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股票统计账本怎么看怎样查询基金持仓明细
接下来具体说说
近日帝都春光明媚,小夏诗兴大发:
忽如晚上春风来,千张万张年报飞! 年报?不是梨花么?小夏你搞什么鬼?
没错呀,对于混迹金融圈的人士来说,春天除了看春花,还要看年报,谁让这是一个春花与基金年报齐飞的季节呢?
大家也别闲着啦,阅完春光,也别忘了阅阅你手中那只基金的年报。这是基金经理一年的年终考卷,作为持有人的你,是最重要的阅卷人。
当然有啦,如果你对你持有的那只基金是真爱的话。
基金年报是基金的定期报告之一,每年发布一次,基金管理人会在每年结束之日起90日内公布。简单来说,基金年报可以看成一只基金的年度工作报告。作为投资人,你有必要了解过去一年你持有的基金都干了什么,有什么收获? 通过阅读年报,你可以从中获得许多对投资有价值和帮助的信息。
此外基金年报也带有基金的部分的“身世”说明。如果把投资基金当成一场爱恋,那么无论你是想跟这只基金简单相亲见一面,还是深入交往长期托付,看基金年报可以说是进行家境、个人条件摸底调查的最快途径。
通过基金年报你可以“摸底”的情况如下:
图片是华夏基红利基金2015年年报目录的截图,其中用红线勾画的是一般来说投资者可以重点关注的,具体怎么看,小夏在后面会慢慢说明。
一般情况下,基金年报的 第3部分为“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从这就可以查看你持有基金过去一年的业绩表现。
在此,还是以华夏红利基金的年报为例给大家说明
表格中的利润为过去一年,这只基金为投资者赚到的钱,一般通过年报可以查询这只基金近三年的利润情况。
下面的这个表格可以更直观的查看基金的业绩表现:
通过表格,横向可以查看这只基金某一时间段业绩表现,一般重点要关注两个数据,一是基金收益率(图中标号1的那列),二是基金收益率和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差值(图中标号2的那列),也就是基金业绩跑赢业绩比较基准的情况。
从纵向看,可以查看这只基金不同时间段的收益,可以从短期、中期和长期角度更全面地考察这是基金的业绩表现。
一般,这个表格后面还有两张图,方便大家更简单直接地查看:
比如从下面这张图我们就可以简单明了地看出,自成立以来,华夏红利基金的收益率大部分时间都是大幅跑赢其业绩比较基准的。
是的!
作为大家钱的最直接操盘手,基金经理平时和大家接触的机会并不多。基金年报中也提供了这样一个版块来让基金经理可以和投资人“直接沟通”。
基金年报的 第4大部分“管理人报告” 中,最后一部分是“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在这里,基金经理会首先回顾上一年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情况,然后会展望后市,并简要介绍接下来的投资策略和投资方向。
基金年报的格式固定,内容中数据居多,可以说这一块,是 基金年报中最具人情味的一块。 想要知道您持有基金的基金经理是怎么想的,接下来打算做什么?看一块就很有必要了。
之前,也有基金经理在这一块内容中“大秀文采”,至于你持有基金的基金经理会不会秀,秀得怎么样?这个就等你检阅了。
“我投资的资金都去哪儿了”——相信这是每个基金持有人都会有的一个疑问。如果你想查看详细账本,也可以在基金年报中找到。
先说说,基金年报里 含金量*高 的 第8部分“投资组合报告”
在这里,你可以查看基金的 大类资产配置 :股票买了多少?债券买了多少?......
你还可以查看这只基金的 行业配置 :基金经理买的股票都集中在哪些行业?
还可以查到基金经理买的 全部股票的名单和明细 (基金季报只公布基金前十大重仓股,仅半年报和年报会公布全部持仓明细)
还可以查看,过去一年,这只基金买入的较多的股票和卖出较多的股票都有哪些?(年报会公布前20名)
如果你有一定的财会基础,想了解得更详细,还可以查看基金年报的 第7部分“年度财务报表” ,这里记录了这只基金过去一年详细的收支明细。
嗯,这个也可以看到!
基金年报的第9部分是“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这一部分其实有很多可读的信息,不过常常被大家忽略了。
说一个很简单的问题,你想知道大概有多少人和你一样买了这只基金吗?
想知道,你就看一下持有人户数(下图标号1)。 虽然户数和人数并不完全对等,但是大致是一致,可以作为参考。
此外,通过查看机构持有人和普通持有人的占比(上图标号2处),您还可以知道,这只基金是机构买的多还是散户买的多?
此外,我们常说的基金经理自购,基金公司自购,他们究竟买了多少呢,在年报中也可以看到一个大致的数据。(上图标号3处)
当然,基金年报里包含的信息远不止这些,今天小夏仅是列举了普通投资者可能最关心的几个重要的信息,更多的秘密还有待你去细细挖掘。
合伙指南 | 作者:李立律师
这是李立律师博客和 合伙指南公众号 第 783 篇文字
股东退出公司后,还能要求查阅自己持股期间的公司的会计账簿吗?
