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股份有限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石先生来自山西他说前几年跟着老乡投资出租车现在想转让 遇到了一些头疼的事情石先生:当时我们是山西的朋友,好多都是来杭州投资出租车的,我也是经过朋友介绍,来杭州这买车的。接下来具体说说
近日网友“小哈桑”问政:
我想干出租车。出租车行业是否有从业资格证?有的话上哪里办理啊?怎么考试啊?出租车行业从业资格证全国通用吗。
市交通运输局回复如下:
你好,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
(四)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提供符合第十条规定的证明或者承诺材料:
(一)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材料;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的材料;
(四)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如有疑问可咨询市政务中心交通局窗口电话:0459-6156146
从业资格证办理培训驾校
地区 驾校名称 电话
二 厂 外职驾校 0459-4669555
开发区 蛟龙号驾校 0459-8147999
开发区 天宇驾校 0459-8114888
让胡路 东方驾校 0459-5020777
红岗区 领航驾校 0459-6881111
原问政网址**: https://wz.dqdaily.com/wlwz/2023-03-07/225154.html
为规范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和运营行为,保障司乘合法权益,引领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市道路运输局制定了《天津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规范》,为确保文件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平竞争审查要求, 现对《天津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明确运营服务
车辆基本要求
(一)已取得本市客运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且证件有效;
(二)车辆性能良好、功能正常,符合机动车运营相关标准;
(三)智能服务终端、计程计价设备和智能顶灯等运营专用设备功能完好;
(四)车辆颜色及外观等符合天津市出租汽车要求,按照指定的位置张贴标价签。
驾驶员基本要求
(一)已取得本市驾驶员客运资格证,且证件有效;
(二)身体健康、精神状态良好,具备从事运营活动条件;
(三)按照取得许可的服务岗位从事运营活动。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遵守下列运营服务规范
(一)熟悉与出租汽车运营服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运营服务规范,接受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能熟知运营区域的交通地理、地方特色等知识;
(三)保持车厢整洁无异味,不在车内吸烟,运营前和运营中忌食有异味的食物;
(四)保持座椅牢固无塌陷、安全带和锁扣齐全有效、座套及脚垫整洁;
(五)衣着整洁,语言文明,语气平和、表达清楚、声量适度、语速适中,服务用语规范准确;
(六)运营前行为规范:
1.确认车辆性能良好。 车前后内外照明灯齐全,功能完好。车门功能正常,车窗玻璃密闭良好,洁净明亮、无遮蔽物,升降功能有效。玻璃刮水器功能完好;
2.车容车貌整洁卫生。车厢整洁、无杂物、异味;
3.车辆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终端信息与车辆信息及运营驾驶员信息一致。
(七)运营中行为规范:
1.乘客上车时,车辆应与道路平行靠边停靠,并引导乘客由右侧上车;
2.乘客携带行李时,应主动协助乘客将行李放入行李厢内;
3.对老、幼、病、残、孕等乘客要热情耐心主动协助上下车;
4.乘客上车后,面向乘客主动问候、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
5.运营中应根据乘客意愿升降车窗玻璃、使用音响、空调等设备;
6.运营中遇特殊情况需改变原行驶路线时,需征得乘客同意;
7.正确使用计程计价设备和专用设施设备。
(八)运营结束行为规范:
1. 在允许停车路段 按目的地就近靠路边停车,并引导乘客右侧下车;
2.车辆应与道路平行靠边停靠,雨天停车时,车门应避开积水区域;
3. 按规定收取费用,并提供相应出租汽车专用发票,鼓励非现金支付 ;
4.乘客下车时,应提示乘客开车门时注意安全, 并主动协助乘客提取行李 ;
5.提醒乘客携带好随身物品,检视车厢内物品,向乘客道别。
(九)发现乘客遗失财物,应设法及时归还失主。无法找到失主的,应及时上交所属公司(服务管理组织)或有关部门处理,不应私自留存;
(十)发现乘客遗留的可疑物品或危险物品时,应立即报警。
服务用语
天津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规范
征求意见稿
靠前章 总则
靠前条 为规范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乘客、驾驶员和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依据*务*办公厅《关于深化改*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天津市巡游出租汽车管理条例》(2018年12月14日第二次修正)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具有全市域运营资格的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和运营服务行为准则。
