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市公司治理很多人还不了解,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编者按中国公司治理亟须从“零敲碎打”到“通盘考虑”、从“临时喊话”到“依规问责”、从“引领中国”到“对接世界”,实现治理准则与国内外法律和实践接轨,与时俱进地反映国际公司治理的新趋势。接下来具体说说上市公司治理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以下简称“协会”)4月8日表示,协会将围绕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不断引导上市公司规范发展,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参与建设提高公司治理水平“1+X”制度体系,历经两年多时间完成《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自2002年以来的首次修订,为新时期上市公司治理夯实制度基础。配合证监会开展公司法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条例》制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修订工作。
围绕落实《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开展准则释义及配套自律规则的编写工作,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的制度体系。先后编写发布了《上市公司**董事履职指引》《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董事参与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指引》,开展《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编写等工作。
协会多次组织召开上市公司**董事制度闭门会及调研座谈会等,分析研究我国**董事制度相关问题,形成相关调研报告,开发建立**董事人才信息库。依托董秘委、财务总监委等专业委员会,开展专项问题调研。
举办董监高履职、**董事履职风险防范、董秘履职、投资者关系管理以及ESG主题沙龙等活动。汇编协会重大调研报告,形成《提高上市公司治理专题调研报告(2014-2021合辑)》《营商环境专题调研报告(2013-2020年合辑)》《公司治理国际规则与实践(2019-2020年合辑)》等,供上市公司学习借鉴,共同提高。
协会通过开展倡导公司治理最佳实践活动,树立上市公司治理典范,进行对标对表,推动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协会高度重视上市公司ESG工作,近年来通过交流、倡导、培训等多种方式积极推动上市公司树立和践行ESG发展理念。
为推动上市公司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做好ESG相关工作,协会开展上市公司ESG优秀实践案例征集活动,最终筛选收录来自25个辖区的133家上市公司的优秀案例汇编成册。协会联合中证指数公司撰写发布《中国上市公司ESG发展白皮书》,对中国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现状和ESG发展表现进行综合性分析与总结,为中国企业制定ESG发展战略提供重要参考,为社会各界了解中国上市公司ESG发展提供窗口。
据了解,下一步,协会将围绕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不断引导上市公司规范发展,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带动更多上市公司高质量举办业绩说明会
业绩说明会作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沟通交流的重要载体,也是公司传递价值和投资者发现价值的重要桥梁。近年来,在证监会、*务*国资委的大力推动下,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认真贯彻落实《*务*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引导广大上市公司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高质量发展理念,积极、主动召开业绩说明会,展示公司价值,拉近与投资者的距离。
去年以来,业绩说明会召开取得较好的成效。2021年召开数量取得了跨越式的增长。沪深市场召开2020年业绩说明会公司数量总计达到了3756家,召开比例占已披露年报公司总数的近90%。沪深300指数公司、“A+H”上市公司、央企控股上市公司、科创板及科创板公司等重点推动公司基本全部召开。
与此同时,中上协持续加强服务及宣导工作。去年,在各地支持下,中上协组织开展了“如何召开业绩说明会”的线上专题培训,培训人数近2万人次,传递监管要求,邀请分享经验,为公司提供务实的操作指导;2022年,中上协陆续推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系列课程”,从最新的信息披露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ESG、环境信息、业绩说明会等方面帮助上市公司提升信息披露水平,系列培训受到广泛关注,参加培训的上市公司董监高及相关人员已达9000多人次。