昨天的笔记讨论的问题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将自己所有的股权转让给他人后,还能不能有权利要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关键是要看股权是否已经交付,股东资格是否还在。
今天顺着昨天的内容,再来聊一聊股东退出公司后还能不能有权利查阅自己持股期间的公司会计账簿,特别是实务方面该如何理解操作。
关于今天的主题,法律规定相当简单,只有“半”个条文。
第七条 股东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九十七条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起诉请求查阅或者复制公司特定文件材料的,人民**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公司有证据证明前款规定的原告在起诉时不具有公司股东资格的,人民**应当驳回起诉,但原告有初步证据证明在持股期间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请求依法查阅或者复制其持股期间的公司特定文件材料的除外。
这个司法解释是2017年9月1日起施行的。
在这条司法解释出台之前,部分省份的高级人民**有过一些司法理解类文件中也提到过这类退出的股东行使知情权的法律适用理解,像是上海市高级人民**、北京市高级人民**、山东省高级人民**都有这方面的文件。
例如,北京市高级人民**2008年4月发布的《北京市高级人民**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就明确规定:“第十五条 已退出公司的股东对其任股东期间的公司经营、财务情况提起知情权诉讼的,因其已不具备股东身份,人民**应裁定不予受理。”
再例如,2005年11月发布的《上海市高级人民**2005年上海**民商事审判问答(之四)——关于审理股东请求对公司行使知情权纠纷若干问题的问答(沪高法民二〔2005〕11号)》中就规定:
一、公司股东退出公司后,又以公司在其股东资格存续期间对其隐瞒真实经营状况为由,诉请对公司行使知情权。那么原告是否具备提起知情权诉讼的主体资格呢?
股东权利不能与其股东身份相分离。股东退出公司,丧失了股东身份,不再对公司享有股东权,故其请求对公司行使知情权的权利也随之丧失。因此,请求对公司行使知情权的适格主体只能为公司现有的具有股东身份的自然人和法人。对于原告以公司原股东身份要求对公司行使知情权提起诉讼的纠纷案件,因原告起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靠前项之规定,人民**应当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按照******《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之规定, 裁定驳回起诉。至于原股东认为公司隐瞒真实经营状况导致其股权出让价格明显不公的,可依法通过行使撤销权或对公司提起侵权之诉讼途径解决。
可以看到,在《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出台之前,退出公司的股东想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行使股东知情权,是得不到**的支持的。
但是,《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的第七条,对这个法律规则进行了修正或者说补充,规定了在退出公司的股东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行使对持股期间的公司的特定文件资料的知情权的。
退出公司的股东,行使股东知情权,依照这半个条文,在实务中有2个点需要根据具体案情来进行进一步的分析:
既然是聊实务,还是先聊实际的案件。
2020年,就有这么案子,原告就是个退出公司的股东,诉请就是要求行使对持股期间公司相关资料的知情权,要求查阅和复制相关资料。一审二审基本都算是胜诉了。
原告刘某,是甲公司的创始股东之一。
甲公司,2016年3月4日设立,刘某和其他五人为登记的股东,刘某持股是30%。
2020年1月8日,包括刘某在内的所有股东,将甲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了杨某。也就是杨某整体股权收购了甲公司,刘某在内的原股东全部退出了甲公司,不再具有甲公司股东的身份。
过了半年,刘某向甲公司发送了一份要求行使股东知情权的函,大致内容是:
这份函件上列举的查阅复制的资料的范围,也是刘某起诉时诉讼请求要求查阅复制的资料范围。
刘某要求查阅公司相关资料的时间期间,正是刘某持股甲公司的期间。
至于刘某究竟为何在退出公司半年后突然要求对甲公司进行查账,和本文主题没有太多关联,这里不展开了。
甲公司作为被告,不同意原告刘某的诉讼请求,甲公司认为:
在被告上述答辩理由中,本文最关注的是第1条的理由,其他理由以及相关争议与本文主题不相关,并且在法庭上都被**认为没有证据证明,所以之后就不提其他3条理由的分析了。
原告刘某,究竟有没有证据证明持股期间的利益受到损害呢?
关于这一点,刘某提交给法庭的证据,只有他在那份函件里提到了两个涉及甲公司的案件,一个正在审理,一个正在执行。
其实,刘某也没有彻底证明这两个案件怎么证明自己在持股期间的利益受到损害了,只是向**陈述这两个案件中反映的一些情况让自己对于持股期间的利益损害产生了严重的怀疑。
这难道足够成为一个退出公司的股东行使知情权的前提条件了吗?
再回到那条司法解释的条文看看,有一个词语其实已经说明了问题:“……但原告有 初步证据 证明在持股期间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初步证据”,意味着只要能够引起足够合理的怀疑的证据就可以了。
在刘某这个案件里,法官就是按照“初步证据”的要求来看待刘某提交的2个**案件的证据,并没有要求刘某完成“持股期间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
**认为: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知情权是股东的权利之一。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原告系2016年3月4日起至2020年1月8日期间被告工商登记的股东,依法享有该期间作为被告股东的知情权。原告要求查阅并复制被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年度审计报告、历次股东会会议记录及决议、董事决定,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原告要求查阅被告的财务会计账簿(包括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及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入账备查的有关资料),原告已依法向被告书面发函要求行使知情权并说明理由,已履行了查阅会计账簿的前置申请义务,考虑到原告之前并不参与公司经营,为了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便于其获取公司财务的基本信息和公司经营的真实情况,以实现其股东依法享有的知情权,本院对原告要求被告提供2016年3月4日起至2020年1月8日期间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供其查阅予以支持。关于被告辩称的其已经向原告提供了资金日报表及财务报表等,已经履行了本案项下的义务,本院注意到被告仅仅履行了股权知情权项下的部分义务,故应当向原告继续提供原告诉讼请求项下的股东知情权之内容。
被告辩称原告的查阅、复制行为存在不正当目的,认为原告之父经营的其他公司与被告存在业务冲突,但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上述说法。因此,被告拒绝原告查阅、复制相关材料无法律依据,对其抗辩意见,本院不予采纳。但因股东复制公司会计账簿及原始凭证没有法律依据,对于原告要求复制会计账簿、原始凭证及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入账备查的有关资料,本院不予支持。
之所以采取这种“初步证据”的证明标准,正是体现这条司法解释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和立法目的。
以上就是基金股票统计账本怎么看怎样查询基金持仓明细?的详细内容,希望通过阅读小编的文章之后能够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