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标的物通俗说明标的物是什么意思
在《合同一般都有哪些内容?通俗的表现形式有哪些?》一文里提到了标的物,我们以买卖合同为例,通俗理解标的是“物品”。其实标的还包含了“行为”和“权利”,只是在日常表现和买卖合同中以物......接下来具体说说
合同标的,是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指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它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 。比如债权法律关系、物权法律关系。
有一个和他相似的概念叫标的物。 标的物是指当事人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 标的物通常有以下几种:
一、物;
二、行为;
三 货币, 如借款合同;
四、智力成果,如知识产权转让合同 。
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的合同都有标的物的,比如说委托合同,甲委托乙作为融资顾问,这个合同中就没有标的物,只有行为。
我们再看生活中的2个场景。
甲和乙约定好,甲将自己的一套房子卖给乙,并且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那么合同标的是买卖合同关系,标的物就是那套房子。
再比如,甲和乙约定,甲借给乙10万元,并签订了借款合同。那么合同标的是借款合同关系。标的物就是货币。
“标的”和“标的物”是法律术语中常用的概念,它们分别指代不同的内容和范围。
“标的”通常用于诉讼和仲裁程序中,它指代在诉讼或仲裁中受到争议的 权益 、 利益 或者 权利 。例如在合同纠纷中,“标的”可以是款项、合同履行的义务、违约赔偿等。在民事诉讼中,当一方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或者受到了其他方的违约时,可以向**提起诉讼,并在起诉状中明确“标的”,即要求**保护的权利或利益。比如,在一起离婚案件中,夫妻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权和探视权等都可以是“标的”。在诉讼或仲裁程序中,明确“标的”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直接关系到争议的解决和判决的结果。
“标的物”通常用于合同、交易、财产转让等法律行为中,它指代作为合同或交易对象的 具体物品 或 财产 。在签订合同或者进行交易时,交易双方通常会明确约定交换的物品或财产,这些物品或财产就是“标的物”。例如,在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中,“标的物”就是具体的房产,在一份房屋租赁合同中,被出租的房屋就是“标的物”,而在一份车辆销售合同中,“标的物”就是具体的车辆。明确“标的物”是合法和有效的法律行为的前提。
在《合同一般都有哪些内容?通俗的表现形式有哪些?》一文里提到了标的物,我们以买卖合同为例,通俗理解标的是“物品”。其实标的还包含了“行为”和“权利”,只是在日常表现和买卖合同中以物较为常见。
法律保护“不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交易,所以,如果交易标的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交易会判定无效。就物品而言,比如烟草、食盐等,就需要有特定的主体才能出售;土地所有权、涉黄、涉毒物品就禁止交易。就行为而言,比如涉黄服务,就属于禁止性交易。就权利而言,比如没有取得处置权的房屋买卖行为,对于房屋权利人来说,就属于无效。
一份标的明确的合同,使人一目了然。
比如自行车买卖合同,就知道标的指向为自行车,但有合同却偏偏使用“人力车买卖合同”,这不禁会让人联想:“三轮车是人力车,手拉车也是人力车,独轮车算不算人力车?”等等。
再比如在个人合伙设立个体工商户的协议里,约定了股权转让条款,这就模糊了投资权利与公司股权的概念。个体工商户不存在股权问题。
以物品为标的的合同里,常见的约定有“规格、型号、颜色、成分、产地等”约定;
以服务为标的的合同里,常见约定有服务方式、内容等约定;
以权利为标的的合同里,常见的约定有权利归属、权利状态等约定;
如果对之不加以规范,就会导致合同争议,产生风险。
比如合同目的需要材料硬度,却没有约定;诉讼目的需要执行,却没有约定;无权处分,却签订合同等等风险。
另外,还有一些常见的风险,比如标的数量的风险、价格风险等等。
有条友可能会笑着说:“不就是数量单位嘛,小学数学毕业就会了,还有什么风险?不就一辆车值多少钱、一套房卖多少钱,还有什么风险?”
哎!笔者能说出这些风险就遇到过,总结为马虎的风险。
比如把产品数量单位重音,然后混淆。卖方生产袜子以“只”为单位,然后用4只袜子包装成一“支”再装箱。买方订的是100支,卖方以为是100只,按100只报价订立合同。争议就这么发生了。
再比如合同里常见的价款约定,通常包括含税价与不含税价。要是不明确约定不含税,那么会默认判定含税等等。
现在知道为什么看不到合同中条款里常见的法律风险吧?
以上就是什么是标的物通俗说明标的物是什么意思?的详细内容,希望通过阅读小编的文章之后能够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