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基金救助是什么
接下来具体说说
为了确保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及时获得医疗救助,我国政府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有什么规定?
重庆创豪律师事务所黄加苏律师解答: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救助基金的来源包括:
(一)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
(二)对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
(三)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
(四)救助基金孳息;
(五)其他资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重庆创豪律师事务所黄加苏律师解析:
(一)垫付抢救费用限额:
没有限额,主要垫付的是抢救期尚未结算的费用,一般来说伤情严重的、欠费多的相对来说垫付金额也比较高。
抢救费用的垫付是指垫付尚未结算的抢救费用(已支付的费用无法进行垫付),在审核结束后,垫付的抢救费用直接拨付医疗机构。
(二) 担负丧葬费用
以当地依法确定的交通事故死亡人员的丧葬费标准垫付。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救助基金,是指《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的,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
黄加苏律师简介
法务之家
交通事故发生后,在治疗期间往往会存在欠医疗费的现象,究其原因,主要为以下两点: 一方面是由于自身经济条件不好,无力垫付医疗费;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和肇事司机不愿意垫付,等到调解或诉讼解决。 这就导致受害方陷入治疗困境,延误最佳治疗时间。
那么除了以上两种垫付方式以外,还有没有其他方便快捷的解决途径呢?答案是肯定的,那就是 道路救助基金 。
▌ 一、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
▌ 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 三、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适用人群
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以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书面说明理由,并报县级以上卫生主管部门审核。
▌ 四、道路救助基金*高可以申请多少?
1、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单人抢救费用*高限额为8万元。超过72小时的抢救治疗费用(抢救费用总计不超过*高限额)由医疗机构书面说明理由,具体应当按照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核算。
2、对符合垫付范围的抢救费用,受害人家属已经缴纳但又向救助基金管理人提出垫付申请的,经医院证明确需后续治疗的,由救助基金管理人按照规定向医院垫付已产生的抢救费用作为后续治疗费用。
垫付对象包括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除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 受害人家属已经先期垫付抢救费用还需后续治疗且符合救助基金垫付范围的,应告知家属可以申请救助基金或书面通知救助基金受理网点。
▌ 五、申请道路基金垫付抢救费用应提供以下材料:
1.道路交通事故抢救/丧葬费垫付申请书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害人疾病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害人以发生的抢救费用清单及预交费通知单
4.受害人近亲属申请的,还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近亲属证明或公证书。
▌ 六、申请道路救助基金的时限:
需要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 书面通知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人受理网点或者告知受害人家属向救助基金管理人申请垫付
救助基金管理人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垫付通知或申请人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应当在 5个工作日内, 对符合垫付要求的,应当将相关费用划入医疗、殡葬机构账户,并书面告知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申请人。对不符合垫付要求的,不予垫付,并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 七、道路救助基金申请流程
以上就是道路基金救助是什么?的详细内容,希望通过阅读小编的文章之后能够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