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诉方要承担对方的律师费吗
在法律诉讼中,败诉一方是否需要承担对方的律师费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我国法律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败诉方需要承担一定的诉讼费用,包括对方的律师费。然而,具体的情况可能因案......接下来具体说说
1、《******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八条
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可以认定为侵权责任法第二十条规定的财产损失。合理开支包括被侵权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2、《******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
22. 引导当事人诚信理性诉讼。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非诚信诉讼行为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诉讼费用、律师费用调节当事人诉讼行为的杠杆作用,促使当事人选择适当方式解决纠纷。当事人存在滥用诉讼权利、拖延承担诉讼义务等明显不当行为,造成诉讼对方或第三人直接损失的,人民**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无过错方依法提出的赔偿合理的律师费用等正当要求予以支持。
3、《******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二条原告请求被告承担检验、鉴定费用,合理的律师费以及为诉讼支出的其他合理费用的,人民**可以依法予以支持。
4、******印发《*高人民法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的通知
13. 依法加大侵权赔偿和民事制裁力度。严格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适用规则,贯彻全面赔偿原则,努力降低维权成本,加大民事制裁的威慑力度。依法适当减轻权利人的赔偿举证责任;有证据证明侵权人在不同时间多次实施侵权行为的,推定其存在持续侵权行为,相应确认其赔偿范围;作为自然人的原告因侵权行为受到精神损害的,可以根据其请求依法确定合理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当事人为诉讼支付的符合规定的律师费,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综合考虑其必要性、全部诉讼请求的支持程度、请求赔偿额和实际判赔额的比例等因素合理确定,并计入赔偿范围;考虑当事人的主观过错确定相应的赔偿责任;依法运用民事制裁惩处侵权人。
5、《******关于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
14.依法确定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责任方式和赔偿范围。人民**审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可以根据原告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探索研究环境公益诉讼的赔偿范围及其与私益诉讼赔偿范围的关系。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请求被告赔偿预防损害发生或恢复环境费用、破坏自然资源等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失以及合理的律师费、调查取证费、鉴定评估费等诉讼支出的,可以根据案件审理情况予以支持。探索设立环境公益诉讼专项基金,将环境赔偿金专款用于恢复环境、修复生态、维护环境公共利益;尚未设立基金的地方,可以与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机关、政府财政部门等协商确定环境赔偿金的交付使用方式。
6、《******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六条
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靠前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
人民**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7、《******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商标法第五十六条靠前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
人民**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8、《******、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
律师费是否也该由败诉方承担,一直是法律实务界中颇受关注的问题,对此的规定似乎也并不明确。如*高院院长信箱对“关于国家考虑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问题”的答复:目前,规范律师费收取的主要依据是国家发改委、司法部2006年共同颁布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6〕611号)。根据该办法,实践中主要采取“ 谁请律师谁花钱 ”的做法,即胜诉方承担自己聘请律师的费用,这对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引导当事人理性维权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因此,“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建议具有积极意义,但需要统一收费标准,明确承担范围,完善配套规范。该收费制度由国家发改委、司法部起草制定,完善这项制度需有关部门共同努力,推动相关制度改*。
但在较为分散的规定中,已经有了较多的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相关规定,从现有规定来看大致有12种情形,特此摘录如下,按照三类分别进行表述:
一、有关规定明确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
1、劳动争议案中的律师费由败诉的用人单位承担
《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第五十八条:“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案件,劳动者胜诉的,劳动者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用可以由用人单位承担,但*高不超过五千元;超过五千元的部分,由劳动者承担。”
