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证券交易所怎么开户
021年11月2日,北京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北交所股票可以采取下列交易方式:(一)竞价交易;(二)大宗交易;(三)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交易时间:交易......接下来具体说说
北交所,全称是北京证券交易所,是我国第四家证券交易所,是一家专门服务于创新型企业、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交易所。
那么,什么样的投资者可以参与到北交所上市的股票交易当中呢?北京证券交易所开户条件有哪些?
根据最新的规定,投资者需要满足两个条件,即可开通北交所上市股票的交易权限:1、投资者在近20个交易日,账户日均资产在50万元以上;2、投资者具备两年以上证券市场的投资经验。
而在这之前,投资者想要参与新三板股票的交易,是需要满足日均资产达标100万元。这次将门槛降低后,可以让更多的投资者参与到“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投资当中。
而在交易规则方面,北交所上市的股票与主板股票的交易制度大同小异,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区别。
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北交所上市的股票,当天的涨跌幅限制为30%,比创业板的20CM,还要多10CM。
北京证券交易所于2021年11月15日正式开市运营,北京证券交易所是以新三板的精选成分股为基础,平移升级为北交所,目的在于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深化新三板的改*,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资本融资市场。
1.个人投资者:
a.申请权限开通前的20个交易日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不包括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b.必须是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的投资者。
c.符合以上两个条件的个人投资者可在券商软件上办理开开通权限,在开通权限之前,可根据软件上提示的流程上传个人资料以及完成知识测评,知识测评每日3次,超过3次后需要下一个交易日继续办理,以上完成后,即可提交申请,等待审核。
2.机构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开通北交所权限无资产和交易经验要求,机构投资者参与北交所股票交易,应该符合法律法规及北交所业务规则和规定。
1.竞价交易时间:
(9:15-9:25)为开盘竞价时间,投资者可以报限价单参与集合竞价,但9:15-9:25之间不可以撤单。
(9:25-9:30)为静默期,交易系统在此之间不接受任何订单。
(9:30-11:30)为上午交易时间段,投资者可以正常参与交易。
(13:00-14:57)为下午交易时间段,投资者可以正常参与交易。
(14:57-15:00)收盘集合竞价时间,投资者可以报限价但参与集合竞价,但不可以撤单。
2.竞价规则:
单笔买卖申报的最低数量为100股(1手),每笔申报可以以1股为单位递增,卖出不足1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卖出。
3.大宗交易:
a.大宗交易申报时间为9:15-11:30,13:00-15:30,成交确认时间为15:00-15:30。
b.大宗交易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4.协议转让及其他:
因收购,股份权益变动等原因需要股票转让的可以申请协议转让;而其他交易情况需北交所另行规定。
1.价格涨跌幅限制:
竞价交易实行以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格的上下30%为限制,新股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2.申报有效价格范围:
a.连续竞价阶段买入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5%或买入基准价格以上10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卖出申报价格不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5%或卖出基准价格以下10个最新价格变动单位。
b.市价申报实施限价保护措施,保护限价应在涨跌幅限制内,但不受申报有效价格范围限制;市价申报仅适用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连续竞价期间。
3.新股上市临停机制
新股上市首日盘中成交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超过30%,60%时,临时停牌10分钟,复盘时进行集合竞价,然后继续当日交易。
2021年11月2日,北京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
北交所股票可以采取下列交易方式:
(一)竞价交易;
(二)大宗交易;
(三)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交易时间: 交易日为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市日不开。
每个交易日的 9:15 至 9:25 为竞价交易方式。
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 至 11:30、13:00 至 14:57 为连续竞价时间,14:57 至 15:00 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
每个交易日 9:20 至 9:25 的开盘集合竞价阶段、14:57 至15:00 的收盘集合竞价阶段,北交所 不接受撤销申报 ;在其他接受申报的时间内,未成交申报可以撤销。
(一)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即该申报以其进入交易主机时,对手方最优价格为其申报价格;对手方无申报的,申报自动撤销;
(二)本方最优价格申报,即该申报以其进入交易主机时,本方最优价格为其申报价格;本方无申报的,申报自动撤销;
(三)最优 5 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即该申报在对手方最优 5 个价位内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依次成交,剩余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
(四)最优 5 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即该申报在对手方最优 5 个价位内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依次成交,剩余未成交部分按本方申报最新成交价转为限价申报;如该申报无成交的,按本方最优价格转为限价申报;如无本方申报的,该申报撤销;
市价申报仅适用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连续竞价期间的交易 。开盘集合竞价期间、收盘集合竞价期间和盘中临时停牌期间,交易主机不接受市价申报。
市价申报采取价格保护措施,买入申报的成交价格和转限价申报的申报价格 不高于 买入保护限价,卖出申报的成交价格和转限价申报的申报价格 不低于 卖出保护限价。买入保护限价是指投资者能够接受的*高买价,卖出保护限价是指投资者能够接受的最低卖价。