中上协表示,下一步,将积极协调市场各举办平台优势,形成合力,为上市公司做好业绩说明会提供基础保障,组织上市公司与机构面对面说明会;将继续开展业绩说明会的全市场调查,因势利导,选拔业绩说明会优秀及最佳案例,通过表彰先进公司的方式来树立标杆,形成示范效应,带动更多上市公司高质量举办业绩说明会,畅通投资者与公司沟通渠道,提升信息披露有效性和规范运作水平。
(总台记者 杨理天)
中新社天津12月4日电 (孙玲玲)2022年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指数4日在天津发布。中国上市公司治理评价结果显示,2022年上市公司治理指数平均值为64.40,提高了0.35,提高幅度较上年趋缓。
当日,由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作为指导单位,南开大学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主办,南开大学商学院等协办的2022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指数发布暨学术研讨会在南开大学举行。南开大学讲席教授、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院长李维安代表课题组发布2022年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指数。
据介绍,在构成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指数的六大维度中,股东治理维度、董事会治理维度、经理层治理维度、信息披露维度和利益相关者治理维度均实现上升。其中,利益相关者治理维度和经理层治理维度升幅较大,而监事会治理维度略有下降。
据悉,本次由南开大学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发布的2022年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指数评价样本量为4679家,较上年增加545家,数量与增速都达到历史新高。板块分布方面有一些变化,中小企业板并入主板,合并后主板上市公司达3008家,创业板上市公司1085家,科创板上市公司377家,新成立的北交所上市公司82家,金融业上市公司127家。
分行业来看,2022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的公司治理指数均值位居靠前,紧随其后的是金融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而教育,农、林、牧、渔业,房地产业,综合,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等治理指数均值较低。(完)
编者按
中国公司治理亟须从“零敲碎打”到“通盘考虑”、从“临时喊话”到“依规问责”、从“引领中国”到“对接世界”,实现治理准则与国内外法律和实践接轨,与时俱进地反映国际公司治理的新趋势。距离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征求意见稿)已接近3个月,学界、市场、智库都对这份重要准则的修订充满期待,通过不同渠道对新准则提出了一些意见。中国经济时报特辟专版邀请专家学者对上市公司治理进行解读,以飨读者。
综 述
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最新报告解读《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征求意见稿
保护投资者权益 助上市公司治理升级
《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修订案报告》认为,在资本市场上要切实把投资者当作上帝,这是公司治理的基石。其中,保护投资者权益是宗旨,顺应网络治理是重点,践行绿色治理是趋势。
资料图片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范媛
距离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已接近3个月,学界、市场、智库都对这份重要准则的修订充满期待,通过不同渠道对新准则提出了一些意见。
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院长、长江学者李维安教授带领的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团队,有着20余年的公司治理研究经验,2001年率先研究推出的《中国公司治理原则》被中国证监会的《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太平洋经济合作理事会组织(PECC)的《东亚地区治理原则》等所吸收借鉴,有力推动了上市公司治理改*。今年,该团队发布出版了《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修订案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对现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提出了10个方面的修订建议。
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团队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家专访时,根据多年跟踪研究经验,对新准则“描绘了一幅升级版的画像”。
保护投资者权益是宗旨
李维安认为,此次修订的宗旨是保护投资者权益。本报记者注意到,在旧准则中,保护股东权益也是公司治理的目标。但显然不仅局限在股东的范围内了,究竟会在哪些细节上发生变化呢?
