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售期股票计入什么科目内?公司股东限售股转让需要交哪些税?

限制性股票真的是股份支付章节最最难的部分,下面用例题带大家了解一下吧:甲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甲公司发生的与该计划相关的交易或有事项如下:(1)20×6年1月1日,甲公司实施经批准的......

限售期股票计入什么科目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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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限售股转让需要交哪些税?

一、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靠前条及其实施条例第三条的规定,转让限售股取得收入的企业(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因股权分置改*造成原由个人出资而由企业代持有的限售股,企业在转让时按以下规定处理:

企业转让上述限售股取得的收入,应作为企业应税收入计算纳税。

上述限售股转让收入扣除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该限售股转让所得。企业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 不能准确计算该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该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 ,核定为该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税费。

依照本条规定完成纳税义务后的限售股转让收入余额转付给实际所有人时不再纳税。

依**判决、裁定等原因,通过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企业将其代持的个人限售股直接变更到实际所有人名下的,不视同转让限售股。

企业在限售股解禁前将其持有的限售股转让给其他企业或个人(以下简称受让方),其企业所得税问题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企业应按减持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限售股取得的全部收入,计入企业当年度应税收入计算纳税。

(二)企业持有的限售股在解禁前已签订协议转让给受让方,但未变更股权登记、仍由企业持有的,企业实际减持该限售股取得的收入,依照本条靠前项规定纳税后,其余额转付给受让方的,受让方不再纳税。

二、增值税

股票转让按照“金融商品转让”计算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 单位将其持有的限售股在解禁流通后对外转让的,按照以下规定确定买入价:

(一)上市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时,在股票复牌之前形成的原非流通股股份,以及股票复牌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后股票复牌首日的开盘价为买入价。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IPO)的发行价为买入价。

(三)因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形成的限售股,以及股票复牌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股票停牌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为买入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上市公司因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形成的限售股,以及股票复牌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因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五条第(三)项的规定确定买入价;在重大资产重组前已经暂停上市的,以上市公司完成资产重组后股票恢复上市首日的开盘价为买入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

关于限售股买入价的确定

纳税人转让因同时实施股权分置改*和重大资产重组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股票上市首日开盘价为买入价,按照“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

上市公司因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多次停牌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第五条第(三)项所称的“股票停牌”,是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就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作出予以核准决定前的最后一次停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单位将其持有的限售股在解禁流通后对外转让,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五条规定确定的买入价,低于该单位取得限售股的实际成本价的,以实际成本价为买入价计算缴纳增值税。

  1. 印花税

限制性股票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限制性股票真的是股份支付章节最最难的部分,下面用例题带大家了解一下吧:

甲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甲公司发生的与该计划相关的交易或有事项如下:

(1)20×6年1月1日,甲公司实施经批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通过定向发行股票的方式向20名管理人员每人授予50万股限制性股票,每股面值1元,发行所得款项8000万元已存入银行。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甲公司以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公司股票的市价减去授予价格后的金额确定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12元/股。上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20×6年1月1日经甲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根据该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8元/股。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期为12个月,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推荐交易日起,至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锁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工作满3年;以上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甲公司20×6年度、20×7年度、20×8年度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的算术平均值不低于30%。限售期满后,甲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甲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并注销。

(2)20×6年度,甲公司实际有1名管理人员离开,营业收入增长率为35%,甲公司预计,20×7年度及20×8年度还有2名管理人员离开,每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能够达到30%。(3)20×7年度5月3日,甲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即以20×6年12月31日包括上述限制性股票在内的股份45000万股为基数,每股分配现金股利1元,共计分配现金股利45000万元。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甲公司支付给限制性股票持有者的现金股利可撤销,一旦未达到解锁条件,被回购限制性股票的持有者将无法获得(或需要退回)其在禁售期内应收(或已收)的现金股利。20×7年5月25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股利45000万元。

(4)20×7年度,甲公司实际有1名管理人员离开,营业收入增长率为33%。甲公司预计,20×8年度还有1名管理人员离开,营业收入增长率能够达到30%。

(5)20×8年度,甲公司没有管理人员离开,营业收入增长率为31%。

(6)20×9年1月10日,甲公司对于符合解锁条件的900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并办理完成相关手续。20×9年1月20日,甲公司对不符合解锁的100万股限制性股票,按照授予价格回购,并办理完成相关注销手续。在扣除已支付给相关管理人员股利100万元之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款项700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给相关管理人员。

借:银行存款 8000

贷:股本 1000

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7000

借:库存股 8000

贷:其他应付款 8000

06年(20-1-2)*50*12*1/3=3400

07年(20-1-1-1)*50*2/3-3400=3400

08年12×(20-1-1)×50×3/3-3400-3400=4000

借:管理费用 3400

贷:资本公积 3400

借:管理费用 3400

贷:资本公积 3400

借:管理费用 4000

贷:资本公积 4000

借:其他应付款 150

贷:应付股利 150

借:利润分配 44000

贷:应付股利 44000

借:应付股利 45000

贷:银行存款 45000

①对于预计未来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持有者:

借:利润分配850贷:

应付股利850(0.5分)

同时:

借:其他应付款850

贷:库存股850

①对于预计未来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持有者

借:利润分配(1×50×1)50

贷:应付股利50(0.5分)

同时:

借:其他应付款50

贷:库存股50(0.5分)

②对于预计未来不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持有者

借:应付股利50

贷:其他应付款5

借: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900×8-850-50)6300

贷:库存股6300(1分)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3400+3400+4000)10800

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0800(1分)

20×9年1月20日,未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而需回购的股票:

借: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100×(8-1)]700

贷:银行存款700(1分)

同时:

借:股本

借:100资本公积——股本溢价700

限售股解禁涉税事项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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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从事PE投资的私募基金而言,最开心的事情莫过于当投资标的IPO,然后通过在二级市场抛售进行退出,那么,在PE在二级市场上转让原始股,需要缴纳那些税呢?

一、 示例

某PE通过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LP为8个自然人)于2019年投资入股A拟上市公司,投资股份数为1000万股,投资成本为1亿元,A公司于2020年7月IPO,发行价为30元/股,该PE所持股份在2021年7月限售期到期,公司在2021年8月20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了全部转让,转让价格为80元/股。 假设该合伙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则主要涉税金额如下:

二、 增值税

根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五、单位将其持有的限售股在解禁流通后对外转让的,按照以下规定确定买入价:(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IPO)的发行价为买入价。

增值税=1000*(80-30)*3%=1500万元。

三、 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法规>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第四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1000*80-10000)*35%=24500万元。

由于PE投资成本仅为1亿元,而退出时的市值为8亿元,产生了巨额投资收益,所以也对应的产生了巨额的税收支出。

如果该合伙企业变更为“创投企业”,则对应的所得税税率为20%,将会大幅度降低个人所得税的支出,可以节省的税收支出为:

以上就是限售期股票计入什么科目内?公司股东限售股转让需要交哪些税?的详细内容,希望通过阅读小编的文章之后能够有所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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