通过竞价交易买卖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 股。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股票竞价交易单笔申报 最大数量 应当不超过100万股。
股票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 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30% 。价格涨跌幅限制以内的申报为有效申报,超过价格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涨跌幅限制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涨跌幅限制价格=前收盘价×(1±涨跌幅限制比例)。
股票交易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情况 :
(一)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首日;
(二) 退市整理期首日;
(三) 中国证监会或北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前款靠前项情形不包括上市公司增发的股票。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和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在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买入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 105%或买入基准价格以上 10 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以孰高为准);
(二)卖出申报价格不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 95%或卖出基准价格以下 10 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以孰低为准)。
前款所称买入(卖出)基准价格,为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高买入)申报价格;无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高买入)申报价格的,为即时揭示的*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无即时揭示的*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的,为最近成交价;当日无成交的,为前收盘价。开市期间临时停牌阶段的限价申报,不适用本条前述规定。
集合竞价时,成交价的确定原则为 :
(一)可实现最大成交量;
(二)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
(三)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两个以上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取在该价格以上的买入申报累计数量与在该价格以下的卖出申报累计数量之差最小的价格为成交价。若买卖申报累计数量之差仍存在相等情况的,取最接近最近成交价的价格为成交价;当日无成交的,取最接近前收盘价的价格为成交价。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
连续竞价时,成交价的确定原则为 :
(一)*高买入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相同,以该价格为成交价;
(二)买入申报价格高于集中申报簿当时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以集中申报簿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三)卖出申报价格低于集中申报簿当时*高买入申报价格时,以集中申报簿*高买入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第六节 大宗交易
股票交易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 10 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的,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
投资者可以采用成交确认委托方式委托会员进行大宗交易。成交确认委托,是指投资者买卖双方达成成交协议,委托会员按其指定的价格和数量与指定对手方确认成交的指令。成交确认委托指令应包括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买卖方向、委托数量、委托价格、成交约定号、对手方交易单元代码和对手方证券账户号码等内容。
接受成交确认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 9:15至 11:30、13:00 至 15:30。成交确认申报应包括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交易单元代码、证券营业部识别码、买卖方向、申报数量、申报价格、成交约定号、对手方交易单元代码和对手方证券账户号码等内容。
每个交易日的 15:00 至 15:30 为大宗交易的成交确认时间。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在当日价格涨跌幅限制范围内确定。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应当不高于前收盘价的 130%或当日已成交的*高价格中的较高者,且不低于前收盘价的 7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低价格中的较低者。
大宗交易不纳入即时行情和指数的计算,成交量在大宗交易结束后计入当日该证券成交总量。
每个交易日结束后,公布当日每笔大宗交易成交信息,内容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成交价格、成交数量、买卖双方会员证券营业部或交易单元的名称等。证券交易公开信息涉及机构专用交易单元的,公布名称为“机构专用”。
开盘价与收盘价
证券的开盘价通过开盘集合竞价方式产生。不能通过开盘集合竞价产生的,以当日靠前笔成交价为开盘价。
证券的收盘价通过收盘集合竞价方式产生。收盘集合竞价不能产生收盘价或未进行收盘集合竞价的,以该交易日最后一笔成交价为收盘价。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盘中 临时停牌 :
(一)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 30%的;
(二)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 60%的。单次临时停牌的持续时间为 10 分钟,股票停牌时间跨越14:57 的,于 14:57 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证券开市期间临时停牌的,停牌前的申报参加当日该证券复牌后的交易。临时停牌期间,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集合竞价,临时停牌期间不揭示集合竞价参考价、匹配量、未匹配量。
以上就是北京证券交易所怎么开户?的详细内容,希望通过阅读小编的文章之后能够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