据了解,李维安团队在发布《中国公司治理原则》之后,2003年通过对上市公司大样本调查,准确把握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从股东治理、董事会治理、监事会治理、经理层治理、信息披露和利益相关者治理六个维度,构建起中国上市公司治理评价指标体系(CCGI),此后连续16年发布公司治理指数(CC?GI)及评价报告。该评价指标体系为开展公司治理的实证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平台和依托,并由此衍生支撑了央视50指数等的研发与应用,为中国投资者进行价值投资提供参考。
《报告》指出,在资本市场上要切实把投资者当作上帝,这是公司治理的基石。而这里的投资者应扩展为利益相关者,要从最早服务于国企改制转为公平服务于所有投资者,不能仅考虑大股东的感受,要从制度设计上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对于如何保护投资者权益,《报告》列举围绕推动上市公司分红、规范控股股东减持、完善**董事制度、通过支持股东诉讼等途径拓宽股东维权等几个方面。
顺应网络治理是重点
现代信息网络技术越来越广泛地应用于治理之中,推动着治理扁平化、降低治理成本、破除信息垄断,并使得技术创新先于管理创新,更先于治理创新。《报告》认为,治理准则修订时,要充分考虑这些新变化,加强对治理制度创新的推动、顺应网络治理变革的需求。
首先,应改*上市规则与监管模式。《报告》指出,当前的治理规则主要是规范传统工业经济时代下的企业,如通过上市前3年强制性盈利等要求识别企业资质,而上市发审制也主要是通过事前监管来保护投资者利益。但逐步迈入信息知识经济时代后,经营业态已发生巨大改变,“先烧钱再赚钱”“赢者通吃”等模式的网络高技术企业很难在中国资本市场上市融资,而涌向纳斯达克等海外市场。
对此,《证券法》在修订过程中顺应网络高技术公司上市的需求,取消强制性盈利等要求,引起了中概股的大量回归。
《报告》认为,治理准则的修订要适应这一变化,建立与网络经济相匹配的监管模式。由事前行政审核为主,转为事中事后监管、依靠市场力量为主的方式,实现“可上可退”,让市场中的中介机构、投资者等去识别优质企业,真正实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
《报告》还认为,新准则应该适应网络治理模式“扁平化”的需要。
阿里巴巴等网络型公司在香港和内地无法上市的重要原因还在于,“同股同权”的传统治理规则尚未能顺应当前网络治理模式的需要。这些企业提出的“合伙人”制度,是对股权中控制权与收益权的分离,且要求超出持股比的控制权(提名远超出其持股比的董事人选),即实现控制权的优先,反映出网络治理模式由传统“垂直化”向“扁平化”转变。
在信息知识经济时代,高管所拥有的知识和技术已成为企业中最重要的稀缺资源,可以向货币所有者——股东要求更多控制权,而股东为保持公司长远发展也接受这样的制度安排,是双方进行平等博弈后的“公司自治”行为,需要得到公司外部法律制度的承认。当前,已有多家上市公司成功发行传统意义上的优先股,需要进一步探索开放“控制权的优先股”。
《报告》强调,在具体修订规则时,还需要求企业做好机制设计、信息披露等保障措施,防止权力滥用、保护各治理主体的利益。
践行绿色治理是趋 势
资本市场双向开放蹄疾,完善上市公司治理架构,进一步与国际标准接轨,是A股市场需要直面的现实问题。
人类与环境的关系是当前全球面临的最为重要的议题之一,事关人类存续和世界各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方向和模式。
近年来,李维安带领团队率先提出“绿色治理”的系统性概念、全球首份《绿色治理准则》,并发布《绿色治理:治理发展新趋势》报告,正向世界发出“绿色治理”的铿锵之音。
李维安指出,后危机时代企业可持续经营的必然选择是导入“绿色管理”,绿色制造、绿色供应链、绿色服务、绿色消费的纷纷出现,必然要求突破原有的治理观,即建立能统领绿色管理,能包容不同群体、环境与自然的绿色治理理念,也就是新的“天人合一”的绿色治理观。通过多方治理主体的参与,以创新技术、机制和模式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实现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治、文化、社会发展的有机统一,这是一种符合绿色发展规律的崭新理念。
上市公司“实战”督促治理制度与时俱进
——访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院长、长江学者李维安
李维安(资料图片)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范媛
从“国美控制权之争”到“阿里巴巴海外上市”,从“宝万之争”到“中兴事件”,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滞后,导致上市公司和监管部门面临诸多挑战。
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院长、长江学者李维安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说:“中国公司治理亟须从‘零敲碎打’到‘通盘考虑’、从‘临时喊话’到‘依规问责’、从‘引领中国’到‘对接世界’,实现治理准则与国内外法律和实践接轨,与时俱进地反映国际公司治理的新趋势。”
中国经济时报:在《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中,就新出现的现象给出了明确意见。比如,针对很多上市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来抵御“野蛮人”入侵,新规第七条明确表示,“不得通过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或者董事会决议等剥夺或者限制股东的法定权利”。这一条款的设置主要是针对“宝万之争”后很多上市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增加反收购条款。控制权市场矛盾已经非常突出,显然不能一禁了之。那么,究竟该如何规范控制权市场?
