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如何运作的
随着私募股权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参与进来。在监管部门和基金本身两者的努力下,私募股权基金正朝着规模化、正规化方向发展。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私募股权基金衍生出了多种运作模式。接下来具体说说
私募基金是基金中的一种,但是其在进行运作的过程中,其运作模式和一般的基金的运作模式是不一样的,是更为需要小心注意来操作的。
一、私募基金运作模式是怎样的
1、承诺保底,基金将保底资金交给出资人,相应地设定底线,如果跌破底线,自动终止操作,保底资金不退回。
2、接收账号(也就是说客户只要把账号给私募基金即可),如果跌破10%,客户可自动终止约定,对于赢利达10%以上部分按照约定的比例进行分成,这种运作方式主要针对熟悉的客户和大型企业单位。通常情况下,私募基金会承诺比公募基金高得多的收益水平。
二、证券投资私募基金是怎样
证券投资私募基金是以投资证券及其他金融衍生工具为主的基金。这类基金基本上由管理人自行设计投资策略,发起设立为开放式私募基金,可以根据投资人的要求结合市场的发展态势适时调整投资组合和转换投资理念,投资者可按基金净值赎回。它的优点是可以根据投资人的要求量体裁衣,资金较为集中,投资管理过程简单,能够大量采用财务杠杆和各种形式进行投资,收益率比较高等。
三、产业私募基金是什么
该类基金以投资产业为主。由于基金管理者对某些特定行业如信息产业、新材料等有深入的了解和广泛的人脉关系,它可以有限合伙制形式发起设立产业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只是象征性支出少量资金,绝大部分由募集而来。管理人在获得较大投资收益的同时,亦需承担无限责任。这类基金一般有7-9年的封闭期,期满时一次性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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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对于基金应该都是了解的,而事实上基金除了大家常见的广泛投资的公募基金之外还有私募基金,而私募基金运作模式是怎样的?今天我们就对私募基金做一些相关介绍。
私募基金是以非公开的方式来募集资金额,因此也就具备着非公众性和多元主体的特点。私募基金的运作流程一般来说大致可以分为四部分:募资、投资、投管、清算。而涉及到的主体主要是管理人、投资者、服务机构、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
在募资期的时候,投资者、基金管理公司、托管银行会签订一份三方基金合同,明确投资者、管理人和托管人在开展基金业务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以及职责。而管理人通常是做私募股权基金的前期招募工作。在募资期所募集到的资金是会放到一个专门的募集结算资金账户中,而此时尚未转入托管账户,管理人也是不能够动用这笔资金的。在募资结束之后,管理人麾下指令将募集资金扣除认购费用后全部转入到托管账户中,而在这个时候托管银行就会出场。而根据相关规定,私募管理人是要向基金业协会申请备案的。
在管理人募集到足够的资金后,就会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并且组建决策委员会以及基金投资管理团队。而基金投资管理团队就会寻找合适的投资机会,将对投资企业进行调查,在律师和会计师等中介机构的把关下,如果目标企业符合基金管理人关于风险评估、投资回报评估的要求,那么基金将和目标企业签订股权投资协议,基金向该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向其提供资金,并且之后每年根据目标企业的经营情况获得分红。而一般来说基金都会投资由上市前景的企业,因此基金进驻之后往往会开始为目标企业上市进行各项筹划,而基金在企业上市之后,经过一个禁售期之后,会将股票进行抛售然后推出。
在了解了私募基金运作模式之后,对于投资者来说,私募基金的募资对象只是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圈子小,但是门槛却不低,而我国的相关规定,投资私募基金的资金不少于100万,而私募基金在收益方面较高。和公募基金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不同,私募基金这方面的要求低得多,加之政府监管也相应比较宽松,因此私募基金的投资更具隐蔽性,运作也更为灵活,相应获得高收益回报的机会也更大。
随着私募股权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参与进来。在监管部门和基金本身两者的努力下,私募股权基金正朝着规模化、正规化方向发展。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私募股权基金衍生出了多种运作模式。
目前私募股权基金的运作模式可分为六种:公司制、信托制、有限合伙制、“公司+有限合伙”模式、“公司+信托”模式、母基金(FOF)。
1.公司制
顾名思义,公司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就是法人制基金,主要根据《公司法》(2005年修订)、《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2003年)、《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等法律法规设立。
在商业环境下,由于公司这一概念存续较长,所以公司制模式清晰易懂,也比较容易被出资人接受。
2.信托制
信托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也可以理解为私募股权信托投资,是指信托公司将信托计划下取得的资金进行权益类投资。
采取信托制运行模式的优点是:可以借助信托平台,快速集中大量资金,起到资金放大的作用;但不足之处是:信托业缺乏有效登记制度,信托公司作为企业上市发起人,股东无法确认其是否存在代持关系、关联持股等问题,而监管部门要求披露到信托的实际持有人。
3.有限合伙制
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法律依据为《合伙企业法》(2006年)、《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以及相关的配套法规。