2、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律师费由债务人负担
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3、著作权纠纷案可将律师费作为赔偿范围
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48条规定: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靠前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4、商标侵权案可将律师费作为赔偿范围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标法第五十六条靠前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5.恶意诉讼、虚假诉讼、滥用诉讼权利案可索赔律师费
《******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 法发〔2016〕21号)第22条:当事人存在滥用诉讼权利、拖延承担诉讼义务等明显不当行为,造成诉讼对方或第三人直接损失的,人民**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无过错方依法提出的赔偿合理的律师费用等正当要求予以支持。
二、有相关规定但并不明确的情形(裁判机关裁量)
6、专利侵权案中可要求赔偿调查、制止侵权的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人民**根据权利人的请求以及具体案情,可以将权利人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计算在赔偿数额范围之内。”
如果专利纠纷案件中律师费要计算在被告的赔偿数额范围之内,必须是以“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为前提。
7、担保权纠纷案可要求赔偿实现债权的费用
法律依据:《担保法》第21条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债务人如依约履行债务,债权人的权益即能得到实现,由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不得不通过诉讼的方式来实现权利,由此所支付的律师费是当事人为实现其债权而支出的费用,属于当事人的财产损失,《担保法》第21条规定的 “实现债权的费用”应当包括合理的律师费。
8、不正当竞争案中可要求赔偿合理的调查费用
法律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9.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交通肇事案中可要求赔偿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119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3款“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靠前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上海市高级人民**早在2000年作出的“关于印发 《关于民事案件审理的几点具体意见》的通知(沪高法民【2000】44号)中针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提出:“我们认为,所谓损失,是指因违约方或加害人的不法行为给受害人带来的财产利益地丧失。律师费在性质上属于财产利益,原则上可以作为损失,但不能超过加害人或违约方应当预见到的范围。
鉴于目前律师收费有按规定收费和协议收费两种,我们认为,受害人与律师协商确定的律师费,如果高于有关规定的,则高出部分可认为超过了加害人或违约方应当遇见的范围,对超出部分应不予支持。”
10、法律援助案中可要求赔偿办案必要开支
法律依据:《******司法部关于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第7条:“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所需差旅费、文印费、交通通讯费、调查取证费等办案必要开支,受援方列入诉讼请求的,**可根据具体情况判由非受援的败诉方承担”。因此律师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建议将律师“办案必要开支”列入诉讼请求,要求被告方承担。
11.仲裁案中可要求赔偿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1994、1995、1998、2000版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简称《贸仲规则》)都有类似规定,仲裁庭有权在裁决书中裁定败诉方应当补偿胜诉方因为办理案件所支出的部分合理的费用,但补偿金额较多不得超过胜诉方胜诉金额的10%。《贸仲规则》(2005年版)则取消了此10%的限额规定,第46条规定:“费用承担:(一)仲裁庭有权在仲裁裁决书中裁定当事人最终应向仲裁委员会支付的仲裁费和其他费用。(二)仲裁庭有权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在裁决书中裁定败诉方应当补偿胜诉方因办理案件而支出的合理的费用。仲裁庭裁定败诉方补偿胜诉方因办理案件而支出的费用是否合理时,应具体考虑案件的裁决结果、复杂程度、胜诉方当事人及/或代理人的实际工作量以及案件的争议金额等因素”。
在实践中,该费用应包括律师费,但仲裁庭对该费用的承担问题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
三、双方可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12.在双方合同中约定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
合同双方在签定合同时,可将律师费列为违约赔偿内容中,甚至可以将律师费的承担方式、承担标准也详细列明,应特别注意必须明确写明“律师费”,较好不要写成“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不明确词语。人民**对此约定的审查非常严格。原告在起诉时须提交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合同和律师事务所开具的律师费发票作为律师费支付的证据,律师费的约定应当合理。
**的典型案例:
①、2003年3月31日******发布的典型案例:陆红诉美国联合航空公司国际航空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案经上海市静安区**一审已经生效,被告美联航赔偿原告陆红聘请律师支出的代理费人民币16595.10元、律师差旅费人民币11802.50元。
