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不是。是正式签订买卖合同后再做贷款手续。交了定金后约一周左右签订正式合同,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后约两周(这个时间得看银行和开发商那边的安排了)跟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首先根据合同约定。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不是购房者的因素无法贷款,比如国家政策的变化,不可抗力因素等,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定金和首付的。但如果是购房者恶意违约,或者由于本身资信等自身责任是不能退还的。按揭购房避免风险的注意点:
1、关注违约条款的赔付 目前,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市场准入门槛相比前些年,提高了不少,这也导致贷不出款而退房的情况开始增多。因此,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留心关于逾期付款的条款,否则,可能面临高额违约金的赔付问题。
2、签合同前自查还款能力 目前购房办按揭,既有先前就有的个人征信,又有目前的限贷,购房者在签订购房时一定要明确自己个人征信系统有没有问题,自己是否在限贷范围之内。 按揭买房子,第一关就是要提供个人的月供收入比资料,即贷款人按揭贷款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可支配收入50%。所以,购房者通过按揭贷款买房时,首先应对自己的偿还能力有正确的判断,最大可能地保证申请的贷款数额能够如期获准。
3、签补充协议 为了避免按揭无法顺利办结,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况,购房者可与开发商在补充协议中做一个相关约定,即增加一个“非因双方原因导致《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不能签订时,由买卖双方协商购房余款的支付方式或解除购房合同”的条款,来避免风险.
可以催告对方履行合同,并保留催告的证据,如果对方仍然不履行,可以考虑依据约定合同解除合同,并由其承担违约责任
但是签订完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之后并不代表着银行就马上放款,这里面导致银行没能放款可能有两方面的原因:
第1个原因,银行资金比较紧张。
每个银行的房贷额度都是有限的,特别是到了年底的时候,银行房贷资金的额度会更加紧张,因为很多银行在上半年基本上就会用光当年的房贷额度,如果遇到这种情况,那银行放款就会延后,遇到资金比较紧张的时候,延后半年甚至更长时间放款都是有可能的。

如果因为银行资金紧张导致没能及时放款,那这种情况大家不用过多担心,只需要等一段时间,等银行资金比较宽松了,那么钱就可以正常收到了。如果银行一直以各种借口拒绝放款,那你们可以找个别银行工作人员适当的谈下,给他们一点点好处,说不定很快就可以放款了。
第2个原因,房贷被银行抽查到,而且发现不符合贷款条件。
一般情况下,如果买房者已经跟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那基本上99%都可以正常放款的。但是如果运气不好的话,也有可能遇到一些特殊情况,这种特殊情况主要是监管部门抽查,万一购房者不幸被监管部门抽查到,而且发现了其中存在的问题,比如首付款来源违规,比如不符合当地的购房政策等等,这些情况都有可能导致房贷被取消的。

如果因为购房者被抽查到,而且条件不符合银行的放贷要求,那这种情况下银行就有可能把购房者的贷款拒绝掉,这就意味着双方的买卖就必须停止。
不过在实际当中,只要大家买房的各种程序没有出现违规行为,个人条件也符合银行的基本要求,那这种情况基本上不可能发生的。
其次、如果购房者因为自身的条件不符合银行要求贷款被拒绝,那双方就要协商好违约相关责任。
跟银行签订完借款合同和抵押手续之后,并不意味着住房贷款一定能100%放款,前面我们也提到了,购房者随时有可能被抽查到,然后因为条件刚好不符合而被停止发放贷款也有可能。
如果出现这种情况,那双方的交易就只能停止,而这种情况是因为购房者自身的原因导致贷款被拒绝的,是购房者本身存在过错,所以一旦出现这种情况之后,购房者就属于违约,这样他所交的定金可以不退回或者只退回其中一部分。

比如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交了10万块钱的定金,结果银行拖了几个月时间都没有放款,在等待放款的这段时间刚好被抽查到,最后贷款被拒绝,那么在这几个月当中,对于卖房人来说,实际上有一些潜在的损失的,如果因为房价下跌,那损失会更大。
针对这种情况,大家可以根据自己实际的损失要求购房者支付一定的违约金,所交的违约金一般以给出售一方造成的损失的1.3倍为参考。一旦购房者支付违约金之后,大家必须把多余的定金退回去,同时所收的首付款也必须退还给购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