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怎么弄
印花税缴纳期限 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可以按季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可以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接下来具体说说
业务变化说明
印花税修改
根据印花税的相关政策法规,2022年7月1日起实施对印花税税源明细表、征收品目、纳税期限等进行修改完善,以下是陕西省电子税务局印花税相关功能的修改说明。
1.纳税期限调整
税款所属期是2022-07-01以后的印花税的纳税期限只保留按年、按季和按次申报,取消按月申报,存在按月申报税种认定的,系统会自动将按月认定修改为按季申报。
2.征收品目调整
税款所属期是2022-07-01以后的,印花税的最新税目共13个,分别为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租赁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财产保险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
新旧税目的替换关系如下:
停用“购销合同”,新增“买卖合同”。
停用“加工承揽合同”,新增“承揽合同”。
停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新增“建设工程合同”。
停用“财产租赁合同”,新增“租赁合同”。
停用“货物运输合同”,新增“运输合同”。
停用“仓储保管合同”,新增“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停用“营业帐簿(记载资金的帐簿)”“营业帐簿(其他帐簿)”,新增“营业帐簿”。
停用“权利、许可证照”。
纳税人涉及以上征收品目的税费种认定信息,在纳税人申报税款所属期为2022年7月1日以后印花税时,系统按上述规则停用和新增征收品目对应关系自动更新纳税人税费种认定信息。
3.印花税税源明细表调整
在印花税税源采集界面,新增两个税源按钮,如果要采集的税源信息所属期在2022年7月后,点击“新增税源”按钮进入新版税源明细采集表,如果要采集的税源信息所属期在2022年7月之前,点击“新增税源(旧)”按钮进入原税源明细采集表。
新版印花税税源采集表的纳税期限有按季、按年和按次申报,无按月申报,选择的税款所属时间必须在2022年7月之后,表单中的标黄栏和带红色星号的栏次为必填项。
填表说明:
1.应税凭证税务编号:纳税人无需填写。
2.应税凭证编号:选填。填写纳税人书立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或者营业账簿的编号,无编号不填写。
3.应税凭证名称:必填。填写应税凭证的具体名称。
4.申报期限类型:必填。填写应税凭证申报期限类型,填写按期申报或者按次申报。
5.应税凭证数量:逐份填写应税凭证时填1,合并汇总填写应税凭证时填写合并汇总应税凭证的数量。合并汇总填写应税凭证时,只能合并适用同一税目且内容高度相似的应税凭证。合并汇总填写应税凭证时,对方书立人信息(对方书立人名称、对方书立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对方书立人涉及金额)不需填写。
6.税目:必填。可填写项目包括: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租赁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财产保险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
7.子目:填写对应税目的征收子目,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对应的子目必填,其他应税合同税目对应子目选填,其中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财产保险合同、营业账簿不需要填写子目。税目与子目对应关系如下:
借款合同:银行业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其他金融机构借款合同;
▲承揽合同: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检验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工程勘察合同、工程设计合同、工程施工合同;
▲运输合同:公路货物运输合同、水路货物运输合同、航空货物运输合同、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多式联运合同;
▲技术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许可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
▲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其他租赁合同;
▲产权转移书据:土地使用权出让书据、土地使用权转让书据、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转移)、股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应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商标专用权转让书据、著作权转让书据、专利权转让书据、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
8.税款所属期起:必填。按期申报的,填写所属期的起始时间,应填写具体的年、月、日。按次申报的,为应税凭证书立日期。
9.税款所属期止:必填。按期申报的,填写所属期的终止时间,应填写具体的年、月、日。按次申报的,为应税凭证书立日期。
10.应税凭证书立日期:必填。申报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租赁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财产保险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等税目的,填写应税凭证书立日期。合并汇总填报应税凭证时,应税凭证书立日期为税款所属期止。
11.计税金额:必填。填写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列明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填写应税营业账簿中实收资本(股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12.实际结算日期:未确定计税金额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实际结算时,填写此列(同时填写实际结算金额列)。填写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实际结算日期。若未确定计税金额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多次结算的,可增列(与实际结算金额同时增列)。合并汇总填报时,实际结算日期为税款所属期止。
