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发布的信息显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以下简称《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山东银保监局对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以下简称紫金财险山东分公司)涉嫌违法违规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查,紫金财险山东分公司存在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具体包括:一是2020年2月至2021年5月,聘任未获得监管部门核准中心支公司总经理或同等职权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孙某实际行使济南中支业务、财务等重大事项的审批权,实际履行济南中支主要负责人职责;二是2020年2月至2021年5月,聘任未获得监管部门核准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潘某某实际履行临沂中支主要负责人职责;三是2020年8月至2021年3月,聘任未获得监管部门核准中心支公司总经理或同等职权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聂某某实际履行潍坊中支主要负责人职责。
上述事实,有检查事实确认书、相关任职分工文件、相关会议纪要、相关单据审核记录、对相关人员的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综上,山东银保监局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上述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根据《保险法》靠前百六十七条,山东银保监局决定对紫金财险山东分公司责令改正,处罚款10万元。
据公开资料显示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属国有企业,成立于2009年5月,总部位于南京市,是江苏省首家全国性财产保险公司,注册资本金25亿元人民币,为省财政厅主管的国有大型金融企业,所属集团为江苏国信集团。
该公司涉及自身风险901条、关联风险9898条、历史风险4667条、敏感舆情122条、终本案件2条、法院公告729条、开庭公告19784条、送达公告159条、诉前调解650条、立案信息8449条。
据网络检索,2022年5月16日中国经济网曾发文“紫金保险德州中支2宗违法被罚 虚构业务套取费用等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6日讯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德银保监罚决字〔2022〕1号、2号、3号)显示,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紫金保险德州中支”)存在编制、提供虚假报表,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的违法违规行为。
2022年10月11日北京商报发文“紫金财险等保险公司因数据报送问题被通报!银保监会:11月底前完成整改 ”,北京商报记者从业内获悉,银保监会下发了《近期财产保险公司标准化监管数据报送情况的通报》,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农业保险条款的“农险产品类型”为空值。
2023年1月11日江苏金融湃发文“内部管理不到位 紫金保险在南通被罚近20万元”,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网站披露南通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通银保监罚决字〔2022〕39号、40号)。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内部管理不到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靠前百七十条、《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银保监会南通监管分局对其罚款17万元。 同时,朱国兴对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虚列费用负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靠前百七十一条,银保监会南通监管分局对其罚款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