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地转移: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被新单位录用的,原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异地转移:职工劳动关系迁出本市,并已与外省市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可向外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将在本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出至外省市设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劳动关系由外省市迁入本市,并已与本市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可向市公积金中心管理部申请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将在外省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至本市设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是的
为保证住房公积金制度稳健运行,依法维护缴存职工权益,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相关要求,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政策的通知》。且停止原先我市公积金离职时,账户封存即可提取的方式。本通知调整的领取方式及异地转移接续手续等事项自2018年9月10日起开始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建立新的劳动关系,且在本市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如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应优先予以偿还。
二、职工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在本市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由转入中心为其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
三、因劳动关系变动,到本市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缴存职工需连续正常缴存半年以上(含),中心方可为其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
住房公积金需要缴存满半年(含)以上,以及商业贷款还款满一年以上,且满足公积金住房贷款条件和资质。
申请条件:
1、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必须正常还款1年以上,并出具由原贷款银行提供的无逾期还款记录;
2、申请办理“商转公”的房产,必须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并且该房产没有其他法律纠纷;
3、办理“商转公”须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同意;
4、借款人申请“商转公”时其婚姻状况已发生变化的,应提供相关证明和合法的房产权属证明。