13.实际结算金额:未确定计税金额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实际结算时,填写此列(同时填写实际结算日期列)。填写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实际结算金额。若未确定计税金额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多次结算的,可增列(与实际结算日期同时增列)。合并汇总填报时,实际结算金额为本税款所属期内所有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实际结算金额的合计。
14.税率:必填。按照《中华人民**国印花税法》规定,填写税目对应的适用税率。
15.减免性质代码和项目名称:有减免税情况的,必填。按照税务机关最新制发的减免税政策代码表中最细项减免性质代码填写。
16.对方书立人名称:选填。填写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所有其他方书立人名称。对方书立人超过2人的,可增列(与对方书立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对方书立人涉及金额同时增列)。
17.对方书立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选填。填写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所有其他方书立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自然人填写身份证照号码。对方书立人超过2人的,可增列(与对方书立人名称、对方书立人涉及金额同时增列)。
18.对方书立人涉及金额:选填。填写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其他方书立人涉及的价款或者报酬。对方书立人超过2人的,可增列(与对方书立人名称、对方书立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同时增列)。
为进一步提升纳税人操作便捷性,给纳税人缴费人创造更加优良的办税缴费环境,辽宁省电子税务局以纳税人所需、所盼、所想为出发点,推出了【印花税简易申报】功能,简化了印花税申报流程。纳税人使用该功能申报印花税,无需先填写税源再跳转申报,而是系统自动将已填写的印花税申报信息反写到税源中,一次操作即可完成填写税源和申报税源两个步骤,让我们来看看具体的操作流程吧:
1.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印花税简易申报】
2.选择“税款所属期起”及“税款所属期止”,点击【查询已采集税源】
3.勾选“已采集信息”
4.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税源信息明细”栏次,填写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5.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本期是否适用小微企业‘六税两 费’减征政策”及“减征政策适用主体”。
6.全部信息确认选择填写无误后,点击【申报】,系统提示申报成功,如您需缴款可点击提示框内【是】,跳转至税费缴纳页面。
本次的介绍就到这里啦,如果您平时遇到其他问题,欢迎通过024-23205098及12366热线电话等渠道咨询。
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可以按季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可以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结合征管实际确定。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应税凭证印花税可以按季、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结合征管实际确定。
印花税税率
申报流程操作
1、打开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2、综合申报-财产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
3、 印花税-税源采集
4、 新增印花税税源信息
手动填写税款所属期内税源信息,如果已有认定的印花税税种信息,系统按照纳税期限自动带出税款所属期起止,不可修改,并自动带出已认定的应征印花税税目,纳税人自行填写各税目应税信息及减免信息,按季申报印花税的纳税人,采集印花税税源信息时,同一税款所属期内仅能采集一次。如果未认定印花税税种信息,税款所属期默认为当前登录时间,且可修改,修改日期不能大于当前时间。自行增行选择申报税目,但不能与已选申报税目重复,新增行次后自行填写应税信息及减免信息,可多次采集。点击【取消】则返回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初始化页面。
增加按次或按季申报印花税税源信息
填报印花税税源信息
①“按期申报”的纳税人,系统会自动分别带出1条税种认定对应的税源信息,纳税人可通过“增行”按钮添加税源信息;“按次申报”的纳税人,可以自由添加税源信息。
② 应税凭证税务编号不需进行填写。当《印花税税源明细表》全部必填项目填写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
③应税凭证编号填写纳税人书立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或者营业账簿的编号,无编号可不填写。
④ 应税凭证名称:填写应税凭证的具体名称。
应税凭证数量:逐份申报应税凭证时填1,合并汇总填写应税凭证时填写合并汇总应税凭证的数量。合并汇总填写应税凭证时,只能合并适用同一税目且内容高度相似的应税凭证。
⑤ 子目:填写对应税目的征收子目。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对应的子目必填,其他应税合同税目对应子目选填。其中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财产保险合同、营业账簿不需要填写子目。
⑥纳税人享受“六税两费”减半征收优惠,不需要在税源信息采集里选择对应的减免性质代码和项目名称。有其他减免税情况的,必填减免性质代码和项目名称。按照税务机关最新制发的减免税政策代码表中最细项减免性质代码填写。
保存印花税税源信息,点击【保存】,系统提示确认信息,点击【确定】后提交印花税税源信息。保存成功后系统提示“保存成功”。
保存新增印花税税源信息
以上就是陕西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怎么弄?的详细内容,希望通过阅读小编的文章之后能够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