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华中农业大学在哪个区
5月14日,襄阳市政府与华中农业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表示将共建华中农业大学襄阳校区。媒体报道后,不少网友对华中农业大学襄阳校区的选址很是关注。华中农业大学所属的南湖新闻网对此......接下来具体说说
靠前章 总则
靠前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华中农业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华中农业大学(国标代码:10504),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1号,邮编430070。
第三条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修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华中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内地西*班、内地新*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等类型。
第五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精神,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考核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情况,择优选拔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办公室等机构组成。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为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执行机构,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具体负责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执行教育部关于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负责执行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二)收集、统计本科招生重大事项决策所需信息,起草普通本科招生重大事项解决方案;
(三)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四)起草、报批和发布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五)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
(六)组织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对认定违规考生提请学校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七)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学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八)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九)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十)协调有关部门完成普通本科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主管部门、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和社会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根据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十条 学校普通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一般不超过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05%。
第十二条 学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矛盾问题。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投档时,对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学校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高一项加分,且*高不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
第十四条 对于符合学校录取标准的考生,学校按照投档成绩排序进行录退。学校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确定录取专业。同一专业录取时,如果考生等效基准分相同,按相关科目排序择优录取,依次比较考生综合、语文、数学、外语。高考综合改*省份考生按照相应省市投档排序规则进行录退。
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学校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区、市),其录取原则做如下说明:
高考综合改*省份只录取选考科目与专业要求科目一致的考生(含特殊类型招生考生)。
内蒙古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序录取”的规则录取。
第十六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靠前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靠前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靠前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 外国语言文学类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如果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英语口试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录取。其他专业(类)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外语统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谨慎填报志愿。
第十八条 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及学校制定的具体招生办法执行。内地西*班、内地新*高中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内地西*班、内地新*高中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第十九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体检补充规定》等体检规定。
第二十条 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凡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学校依托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生物科学),实施生命科学英才计划,实行全程导师制、国际联合培养等模式,培养立志解决重大生命科学问题的拔尖创新人才。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设立智慧农业书院,负责智慧农业专业的人才培养管理工作,实行全程导师制和“1+X”主辅修培养模式,“1”为智慧农业专业,所有学生必须修读,第4学期末根据个人志趣从6个专业方向(智慧育种、智慧植保、智慧园艺、智慧渔业、智慧牧业、智慧生产)自主选择一个方向进行学习。
第二十三条 学校部分专业按专业大类招生,具体是:生物科学类含生物科学(国家生物学理科基地班)、生物技术(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等专业;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等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含食品科学与工程(国家卓越工程师计划)、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健康等专业;农业工程类含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国家卓越工程师计划)、能源与动力工程等专业;机械类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自动化、机器人工程等专业;水产类含水产养殖学(国家卓越农林人才计划)、水族科学与技术等专业;植物生产类含农学(国家卓越农林人才计划)、植物科学与技术、种子科学与工程、植物保护(国家卓越农林人才计划)、应用生物科学等专业;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农业资源与环境(国家卓越农林人才计划)、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生态工程、生态学等专业;社会学类含社会学、社会工作等专业;经济学类含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统计学、农林经济管理(国家卓越农林人才计划)、农村区域发展等专业;工商管理类含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等专业;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商务英语等专业;公共管理类含土地资源管理、行政管理等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含工程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专业。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和湖北省相关规定核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学费标准:视觉传达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每学年10350元,生物科学类、生物工程、生物信息学、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类、外国语言文学类、广告学、风景园林、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地理信息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等专业(类)每学年5850元,林学、茶学、农学、水产养殖学等专业每学年3375元(其中农学、水产养殖学靠前学年按所在大类标准收取学费4500元),其他专业(类)为每学年4500元(农业资源与环境、生态学、环境生态工程靠前学年按所在大类标准收取学费5850元)。如果湖北省相关部门调整本年度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学校将按照新规定收取学费。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一般为每学年1080-1320元(含空调安装的费用等)。