李维安: 这的确是该案例的意义所在,不仅引发600多家上市公司自发修改公司章程,而且反映了治理规则建设的需求。“万科控制权之争”案例暴露出万科集团在应对敌意收购的过程中,公司治理章程及其相关制度存在较大漏洞,缺乏有效的遏制或规避措施。特别是对于股权高度分散的现代公司,应做好公司治理制度建设的“事前准备”,即在公司章程、董事会规则中事先预备好“防盗门”,设置反收购工具,但必须事先获得广大中小股东的支持,以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侵害。当然,在反收购工具运用的过程中,需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规范运行,防止反收购工具的过度应用阻碍公司控制权市场功能的发挥,甚至可能被公司高级管理者或董事会用于规避股东的监控。
基于此,建议增加条款:一是在中小股东支持的前提下,上市公司应制定应对敌意收购的相关制度。二是应确保控制权市场功能的有效发挥,保证各类反收购工具不要成为公司高级管理者及董事会控制公司、规避股东问责的手段。公司设置反收购机制应由提案人在股东大会中详细论证其必要性,并由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确保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中国经济时报:这次准则修改最大的变化是将对中小投资者保护进一步完善,能否通过万科的案例谈一谈上市公司保护中小投资者的重要意义?
李维安: 万科以其“工厂化”的高标准、高质量的产品获得了广大客户的青睐,实现了快速发展。但在资本市场,万科股价长期处于被低估状态,其市盈率和市净率指标长期低于地产股平均值。这不仅使广大中小股东难以有效分享公司高速发展的收益,也给潜在收购者提供了低点布局的机会。万科股东大会的投票率仅有35%左右,使得投资者日趋短期化、投机化。
在万科控制权争夺的激烈过程中,万科股东大会的投票率也仅有35%左右,说明众多中小股东游离在关系到他们切身利益的决策之外,作为中小股东的重要代表机构投资者也“发声”不多,这恰恰是万科危机的根源所在。从现在的万科股东结构看,有不少于11%的股份为较大的机构持有,尤其是银河、中信、华泰等三家在三季度低位布局的机构,据估算已收获70多亿元的账面盈利。这些机构握有为数不少的股份和表决权,如能发挥其治理作用,而不仅仅只是追求财务投资回报,对于我国公司治理的进一步完善有着积极的意义。
所以,建议增加以下条款:上市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包括移动终端),履行股东大会相关的通知和公告义务,做好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相关组织和准备工作,使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境外投资者更便利地参与治理。
另外,建议修改的条款:股东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重大事项,例如,公司章程或类似治理文件的修订;股份的增减或回购;重大交易,包括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方面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上市公司应建立和股东沟通的有效渠道。
最后,增加机构投资者发挥公司治理作用的条款。
中国经济时报:**董事在上市公司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以及边界也是被市场讨论比较多的话题,尤其是在万科股权争夺中,万科**董事华生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但显然其效益并不明显,此次修改意见对上市公司独董履职行为提出了新的要求,当公司出现股权争斗时,**董事应该站出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对此您怎么看?
李维安: **董事,顾名思义最主要作用就是如何发挥好**性,作为公司长期价值的关注者,同样承担着维护公司利益相关者不受侵害的责任。特别是在大股东、现有管理层董事的意见产生分歧时,作为**的第三方**董事意见的发表更具重要意义。因此,需要相关制度加以保障。既要鼓励**董事站出来发声,又不能掺杂个人或商业利益。
建议修改:**董事应当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尤其要关注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董事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以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公司长期价值为导向,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关注公司各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中国经济时报:围绕新型网络公司控股权存在的问题比较多,在诸多上市公司实战案例中,阿里巴巴美国上市也属于这类问题。您怎么看这个问题?