第二章 经营管理
第三条 企业经营基本要求:
(一)取得本市有效的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
(二)有符合本市要求且已取得巡游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的车辆;
(三)有取得驾驶员客运资格证的驾驶人员;
(四)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办公场所(含教育培训场地),非企业自有的办公场所及场地签订租赁合同期限不少于18个月;
(五)配备与经营规模匹配的具有行政管理、运营管理、投诉处理、安全应急、财务管理等职能的工作人员,并具备相应资质;
(六)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见附件1)。
第四条 【事项变更】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需要变更许可事项或者暂停、终止经营的,应当提前30日向提出申请,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经营管理规范: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按照取得许可的条件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活动,接受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执行行业规定、落实行业要求,按时报送运营情况和有关资料;
(三)落实经营管理、培训教育、运营服务、治安防范、安全生产、行业稳定等主体责任;
(四)建立健全和落实相关制度,依法加强管理,履行管理责任,提升运营服务水平;
(五)保证营运车辆已取得本市出租汽车辆运营证,且车辆未达到报废期限。车辆性能良好、标识清晰规范、计程计价设备和智能顶灯等运营专用设备功能完好;
(六)依法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或经营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规范教育培训工作,合理制定驾驶员奖惩机制等,保障驾驶员的合法权益;
(七)健全收费制度,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规定收取综合服务费,开具收费凭证;
(八)建立24小时服务投诉值班制度,公布服务监督电话,指定部门或者人员受理投诉;
(九)按照《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规范天津市出租汽车驾驶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对驾驶员开展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方面的继续教育,并建立培训档案;
(十)建立车辆和驾驶员信息档案和运营记录,档案完整、记录准确;
(十一)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完成抢险救灾等指令性运输任务。
第六条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委托的客运出租汽车服务管理组织,应当遵守本规范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客运出租汽车个体工商户应当接受客运出租汽车服务管理组织的管理。
第七条 个体经营者应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按规定注册上岗并直接从事运营活动。个体经营者应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第八条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无正当理由超过180天不投入符合要求的车辆运营或者运营后连续180天以上停运的,视为自动终止经营,由许可机关收回相应的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
第九条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歇业、停业或者停止部分客运出租汽车车辆运营的,应当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办理歇业、停业手续,并缴销、封存相关证件,拆除运营标志和里程计价器。
第三章 运营服务
第十条 车辆基本要求:
(一)已取得本市客运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且证件有效;
(二)车辆性能良好、功能正常,符合机动车运营相关标准;
(三)智能服务终端、计程计价设备和智能顶灯等运营专用设备功能完好;
(四)车辆颜色及外观等符合天津市出租汽车要求,按照指定的位置张贴标价签。
第十一条 驾驶员基本要求:
(一)已取得本市驾驶员客运资格证,且证件有效;
(二)身体健康、精神状态良好,具备从事运营活动条件;
(三)按照取得许可的服务岗位从事运营活动。
第十二条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遵守下列运营服务规范:
(一)熟悉与出租汽车运营服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运营服务规范,接受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能熟知运营区域的交通地理、地方特色等知识;
(三)保持车厢整洁无异味,不在车内吸烟,运营前和运营中忌食有异味的食物;
(四)保持座椅牢固无塌陷、安全带和锁扣齐全有效、座套及脚垫整洁;
(五)衣着整洁,语言文明,语气平和、表达清楚、声量适度、语速适中,服务用语规范准确(见附件2);
(六)运营前行为规范:
1.确认车辆性能良好。车前后内外照明灯齐全,功能完好。车门功能正常,车窗玻璃密闭良好,洁净明亮、无遮蔽物,升降功能有效。玻璃刮水器功能完好;
2.车容车貌整洁卫生。车厢整洁、无杂物、异味;
3.车辆设施设备运行正常。终端信息与车辆信息及运营驾驶员信息一致。
(七)运营中行为规范:
1.乘客上车时,车辆应与道路平行靠边停靠,并引导乘客由右侧上车;
2.乘客携带行李时,应主动协助乘客将行李放入行李厢内;
3.对老、幼、病、残、孕等乘客要热情耐心主动协助上下车;
4.乘客上车后,面向乘客主动问候、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
5.运营中应根据乘客意愿升降车窗玻璃、使用音响、空调等设备;
6.运营中遇特殊情况需改变原行驶路线时,需征得乘客同意;
7.正确使用计程计价设备和专用设施设备。
(八)运营结束行为规范:
1.在允许停车路段按目的地就近靠路边停车,并引导乘客右侧下车;2.车辆应与道路平行靠边停靠,雨天停车时,车门应避开积水区域;
3.按规定收取费用,并提供相应出租汽车专用发票,鼓励非现金支付;
4.乘客下车时,应提示乘客开车门时注意安全,并主动协助乘客提取行李;
5.提醒乘客携带好随身物品,检视车厢内物品,向乘客道别。
(九)发现乘客遗失财物,应设法及时归还失主。无法找到失主的,应及时上交所属公司(服务管理组织)或有关部门处理,不应私自留存;
(十)发现乘客遗留的可疑物品或危险物品时,应立即报警。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附件1
经营管理制度
附件2
征求意见时间
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29日。
意见提交方式
(一)电子邮件:dlysjczc@tj.gov.cn。
(二)书面信函:邮寄至天津市道路运输局管理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开华道15号增1号,邮编300384)。
注意事项
石先生来自山西
他说前几年 跟着老乡投资出租车
现在想转让 遇到了一些头疼的事情
石先生 :
当时我们是山西的朋友,好多都是来杭州投资出租车的,我也是经过朋友介绍,来杭州这买车的。 当时我买了三辆, 当时他答应我,(其中一辆)可以 占用他儿子的户, 你什么时候想过户都可以。
石先生说车子是2020年买的
每辆三十来万
其中一辆的营运权在
杭州天城客运汽车出租服务有限公司
李总儿子的名下
因为过户转手后管理费要上涨
那辆车后来 一直没过户
由天城公司运营管理
石先生 :
但是经过好几年发展,因为我们好多山西老乡 和这个天城的关系,现在都处得很不好, 所以他现在要求我转走户。
石先生说现在过户的事情
卡在一笔保证金上
而过户被卡又产生了新的问题
石先生 :
我卖了另外一辆车, 他家抓住这个理由,就不给我这个车,在车上挂的那两个驾驶员的服务资格证退掉。因为那两个人我都不知道,也没有联系方法,然后我是通过市民中心,知道这两个人电话的。给人家打电话, 意思那两个驾驶员不过来, 没办法只能找天城。
石先生说原先的服务资格证不退掉
他的买家就没法办理新的资格证
对方的意思是
得先把前面那辆车过户的问题解决
那保证金又是怎么回事呢?
《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交易办理手续》
规定
转让方和受让方需要 各缴纳两万元保证金
石先生 :
我钱已经付到你妹妹那个账户上面了, 已经全款付了,你说你们家现在让我再打两万的保证金,合适不合适。
李总的儿子 :
各退各的嘛, 有什么不合适。
石先生 :
怎么各退各的? 最后打款是不是打到你们卖家身上了, 杭交所是不是把钱全都打到你们卖家那?
李总的儿子 :
不是,可以各退各的。
记者 :
那您这边可以交保证金吗?
李总的儿子 :
就是说他交他的,我们这个也要他来交, 到时候退给他就可以了。
记者 :
意思是4万块保证金都由他交吗?
李总的儿子 :
4万块保证金,我要问一下, 我不清楚这个事。
那辆车的营运权所属人
天城公司李总的儿子表示
这件事情他不是特别清楚
石先生另外一辆车 的服务资格证的事情
更是 听都没听说过
杭州天城客运汽车出租服务有限公司 工作人员 :
要经过两个地方同意: 一个是车主,一个是公司的同意退证。 做证也是的。
记者 :
现在是公司不同意退掉这个证吗?
杭州天城客运汽车出租服务有限公司 工作人员 :
我没有说不同意退掉,我只是没有接到通知说退证, 驾驶员也没有来。
杭州天城客运汽车出租服务有限公司 李总 :
他卖出去首先要跟我来解除管理合同, 提出书面的, 说我这个车卖给张三李四,产权是他的。他想卖给谁,我们无权干涉,对吧,那么就是他跟我书面提出来结束合同, 把所欠费用结清就好了呀。
石先生说车子花了31万元买的
钱转给了李总的女儿
保证金到底有没有算在这里面呢?
石先生说他手头没有合同
记者问了问李总
杭州天城客运汽车出租服务有限公司 李总 :
正常就是, 交易合同按政府的规定, 来办理这个事情。
记者 :
就这么写,没有具体说怎么交保证金吗?
杭州天城客运汽车出租服务有限公司 李总 :
应该是没有吧, 应该是双方各自交各自的吧。
记者电话咨询了杭州产权交易所的工作人员
他们表示买方 保证金是作为冲抵成交款用的
卖方保证金会退回给卖方
不过具体操作还是 要根据成交价格来定
像石先生这种情况
工作人员建议他自己电话咨询一下
石先生表示他会再作咨询
以上就是出租车股份有限公司需要什么手续?的详细内容,希望通过阅读小编的文章之后能够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