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口秀界的领军人物李诞近期备受关注。他推动的多档脱口秀节目不仅捧红了众多演员,也因其引发的争议话题频繁登上热搜。从卡姆、池子到杨笠,如今争议的主角变成了李诞自己。2月25日晚,“李诞为女性内衣品牌Ubras带货道歉”的话题冲上热搜榜。前一天,李诞在个人社交平台上为Ubras带货,其营销文案称Ubras是“帮助女性轻松赢得职场的装备”。这一营销手段引起了网友的强烈不满,他们认为这有侮辱女性的嫌疑。一位女性网友表示:“女性穿什么品牌的内衣与职场成功有何关系?一边赚女性的钱,一边羞辱女性,这是在花钱找气受。”对此,Ubras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了道歉声明,承认营销推广中存在不当措辞,给大家带来了不适,表示深切的歉意,并立即下架相关内容,表示未来将更加严谨地对待内容的创作与审核。事发一天后,李诞通过个人微博公开道歉,表示此番带货的措辞确实不当,并强调自己一直尊重女性,今后在工作中,尤其是涉及女性话题的发声,会更加考虑女性朋友的感受。
不久前,全棉时代品牌因广告涉嫌“侮辱女性”而受到指责,如今Ubras也因同样的问题遭遇危机。据了解,Ubras是彼悦(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内衣品牌。天眼查APP的信息显示,彼悦(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法定代表人为品牌创始人钭雅前。钭雅前拥有10余年的行业经验,曾担任国内知名内衣品牌的高管。2018年8月,Ubras获得了今日资本5000万元的A轮融资。2020年9月,Ubras完成了数亿元的B+轮融资,由红杉资本领投,老股东今日资本跟投。对于Ubras此次邀请李诞为其带货的行为,有网友认为,男性艺人为女性产品带货并不适宜,Ubras的行为可能涉嫌违法。
针对这一问题,银柿财经记者咨询了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的创始合伙人封跃平。封跃平表示,我国在2015年就对《广告法》进行了修订,以规制广告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根据《广告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封跃平解释说,这意味着如果明星想要为某件商品或某项服务代言,成为其代言人,必须先使用该商品或接受该服务。“在这个事件中,李诞如果要为这个女性内衣品牌代言,就必须先使用该品牌的商品。如果他未曾使用过,那么他就不能为该品牌提供代言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