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企业存在短期用工和试用期员工未给员工买五险的情况,至于为什么不给员工买五险,大部分企业觉得用工时间很短,或者试用期时间比较短,他都还不算公司的正式的员工,为什么给他买5险。至于有时间很员工不愿意购买5险,许多觉得试用期工资本来就很低了,每月再缴纳五险费用,那还能剩什么?不如转正之后再购买。而短期工大多又是农业人口,家里参加了农村养老系统,不愿意再参加城镇职工养老系统,在他们看来到手的钱能省就省。所这时候,企业面临用工的工伤风险,很多企业选择投商业保险来规避工伤风险。但是,市场上有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两种意外保险,很多企业对投哪种保险却不明不白,导致赔了夫人又折兵。下面给个案例来为大家分析下。
【主要案情】
2011 年 11月,深圳市水湾远洋渔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湾公司)与浙江鑫隆远洋渔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隆公司)签订委托招聘合同,约定鑫隆公司为水湾公司名下6 艘船舶招聘远洋船员。
2012年7月8日,安东卫与鑫隆公司签订大管轮聘用合同,约定鑫隆公司招聘安东卫为远洋大管轮职务船员,鑫隆公司负责为安东卫投保人身意外险未购买工伤险。
2012 年 8月22日,水湾公司作为投保人,为包括安东卫在内的48名船员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七分公司投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障项目为额外身故、残疾、烧伤给付,每人保险金额为60万元。
2012 年 9月,安东卫等14名船员被派遣至轮上进行远海捕鱼作业。2013 年 8月5日,轮船在法属波利尼西亚南方群岛拉帕岛附近海域遇险侧翻。2014 年 1月16日,安东卫被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宣告死亡。人保公司向安民重和兰自姣实际支付了安东卫身故赔偿金60万元。
图文无关
2014年 12月10日,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水湾公司与安东卫存在劳动关系,安东卫死亡系工伤。
安东卫受水湾公司聘用在轮上进行远海捕鱼作业,安东卫与水湾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水湾公司向安民重和兰自姣支付安东卫依法应享有的工伤保险待遇。
水湾公司虽然为安东卫购买了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按有关意外保险条款执行。安民重和兰自姣以意外伤害保险单受益人身份取得商业保险赔偿后,仍有权主张工伤保险赔偿金。水湾公司仍须赔付安东卫身故赔偿金60万元。故安东卫家属可以得到两份赔偿,在保险公司支付赔偿后,水湾公司仍须支付工伤赔偿金。至于为什么还要赔偿,小编给大家说下,公司为员工购买工伤险是公司的法定义务,该义务不因其他行为而免除责任,若公司不未员工购买工伤险,公司就要承担工伤赔偿的全部责任。
小编分析两种保险的区别,雇主责任险是保障雇主的,而团体意外险是保障员工的,也就是员工的个人福利。两者之间的区别是什么,区别就在于,保险公司赔的这个钱是谁的,是赔给企业的还是赔给员工的。也许这个钱最后都是赔到员工手上,但是是由谁赔给员工的,这是问题的关键。雇主责任险,是赔偿给企业,作为企业的财产,然后企业把该财产作为员工的工伤赔偿,赔偿给员工。而团体意外险,更像是企业给员工的福利,保险公司这个钱是赔偿给员工的,也就是这个钱是属于员工的,只是途中经过企业的手中转了一下,也就是经过企业的手交给员工,员工得到这个保险金额后,还可以向公司主张工伤赔偿,至于为啥还可以要赔偿,因为工伤险是法律规定给企业的责任,不因为企业为员工投其他险而免除,团体意外险在法律上认定为企业为员工买的福利,而非免除法定义务的依据,所以员工得到商业赔偿后,还可以向企业主张工伤赔偿。相反雇主责任险是赔偿给企业的,也就是员工无权主张意外险的赔偿只能主张工伤险赔偿,而企业可以拿到这笔赔偿款支付给员工用作给员工的公司赔偿。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关于'人保百万医疗险萤火健康保是真的吗?保费多少?'的探讨分享,希望大家通过阅读小编的文章之后能够有所收获!如果大家觉得小编的文章不错的话,可以多多分享给有需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