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以及其子女恐怕不能就读高收费的私立学校(主要也是因为老赖本人被限制高消费,入学公立学校是没什么问题的),若因严重失信入刑,子女政审可能也将受影响。
除此之外,其余亲人并不会受多大牵连。由此可见,影响最多至下一代,下下一代没什么直接关联。
答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的子女一般是不会受影响的。一旦成为“老赖”,那么不还清债务之前,子女是不允许就读高消费的私立学校的。失信被执行人一般只会对自己有影响,而不会影响到子女。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书》中,应当载明有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提示内容。申请执行人认为被执行人存在本规定第一条所列失信行为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作出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会影响孩子的出行升学和就业
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表面上看,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后,对子女的影响只有一条——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然而,深入解读还会发现,出台此项规定的根本原因在于,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属于不必要的高消费行为,在被执行人未偿清生效判决债务前,为子女就读私立学校支付高额学费将会损害申请执行人的利益。
既然不可以为子女支付私立学校高额学费,也就意味着同样不可以为子女购买奢侈消费品、房产、机动车、高保费保险产品、旅游度假、乘坐飞机高铁、居住星级酒店买单,申请执行人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上述行为可以立即向执行法院报告,法院将会视情节对被执行人拘留、罚款,甚至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