李维安: 阿里的合伙人制度本质上类似于给予马云等合伙人控制权优先股,是国内现有规则难以解释或允许的治理模式创新。香港当时也不允许,所以阿里到美国上市了。香港现在修改规则了,我们也不得不考虑修改上市规则,以适应互联网公司上市治理的需要。但是,我认为,香港取消“同股同权”的作法代价太大了,有可能动摇资本市场和公司治理的根基,可以考虑赋予创始人或者高管以“控制权的优先股”,是实现投融资双方以更大灵活性参与到公司治理中来的必要保障,也是顺应网络经济发展、网络治理模式变革需求的制度创新。
当前,加快导入控制权优先股,能够保证握有公司发展关键智力资本,因为只有较少股权的创始人、管理者等可以控制公司经营发展方向,这些人最了解公司的发展方向,也对公司最有“共生共存”的意愿,而且这类控制权优先股也可以在国企改*中作为“金股”,以帮助国家对关键行业企业的控制,这既避免了政府为实现控制而消耗过多资本,也是在法律框架下行使股东权利、避免其利用政府权力干涉企业经营,实现了国家对关键资源的高效控制。然而境内对于这方面的治理规则还未涉及。因此,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在股权设置方面,可以适度引入控制权优先股。
点 评
《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修订案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于2018年8月发行出版,是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继十八年前推出《中国公司治理原则》,并依据积累近二十余年的研究成果与实践经验提出的公司治理准则升级版。
该《报告》旨在实现《准则》引领治理实践发展的目的,改善当前由于治理规则建设滞后产生的公司治理乱象,从保护股东利益、防范大股东侵占行为、规范控制权交易市场、增强机构投资者参与治理、发挥审计机构治理作用、提升董事会决策有效性、加强上市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完善上市公司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履行社会责任与规范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治理等十个方面,对现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提出了修订建议。
专家点评
鲁桐(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司治理研究中心主任): 《公司治理准则》修订还在继续征求意见中,《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修订案报告》的出现就显得及时且深入。金融危机后,国际公司治理逐渐趋同,要求各国公司治理具有国际认同性。这次《准则》修订有植入新理念、结合本土化、兼顾灵活性等特点。着力强调了中小股东和利益相关者保护,贴近了上市公司治理实践。
郑东华(*务*国资委研究中心副主任): 《报告》包含了很多预见性的研究,对支持国企、央企发展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的市场化机制,从治理结构到治理机制的逐渐改善,会起到很大作用。探索新时代下国企公司治理与一般公司治理不同特点,将是继续推进国有企业发展的研究重点。
高闯(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术委员会主任): 《报告》是一份呼应了新时代背景下具有引导性、实时性、前瞻性的报告。为如何应对新时代中国公司治理新情况和新挑战提供了重要参考。本《报告》就中国公司治理准则的基本定力、转型经济下的公司治理、国企所有权结构等关键问题进行解答,恰逢其时,具有重要意义。
刘锋(中国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院院长): 我国经济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第三产业对GDP的贡献已经超过了靠前和第二产业之和,但资本市场仍然有很多问题没有解决,其中最大的问题是信用的缺失。个人认为,现在我国的金融服务方式将发生大的变化,而新的公司治理准则的颁发,将支撑我们解决信用缺失问题。
徐向艺(山东大学公司治理研究中心主任): 《报告》亮点之一在于探讨了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信息披露问题、双向监管问题和**董事完善问题,有理论新意和实际贡献。
彭正银(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院长): 《报告》直面当前公司治理实践中的问题,对当前的重要问题进行探索,有利于推动公司治理由事件推动到准则引导的转变。
张国萍(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公司治理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哈佛大学和美国国家经济研究局WERTHEIM研究员): 治理准则修订关键要素,一是适时根据治理风险和危机、隐性交易成本和合规成本变化等治理实践经验不断完善的依据。二是应对独角兽、CDR回归中国资本市场或中国A股加入MSCI新兴市场指数等金融创新的适应性准则标准。三是投资者和治理主体,即通过治理准则引导投资方式和治理主体行为,使投资者和利益相关者分享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红利。《报告》基于中国公司治理评价指数CCGI研究成果和CCTV50治理领先指数对中国策略指数和最佳治理指引,以及国企央企现代企业制度改*的治理实践,相关条款在全球绿色经济背景下适应并引领企业践行绿色治理,适应网络治理模式“扁平化”发展。
主 编丨毛晶慧 编 辑丨蒋帅
新华社天津9月28日电(记者王宁、刘惟真)近日在天津举行的第十一届公司治理国际研讨会上,2021年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指数发布,被纳入统计的4134家上市公司在这项“测试”中获得64.05分。