在法律诉讼中,败诉一方是否需要承担对方的律师费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我国法律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败诉方需要承担一定的诉讼费用,包括对方的律师费。
然而,具体的情况可能因案件性质、**判决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在一起商业合同纠纷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发生了激烈的法律纠纷,也涉及到了败诉方是否需要承担对方的律师费的问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在一项合作项目中合作,双方签订了详细的合作协议,其中明确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合同解除的条件。
在项目进行过程中,由于意见分歧和资金问题,合作关系急剧恶化。
最终,甲公司选择了解除合作协议,并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乙公司则反诉甲公司,指控其在合作过程中未履行协议中的承诺,导致项目失败。双方的诉讼争端引起了法庭的广泛关注。
经过长时间的庭审和审理,法庭最终判决甲公司败诉,认定乙公司在合作项目中的一些指控成立。
然而,在判决书中,法庭并未明确要求甲公司承担乙公司的律师费。
尽管乙公司在诉讼中提出了索要律师费的要求,但法庭认为双方在诉讼过程中均存在一定过失,且判决结果中乙公司并未全面胜诉,因此没有判决甲公司承担乙公司的律师费。
法庭的判断可能受到了诉讼双方的具体行为、诉讼理由的合理性以及案件的综合因素等多方面影响。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败诉方是否需要承担对方的律师费并没有固定的规定,而是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即使一方在某些方面获得胜诉,也未必意味着对方必须承担律师费。
在参与法律诉讼时,当事人应当充分了解法律规定,并根据案件情况合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法律纠纷中,败诉一方是否必然需要承担对方律师费,是一个广受关注的问题。我国法律对于这一问题有明确的规定,然而,具体情况取决于案件性质、**判决以及相关法律的适用。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败诉方在一般情况下需要承担一定的诉讼费用,包括对方的合理律师费。
然而,这并不是绝对的,而是依据法律的规定以及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决定的。
在特殊情况下,败诉方未必需要承担律师费。
例如,如果诉讼的对象性质特殊,案件的事实和证据难以明确,**认为双方都存在一定过错,那么**可能会决定不让败诉方承担对方的律师费。
这体现了法律在具体案例中权衡各种因素,保障公平正义的原则。
此外,律师费的负担问题也可能在合同中得到约定。一些合同中可能会规定,一方败诉时需要承担对方的律师费,或者按照一定比例分担律师费。
这样的约定在合同纠纷中会发挥一定的作用,然而,即使合同中有相关约定,也需要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总之,败诉方是否必然需要承担律师费,是一个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的问题。我国法律规定败诉方应承担一定诉讼费用,但具体情况可能因案件的复杂性、双方的过错、**的判断等而异。
在参与法律诉讼时,当事人应当了解法律规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
**也会依法依情况作出公正的判决,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会综合考虑案件的性质、诉讼双方的过错程度、证据充分程度等情况来判断是否让败诉方承担对方的律师费。
此外,律师费的多少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可能会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争议的焦点以及**的判断而有所变化。
因此,败诉是否必然导致律师费负担,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二元问题,而是一个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复杂情况。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律师费的承担是涉及法律纠纷解决的一个重要方面。律师费的分摊问题,涉及到胜败双方在法律诉讼中的费用承担情况。
我国法律对律师费的承担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但也允许一定的灵活性,以便在不同情况下维护公平正义。
在很多情况下,**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判定律师费的承担。
如果一方的诉讼请求部分成立,或者诉讼双方在案件中存在一定的过错,**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适度减少或免除败诉方承担的律师费。
这是为了维护公平正义,避免因律师费的问题影响到正常的法律纠纷解决。
在一些合同中,当事人可以约定胜诉方或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情况,以及具体的费用分摊方式。
这种合同约定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预防潜在的纠纷,让当事人对费用承担情况有明确的认知。
然而,需要强调的是,合同约定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即使合同中约定了律师费的分摊情况,也需要符合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保障公平正义原则。
法律对律师费的承担问题有明确的规定,不能被合同约定所取代。
总体而言,律师费的承担问题在我国法律中是明确规定的,一般情况下败诉方应当承担一定的律师费。
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可能会根据公平正义的原则进行适度调整。合同约定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律师费的承担情况,但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
在法律纠纷中,当事人应当了解法律规定,合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事人在法律纠纷中,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了解法律的规定,并在维护自己权益的同时,充分理解**判决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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