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不是跟很多人一样,买了好几份保险。据我所知,有的人家里的保险单,甚至装了整整一麻袋呢。
如今,一个人有多份商业保险的情况,已经很常见。
那么,当买了多份保险需要理赔报销时,该怎么办呢?可以同时理赔吗?会有冲突吗?
接下来的内容很重要,如果你有多份保险,可以仔细看一看。
先简单说一下医保。
有医保的,出院时可以实时结算,凭医保结算单和保险公司要求的理赔单据,就可以找保险公司进行商业医疗保险的理赔报销。
下面主要说一下,有多份商业保险时的理赔报销问题。
例:小花买了3份重疾险(保额分别为10万、20万、25万)和2份住院医疗保险。小花生大病住院,总共花费了50万元,医保报销了20万元,剩下的30万元为自付费用。小花出院后,联系保险公司理赔,请问小花可以获赔多少钱?
这个例子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首先是小花的3份重疾险赔付。
重疾险属于定额给付型的保险。简而言之,就是买多少保额就赔多少钱,跟自己花了多少医疗费用无关。这种保险不论买了多少份,只要符合约定的理赔条件,就可以重复叠加理赔。所以,小花的3份重疾险都可以获得全额赔付,合计55万元。
然后是小花的2份住院医疗保险。
住院医疗保险属于费用补偿型保险(也可以叫作报销型保险)。简而言之,保险赔付金额以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为限(同时也不能超过保额),凭发票进行报销。当有多份医疗保险时,在靠前份医疗保险报销后,还有剩余费用没报销完时,可以由第二份医疗保险对剩余费用进行报销。如果第二份医疗保险仍然没有报销完,可以再由第三份医疗保险对剩余费用报销,依此类推。
多份医疗保险的报销顺序没有强制要求,被保险人可以自行决定,报销顺序一般不会影响理赔报销的金额。
可见,住院医疗保险如果买了好多份,实际上是没有必要的,因为总的报销金额不会超过所花费的医疗费用。按目前的保险产品来看,1份小额医疗险+1份大额百万医疗险,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就足够了。
意外险很多人也是有买的,有的是作为主险投保的,有的是作为附加险投保的。大家常常在无意中就是买了好几份。
意外险一般包括三个部分的保障: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
这三部分中,意外身故和意外伤残跟重疾险一样,都是属于定额给付型保险。而意外医疗则跟疾病住院医疗保险一样,属于费用补偿型保险。
因此,如果有很多份意外险,其中意外身故和意外伤残是可以叠加赔付的。而意外医疗的赔付金额则以意外造成的医疗费用为限(同时也不能超过保额)。
例:小刚投保了2份意外险,靠前份的保险责任包括30万意外身故+30万意外伤残+5万意外医疗;第二份的保险责任包括20万意外身故+20万意外伤残+2万意外医疗。小刚不慎摔伤,造成10级伤残,发生医疗费用2万元,请问在不考虑医保赔付的情况下,小刚能获得多少保险赔付。
首先是小刚的意外伤残赔付。
意外伤残是依据伤残等级,按照保额的一定比例赔偿的。十级伤残是最轻的一级,赔付比例一般为保额的10%。小刚的2份意外伤残保额合计50万,10%即为5万元。
然后是小刚的意外医疗赔付。
小刚的靠前份意外险的意外医疗责任如果能够把2万元医疗费用全部报销完,那么第二份意外险就用不着了,因为总的报销金额以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为限。
上文内容已经说得很明白了,
重疾险、意外身故(包括意外伤残)这类定额给付型保险,多份保险之间没有任何冲突,可以叠加赔付。
但医疗保险这类费用补偿型保险,多份保险的赔付受到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总额的限制,虽然理论上每一份都可以理赔报销,但因为受到总金额限制,实际上多份医疗保险的价值就大打折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