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红“百万医疗”的日子还真不好过。
先是银保监的19号文出台,被众人指指点点,品头论足。
一波未平,就在几天前,众多“网红险”中的头牌——“平安e 生保”,因为拒赔了一例血友病,被众多网友怒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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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广泛关注就算了,网友还不罢休,直接投诉,并且列出了五大质疑,有理有据。
到底谁对谁错?小司来和大家掰扯掰扯。
一对父母,在孩子刚刚出生的时候,就为小朋友买了“平安e生”医疗险,保额600万,保险观念很好。
但是很不幸,孩子还没到1岁,就被确诊为血友病。
父母当然着急,也好几次给平安保险打电话问理赔的事儿。
答复都是:血友病属于遗传性疾病,除外责任不能理赔。
网友中总是不缺认真的牛人,他们在研究了这个产品的条款和国家政策之后,认为平安保险的这次拒赔不合理,提出了五大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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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前,不公平。
孩子一出生就买了保险,之后才查出血友病,虽然是遗传病,但是孩子父母及亲人,都没有血友病病史。
所以血友病,对这个家庭,完全是无法预知的不可确定风险。
而且他们也遵循了最大诚信原则,投保行为没有任何问题,那么为什么癌症600万能赔,血友病只需要花30万就不赔?
第二,缩小保险责任。
条款把血友病列为遗传性疾病,免责不赔。
而对投保人来讲,买了保险,风险还是没转移。因为你不知道将来的疾病是否属于遗传性疾病,这个是不确定的;
某个疾病也许现在不属于遗传性疾病,但是随着医学、基因科技的发展,它很有可能未来被认定为遗传性疾病。
比方说有的癌症在医学上已经被证明和遗传有很大关系,那以后很有可能被拒赔。
那么,这款保险买的,就完全没了意义。
第三,不符合“国际”惯例。
网友还援引台*省和中国香港的医疗险产品,很多产品都没有把遗传性疾病当作免责,只是把“外观可见之天生畸形”排除了。
比如说,台*人寿、香港友邦和汇丰保险等等,都没有把遗传性疾病除外。
所以,网友认为别的地区能保,平安这么大的公司应该也能保。
第四,没给客户说明。
网友认为,平安e生保合同的条款,关于“遗传性疾病”的定义是抽象模糊的,不符合《保险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第五,条款违规。
遗传性疾病除外,这一个条款,违背了国家健康保险相关政策,疑似不合规。
网友也援引了《健康险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简单说就是,家人的遗传病,不能作为一个人的核保条件。
但是,平安这款保险把遗传性疾病直接排除了,网友认为这个不合理,是无效条款。
03
一直以来,业界就有一句调侃,叫做:“平安有难,八方点赞。”
但小司其实想说句公道话,这一次平安有点冤。
网友的分析路子,是对的。但是偏情绪,缺理性。怎么说?
首先,血友病是伴随X染色体隐性遗传的。
就算是家里没人得这个病,但它的遗传性还是存在,只不过前几代没病变,这一代发生了;
其次,医学发展促进保险产品更新,这是必然的。
但是就目前的普遍情况来看,保险产品的设计还做不到先知一样的预见性;
再次,不同地区的人口结构、经济环境,还有销售人员素质都不一样。
如果样样疾病都能管,保险公司干脆去做慈善好了;
第四,现代医学已初步明确的遗传性疾病大概有5000多种。
如果都放到保险条款里,那这份条款得有多厚呢?不过多发的遗传病,保险销售人员还是应该提前提醒。
第五,小司个人认为网友的观点有点偷换概念,因为条款预先已经将遗传病免责了,和家族遗传病史的规定,实际上没有什么关系。
CON.
那其实内地市场上大多数的医疗险,对于遗传性疾病的免责约定是通用的。
中保协统编教材中,对于医疗险也定义遗传病属于责免范围。
免责条款的设定符合国内行业规范,准确来说,符合内地的标准。
当然,内地保险公司学习其他地区的先进保险设计,是势在必行的一步。
但是不是符合国情?
是不是能大范围的变动?
是不是适合我们的人口结构?
这都是值得商榷的事情。
所以,小司建议大家在购买健康险,尤其是医疗险的时候,务必要问清保险业务员,或者客服,在遗传性疾病的免责条款里,高发的遗传病有哪些?
把5000多种都记住是不现实的,但至少多发的前十名,要有个印象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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