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由至少一个普通合伙人(GP)和有限合伙人(LP)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也不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只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同时《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而有限合伙人则不得以劳务出资。这一规定明确地承认了作为管理人的普通合伙人的智力资本的价值,体现了有限合伙制“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优势。
而在运行上,有限合伙制企业,不委托管理公司进行资金管理,直接由普通合伙人进行资产管理和运作企业事务。
4.“公司+有限合伙”模式
“公司+有限合伙”模式中,公司是指基金管理人为公司,基金为有限合伙制企业。该模式,较为普遍的股权投资基金操作方式。
由于自然人作为GP执行合伙事务风险较高,加之私人资本对于有限合伙制度的理念和理解都不尽相同,无疑都增强了自然人GP的挑战。
同时,《合伙企业法》中,对于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是没有要求是自然人还是法人的。
于是,为了降低管理团队的个人风险,采用“公司+有限合伙”模式,即通过管理团队设立投资管理公司,再以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与自然人、法人LP们一起,设立有限合伙制的股权投资基金。
由于公司制实行有限责任制,一旦基金面临不良状况,作为有限责任的管理公司则可以成为风险隔离墙,从而管理人的个人风险得以降低。
5."公司+信托"模式
“公司+信托”的组合模式结合了公司和信托制的特点。即由公司管理基金,通过信托计划取得基金所需的投入资金。
在该模式下,信托计划通常由受托人发起设立,委托投资团队作为管理人或财务顾问,建议信托进行股权投资,同时管理公司也可以参与项目跟投。需要提及的是,《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第21条规定,“信托文件事先有约定的,信托公司可以聘请第三方提供投资顾问服务,但投资顾问不得代为实施投资决策。”
这意味着,管理人不能对信托计划下的资金进行*的投资决策。同时,管理人或投资顾问还需要满足几个重要条件:
(1)持有不低于该信托计划10%的信托单位;
(2)实收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3)管理团队主要成员股权投资业务从业经验不少于3年。
采用该模式的,主要为地产类权益投资项目。此外,一些需要通过快速运作资金的创业投资管理公司,也常常借助信托平台进行资金募集。
6.母基金(FOF)
母基金是一种专门投资于其他基金的基金,也称为基金中的基金(FundofFund),其通过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而参与到其他股权投资基金中。
母基金利用自身的资金及其管理团队优势,选取合适的权益类基金进行投资;通过优选多只股权投资基金,分散和降低投资风险。
国内各地政府发起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产业引导基金都是以母基金的运作形式存在的。
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流程分析,可以分成以下5个阶段:
1.募集资金
2.投资
3.投资后的管理
4.退出
5.分配
这就是把别人钱找来投到项目里去,对项目进行培育,项目增值之后进行退出,退出之后,投资人各分各的钱。
1.募集资金
靠前,基金的核心是募集资金。基金是管理人募集投资人的钱,用这些钱去投资。
第二,以小资金,博大资金。利用资金杠杆原理:上市过程中有一个市盈率的概念,从市场的静态市盈率来看,股权投资能达到30倍,这就等于用一千万的利润,使股值上升到3亿,实现了杠杆的飞跃。
第三,作为基金的管理人,收取管理费,同时取得收益分成。这是国际惯例,比例通常为2%+20%,就是2%的管理费,加上20%的收益分成。但从2009年以来,出现管理费降低的趋势。
2.投资
基金最核心的东西是创造价值,提升目标投资企业的价值,这是私募股权基金和其它的一些金融投资产品一个主要的核心区别。进一步去考察私募股权基金盈利模式可以发现,通过五个阶段完成完整的价值形成周期:
一是价值发现。在以未上市企业为主潜在项目中发现具有良好投资价值的项目,并与创业者达成投资合作共识。
二是价值持有。在对项目充分尽职调查后,基金完成对项目公司的投资,成为项目公司的股东,持有项目公司的价值。在投资前会完成一系列的设计,包括实业设计(资本利得)、运营设计、产权设计、资本设计(资本上市等)、其它设计(例如法规设计、社会责任设计)。
三是价值提高。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提升企业价值的催化剂。基金利用其所拥有的资源平台自身的优势,改进企业的经营管理,把投资的企业做好,使企业得到优化,企业的内在价值(资本利得能力)得到有效提高。
四是价值放大。基金对所投资的项目,培育2—3年后,其价值(资本利得能力)获得提高,通过资本市场公开发行股票,或者溢价出售给产业集团、上市公司,实现价值的放大。
五是价值兑现。所投资项目在市场上市后,基金管理人选合适时机和合理价格,在资本市场抛售项目企业的股票,实现价值对基金公司的最终兑现。
3.投资后管理
不管是VC还是PE,在投资之前都会对拟投资企业做尽职调查,包括财务尽职调查、法律尽职调查以及商业尽职调查。
因此,做投后管理,最主要的目的是确保投资资金的安全。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成立投后管理机构,派遣投后管理人员,是为了及时知道企业的经营发展状况;确定企业是否将资金投到商业计划书设定的投资用途,股权投资有否被占用、挪用;投资效果是否和预期有偏差。这是对基金投资人负责。
4.退出
私募股权投资的退出,是指基金管理人将其持有的所投资企业的股权在市场上出售以收回投资并实现投资的收益。
在美国,私募股权基金及创业投资的退出渠道和机制通常有三种:
靠前,通过创业板上市,投资者通过股票的抛售退出。这种退出方式投资者通常可获得十倍甚至十倍以上的投资收益。
第二,通过转让给第三方企业退出,这可获得3倍左右的投资收益。
第三,转让给企业内部的管理人,投资者通常可获得70%的投资收益。我们出现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收益高达100倍以上的投资神话比如美国S.A.C基金。但是做投资要有风险意识。
国内私募股权基金退出,一般而言则有如下四种方式:1、境内外资本市场公开上市;2、股权转让;3、将目标企业分拆出售;4、清算。
5.分配
对于PE基金的投资人来讲,基金获得收益后,扣除必要的成本费用税金(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银行托管费、中介机构的费用、股权投资营业税等等),所获得的是基金的净收益,按照一般惯例,这个净收益中的20%由基金管理提取,叫做业绩报酬,也有叫做浮动管理费的(按年收取的管理费称之为固定管理费)。
以上就是私募基金如何运作的?的详细内容,希望通过阅读小编的文章之后能够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