从2003年的49.62分到现在的64.05分——“成绩单”背后是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和市场体系不断完善的发展图景。
专家指出,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水平迈上了新台阶,下一步,多举措提升治理有效性将成为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改*的重点。
图为第十一届公司治理国际研讨会在天津举行 记者王宁 摄
这项指数由南开大学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研发,能够反映公司内部治理情况与中国资本市场的诸多重要特征。自2003年起,该指数已连续发布19年,被誉为上市公司治理状况“晴雨表”。
政策加码助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目前中国有4000余家上市公司,这些上市公司是公司制企业中的‘优等生’‘排头兵’。”在第十一届公司治理国际研讨会上,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会长宋志平一语道出了上市公司的地位。
“虽然受疫情影响,但指数仍保持提升,表明我国上市公司在现代化治理、注册制改*、利益相关者理念推广等方面表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南开大学讲席教授、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院长李维安说。
成绩的取得离不开近年来国家政策的持续加码。2020年10月,*务*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把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放在首要位置。2020年11月,证监会进一步提出要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为上市公司监管的重要目标,确保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既见声势、更见实效”。
合规、绿色成上市公司主动转型方向
在政策的推动下,上市公司内部治理体系建设也驶上了快车道。合规、绿色成为越来越多上市公司的主动转型方向。
为完善公司“内控”机制,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近年来推出不少实招。“公司继续强化细化内部管理、优化内控体系,建立并完善了内控分权手册,进一步明确各方责任,确保各业务流程和环节始终处于可控状态。”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郝蕾说。
2020年12月,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公司总经理陈广岭说:“通过全面提升公司治理能力,企业的生产效率也随之提高,规范化的治理为企业下一步继续‘走出去’打下了坚实基础。”
图为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精益生产线 供图单位: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研讨会上,上市公司交出的另一份“绿色答卷”——2021年中国上市公司绿色治理指数显示,中国上市公司2021年绿色治理指数平均值为56.13,较2020年提高0.35,同样创下新高。
数字之变是企业绿色发展理念深化、责任意识提升的直观体现。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常世平说,公司一直高度重视绿色治理,特别是在节能方面下了大力气;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则发挥企业优势,在工业节能工程实施、垃圾和生物质发电锅炉制造、绿色材料生产中,坚持环境友好、节能降耗、绿色发展。
图为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研发生产的垃圾焚烧发电锅炉成功应用在宁波垃圾处置项目中 供图单位: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提升治理有效性还需多措并举
专家指出,尽管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取得了显著进展,但治理水平还有很大提升空间。下一步,多举措提升治理有效性将成为公司治理改*的重点。
一是加强治理结构和机制创新,增强上市公司自主性治理。“很多公司仅仅满足《公司法》强制合规底线,存在一定风险,建议在满足合规性的基础上,提升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运作效率,同时适当扩大监事会规模,导入监事会专业委员会,提升公司自主性治理水平。”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公司治理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张国萍说。
二是继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促进市场优胜劣汰。“阳光是较好的消毒剂,电灯是最有效的警察。”李维安表示,为提升市场有效性,下一步需重点围绕监事会信息、环保信息、社会责任等方面加强信息披露。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刘锋认为,当前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还存在薄弱环节,需要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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