根据GB/T3608《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的规定,凡在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施工作业,当坠落高度距离基准面在2米及2米以上时,该项作业即称为高空(高处)作业。

7、急诊费用限制约定:发生保险事故的,治疗必须至就近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如急诊至二级以下公立医院(需医保医院)治疗的,须加盖急诊章,以主险医疗审核标准计算并仅限出险当日500元以下紧急治疗费用,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费用均不予赔偿。

8、在上下班途中发生属于工伤认定范围内的交通事故,保险人按事故认定书中被保险人员工应承担责任的情况设定赔偿限额——即:被保险人雇员在交通事故中承担同等责任时赔偿限额为保单载明的赔偿限额的50%,被保险人雇员在交通事故中承担次要责任时赔偿限额为保单载明的赔偿限额的30%,如被保险人雇员在交通事故中承担无责任情时赔偿限额为保单载明的赔偿限额的20%。注:不属于工伤认定范围内的交通事故,保险人不予赔偿。

10、本保单不承保由于职业病导致的相关赔偿。

11、本保单所承保雇员主要工作地为北京市,包括但不限于北京市。

12、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在出险后48小时内及时报案,节假日可顺延至工作日报案,被保险人积极履行出险后的通知义务。超过48小时报案的,视为投保人、被保险人放弃索赔,保险人有权拒绝赔付。

13、保险公司在理赔时,保险公司及其判定事故性质、事故责任清楚的前提下,可不出具劳动部工伤认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双方对事故性质有争议的,以工伤行政管理部门的认定和法院判决结果为准。

14、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的员工在受雇工作前后24小时内发生意外伤亡事故时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对于本条所述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本保单设定每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20 万,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2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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