第二十五条 学校开辟新生入学绿色通道,设立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减免学费“五位一体,联动助学”的激励和保障机制,奖励品学兼优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六条 学校阳光招生热线:027-87280707,阳光招生信息平台网址:http://zs.hzau.edu.cn,电子信箱:hnzs@mail.hzau.edu.cn。监察举报受理电话:027-87282056。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八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一:学校概况
211、双一流、国重点, 教育部直属,位于湖北武汉。
二:学校简史
湖广总督张之洞于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上书光绪皇帝,正式奏请兴办湖北农务学堂。同年10月正式开学。湖北农务学堂是我国最早的近代农科大学之一,开创了我国高等农业教育的先河,是华中农业大学的壮丽起点。
1903年扩建为湖北高等农务学堂。1904年,学校迁至武昌城北宝积庵,定名为湖北高等农业学堂。
1911年10月,辛亥**爆发,高等农业学堂从此结束。1912年,学校以湖北省立甲种农业学校之名重建,后经过湖北省立靠前高级农业学校、湖北省立第二高级农业学校的演变,至1928年停办。
1930年,湖北省筹设湖北省立乡村师范学院,并于1931年在宝积庵原址正式成立湖北省立教育学院,开办本科教育。
1933年,国立武汉大学设立农学院筹备处,并于1935年秋在徐家棚棉场举办一期“农业简易班”。1936年,国立武汉大学正式成立农学院。当年夏,湖北省政府停办湖北省立教育学院,于1937年在原址举办湖北省立农业专科学校。
1938年,日军进犯武汉,国立武汉大学西迁乐山,其农学院奉教育部令并入国立中央大学农学院;湖北省立农业专科学校则奉湖北省政府令西迁恩施,并入湖北省立联合中等以上学校,更名为湖北省立联合中等以上学校五峰农专分校。1940年11月,湖北省立农业专科学校改建为湖北省立农学院。1945年,抗战胜利,湖北省立农学院于当年12月由恩施迁回武昌宝积庵原址。1946年5月,国立武汉大学农学院亦奉教育部令准予恢复。
1952年,以武汉大学农学院、湖北省农学院的整体和中山大学、南昌大学、河南大学、广西大学、湖南农学院、江西农学院的部分系(科)组建成立华中农学院。当年招收本科生,次年招收首批研究生,科学研究、国际交流取得新的进展。
1957年,学校从宝积庵整体迁址武昌南湖狮子山。20世纪60年代,首次招收外国留学生。
1985年,正式更名为——华中农业大学。
2005年,学校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行列。
2017年,学校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行列。
三:学科建设
63个本科专业,2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四:师资
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美国科学院外籍院士1人,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2人,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30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28人,973计划首席科学家6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1人、岗位科学家59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5个,省部级优秀创新团队80个。国家教学名师4人,*家级教学团队7个。
五:报考注意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一般不超过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05%。
投档时,对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学校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高一项加分,且*高不超过20分。
学校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确定录取专业。同一专业录取时,如果考生等效基准分相同,按相关科目排序择优录取,依次比较考生综合、语文、数学、外语。高考综合改*省份考生按照相应省份投档排序规则进行录退。
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学校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靠前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靠前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靠前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外国语言文学类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如果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英语口试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录取。其他专业(类)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外语统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谨慎填报志愿。
学校依托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生物科学)实施生命科学英才计划,实行全程导师制、国际联合培养等模式,培养立志解决重大生命科学问题的拔尖创新人才。
学校设立智慧农业书院,负责智慧农业专业的人才培养管理工作,实行全程导师制和“1+X”主辅修培养模式,“1”为智慧农业专业,所有学生必须修读,第4学期末根据个人志趣从6个专业方向(智慧育种、智慧植保、智慧园艺、智慧渔业、智慧牧业、智慧生产)自主选择一个方向进行学习。
六:优势专业
1:双一流学科
生物学、园艺学、畜牧学、兽医学、农林经济管理
2:国家重点学科
作物学、微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口腔临床医学、果树学、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水产养殖、农业经济管理
3:国家重点(培育)学科
蔬菜学
4:第四轮学科评估
园艺学 A+、畜牧学 A+、兽医学 A+
生物学 A、食品科学与工程 A-、作物学 A-、农林经济管理 A-
风景园林学 B+、植物保护 B+、农业资源与环境 B+、水产 B+、公共管理 B+、农业工程 B
生态学 C+、轻工技术与工程 C、环境科学与工程 C、工商管理 C、林学 C-
七:科研
1:全国重点实验室
作物遗传改良全国重点实验室、农业微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2: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
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湖北)
3:专业实验室
国家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国家兽药安全评价实验室
5月14日,襄阳市政府与华中农业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表示将共建华中农业大学襄阳校区。媒体报道后,不少网友对华中农业大学襄阳校区的选址很是关注。
华中农业大学所属的南湖新闻网对此进行了详细披露:襄阳市将在东津新区新建1000亩华中农业大学襄阳现代农业研究院(校区)和产业大楼,校舍总规划建筑面积为282900㎡,产业大楼50000㎡;建设1000亩教学科研试验基地,3个各300亩科研试验站;在襄州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张家集镇、双沟镇建设20000亩农业综合示范园区。襄阳现代农业研究院(校区)由襄阳市投资建设,实行“交钥匙工程”。
【注释】所谓“交钥匙工程”,是指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本着互惠互利、相互促进及相互支持的原则,由工程公司在完成工程设计与建造,设备安装、顺利运转后,将项目所有权和管理权的“钥匙”依合同完整地交给经营方。
华中农业大学党委书记高翅指出,学校将校市合作看成发展的增长极,将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要求、高质量落实、高强度推进、高水平管理、可持续发展,在精诚合作中落实落细落小,让华农师生和襄阳人民共享发展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而在5月15日,汉江国投通过官方网站透露:华中农业大学襄阳校区项目规划占地1100亩(其中1000亩为华农襄阳校区建设用地,100亩建设产业研究院和襄阳市农业科学院),预计该校区未来3到5年内学生规模将达到1万人左右。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汉江国投的安排部署,汉江国投旗下的襄阳智投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投公司)为华中农业大学襄阳校区项目建设主体。汉江国投表示,华中农业大学襄阳校区的落地是智投公司高等教育项目建设的又一重大机遇,公司将高站位、高定位、高标准、高要求建设华中农业大学襄阳校区,为襄阳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助力华中农业大学建设特色鲜明的世界一流大学。
襄阳智投公司成立于2016年8月,是市政府批准成立的一家从事教育、文化和体育投资运营的国有企业,是襄阳市唯一的国有教育平台。据了解,襄阳人熟知的襄阳四中迁建项目、湖北文理学院迁建项目,均是由襄阳智投公司来推进。
近年来,襄阳市为加快推进“一极两中心”建设,频频从高等院校借智。已经建成的襄阳华中科技大学先进制造工程研究院、将于2022年9月运行的武汉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襄阳示范区,都是襄阳推进市校合作的生动实践。
(襄阳华中科技大学先进制造工程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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